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奇想博物志:我的普林尼 作者:涩泽龙彦 内容简介 埃塞俄比亚有一种怪兽,生着人面、人耳和蓝眼睛。身躯如狮,红似血。尾似蝎,可刺向敌人。其叫声如同苇笛和小号的合奏。 印度的海里有一种有毒的动物,叫海兔。孕妇看到雌海兔,只是看一眼,就会立刻恶心,最终导致流产。 印度最东边的恒河源头一带,住着叫阿斯托米的种族,没有嘴,以鼻孔吸入空气和香气为生 在《奇想博物志》中,日本暗黑美学大师涩泽龙彦以被誉为经典中的经典的普林尼所著《博物志》为入口,选取迷宫与日晷、埃塞俄比亚的怪兽、性与横隔膜、海兔与海里的动物、世间奇迹等二十二个主题,以其独有的旁征博引、风趣吐槽,不仅将普林尼其人及其人生哲学形象地呈现出来,更是将我们带入了一个真假难辨、诡谲奇想的异世界。 迷宫与日晷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十九章。 我们也来说一说迷宫[1]。这种令人惊异的建筑中凝聚了人类所有的智慧与才能,即便说它不是现实之物,也能轻易令人信服。如今在埃及的埃拉克雷奥波利斯[2]还残存着这样的建筑,相传是由佩特斯克法老或提托伊法老始建于三千五百年前。不过根据希罗多德[3]的说法,主持兴建的法老有十二位,最后一位是普萨美提克[4]。关于埃及人建造迷宫的目的众说纷纭,德摩特尔认为这是莫特利斯法老的王宫,利克亚斯则认为这是莫伊利斯法老的陵墓,但许多说法表示这是用来祭祀太阳神的建筑,这也是更加广为流传的说法。无论埃及人的目的为何,代达洛斯[5]在克里特岛建的迷宫[6]一定是以埃及迷宫为原型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只是代达洛斯的迷宫将其缩小到百分之一,并在当中设置了无数蜿蜒回转的通路和走廊,让人迷失其中无法逃脱。这迷宫并不是画在大理石地面或是小孩子在战神广场上玩耍的那种让人在有限的表面上来回绕圈子的螺旋旋涡,它会让人在穿过许多扇门后便不知身在何处,总会回到之前走过的地方。这座克里特岛的迷宫是继埃及迷宫之后的第二大迷宫。第三大迷宫位于利姆诺斯岛[7],第四大迷宫则位于意大利[8],它们都有岩石打磨成的圆顶覆于其上。令人吃惊的是,埃及迷宫的入口和圆柱都由帕罗斯岛[9]产的大理石制成,其他部分则由正长岩[10]制成。 通常一提到迷宫,我们立刻会想到代达洛斯在克里特岛建造的克诺索斯宫,但正如普林尼在文中所述,古代的迷宫并不只有克里特岛的迷宫,最古老的迷宫位于埃及,而且利姆诺斯岛和古罗马的意大利行省也有类似的建筑。 最早记述埃及迷宫的人是希罗多德,普林尼也提到了这个名字。希罗多德自称亲眼见过那座迷宫,按照他在《历史》第二卷第一百四十八章中的描述,那座迷宫“位于莫伊利斯湖的偏南方,与一个被称为鳄鱼城[11]的地方在同一条线上”。希腊人称作“鳄鱼城”的地方是哈瓦拉,也就是现在的法尤姆[12]。希罗多德见到的迷宫,其实是一座神殿,埋葬着埃及第十二王朝的第六代法老阿蒙尼姆赫特三世。出现在普林尼文中的“莫伊利斯法老的陵墓”,那个莫伊利斯法老指的就是阿蒙尼姆赫特三世。距今约四千年前的辉煌迷宫,如今已一片荒凉,只留下黄沙中的几处残柱。 关于这恢宏庞大的迷宫的构造,不仅是普林尼,斯特拉波[13]和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14]也都各自留下了一些简单的记录。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自称亲眼见过其物的希罗多德的记述最有意思,也最靠谱。我们摘取一段来看看。 迷宫里有十二个带屋顶的中庭,其中六个朝北,六个朝南,中庭的正门相对,连续排列,为同一道外墙所包围。房间由地下和地上两层构成,地下和地上各有一千五百间房,合计三千间。我亲自在地上层转了一圈,故能将亲眼所见原封不动地汇报出来;而地下层的情况,就只能记载别人述说的内容了,因为守门的埃及人无论如何都不愿让我们进去,说地下有坟墓,埋葬着建造这迷宫的诸位法老和神圣的鳄鱼。 根据这段记述,看来迷宫的地上层和地下层遵循了埃及人偏爱的几何学精神,呈现出严谨的相互对称和一一对应;绝对禁止外国访客踏足的地下房间里,埋葬了神圣的死者和动物。地上层是现世宫殿,而地下层是死者之国、黑暗之国。鳄鱼被尊为神圣的动物,也许是因为这里是“鳄鱼城”吧。不对,这样逻辑就颠倒了,应该说,正是因为鳄鱼受到尊崇,这里才会被希腊人称作“鳄鱼城”。根据在奥古斯都时代[15]到访这里的斯特拉波在《地理学》中的记载,这附近的湖中喂养着许多鳄鱼,它们深受人们爱护,因此也对人非常温顺,外国的访客会将面包、肉、酒、蜂蜜之类的食物当作供品喂给鳄鱼。生着鳄鱼头的水神在埃及语中称作“索贝克[16]”,希腊人将其用希腊语讹化成了“司克斯”。 刚才我引用的《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十九章中,对这个哈瓦拉的迷宫也做了详细的记述,但普林尼经常若无其事地撒谎,还会写得仿佛他真的见过一样,让人不太想引用。例如,他说迷宫中的房间里安置着涅墨西斯[17]的神像,涅墨西斯是希腊的女神,这里想一想就觉得不合逻辑。他还说地下室有一个房间,打开门“就会有如同雷鸣一般的恐怖声响”,实在是故作神秘,字里行间都散发着一股要把埃及塑造成神秘之国的写作意图。埃及这一国度对于公元一世纪的罗马人而言,大概就如同印度在十九世纪初期的欧洲人心中的印象吧。 这里倒不如聊一聊我对普林尼介绍的第三大迷宫和第四大迷宫的看法吧。关于第三大迷宫,也就是利姆诺斯岛上的迷宫,普林尼是这么描述的: 关于克里特迷宫的记载已有许多,我来讲讲与其十分相似的利姆诺斯岛迷宫吧。这座迷宫尤其因一百五十根圆柱而备受瞩目,将这些圆柱放置在工厂的作业台上时,它们能保持绝妙的平衡,即便是小孩也能骨碌骨碌地转动它们。迷宫的建筑是斯米利斯、罗伊科斯和奥赛多洛斯等出生于岛上的建筑家的作品。如今,克里特岛和意大利的迷宫早已没了痕迹,利姆诺斯岛上的迷宫却还留有残骸。 可惜众多学者都认为普林尼的这段记述是错误的,他在这里写的恐怕是萨摩斯岛[18]的赫拉神庙,换言之,普林尼应该是把萨摩斯岛和利姆诺斯岛弄混了。希罗多德和帕萨尼亚斯[19]亦有记载,罗伊科斯和奥赛多洛斯是生于萨摩斯岛的建筑师。关于萨摩斯岛的赫拉神庙是迷宫这件事,却是毫无出处。 关于第四大迷宫,即意大利的迷宫,普林尼这样写道: 接下来讲讲最后一个迷宫。这是伊特鲁里亚[20]王波塞内[21]命人为自己建造的陵墓,也是意大利国王之奢侈阔绰超越外国国王的例子。总之这个迷宫的特征令人惊异,远远超乎一切想象。借用先人瓦罗[22]的话来说,“国王埋葬在克卢西乌姆城中,国王还在这座城中留下了一座四方形的石砌建筑,长宽各三百脚距[23],高五十脚距。在这四方形建筑的地基内部,有错综复杂的迷宫伸展,若踏进迷宫时未携带线团,就肯定找不着出口了。这四方形建筑的上方有五座金字塔高高耸立,四个角上各一座,正中间还有一座。金字塔底座宽七十五脚距,高一百五十脚距,最上端都是尖顶。这五个尖顶上各有一枚青铜圆盘,形成了奇妙的圆形屋顶,这顶上用锁挂着大量的铃铛。起风时铃铛便摇晃,发出丁零丁零的声响,宛如古时多多纳[24]的神谕一般传向远方。在圆盘之上又各自耸立着四座高一百脚距的金字塔,其上又有圆盘,圆盘之上又建有五座金字塔”,关于最后这层金字塔的高度,瓦罗闭口不谈,看来还是害臊了。 正如文章所示,连普林尼自己也对这位瓦罗的荒唐话没了信任。即便是常常吹牛扯谎的普林尼,也对这位罗马作家前辈的天方夜谭感到相当震惊了吧。 普林尼所说的波塞内国王的迷宫,多半是毫无实际根据的虚无缥缈之谈。金字塔上有圆盘,圆盘之上又是金字塔,这种荒谬的建筑怎么可能实际存在?不过《博物志》中的这段叙述似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持续刺激着这世上的好事者们的想象力。据说十七世纪有一位名叫安杰罗·柯尔特诺维斯的僧侣写过一篇关于这个迷宫的论文。一八四八年,人们在克卢西乌姆(现在的丘西)附近一个叫“波乔盖拉”的地方发现了构造错综复杂的伊特鲁里亚地下墓穴,便有人宣称这是普林尼所说的波塞内国王的迷宫,但这地下墓穴的实际形态并不足以称为迷宫。至少,只要这不是出于设计者或建造者的意图而建成的,那就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迷宫。 正因如此,若太过轻信普林尼的记述,有时只会浪费感情,必须多加注意。特别是迷宫之类事物,由于与埃舍尔[25]这样的画家脑中所考虑的形象相似,也就是类似建筑学上的逻辑悖论,所以需要时常提高警惕。那么普林尼的记述中大半都是不值得相信的空想吗?绝非如此。在他的只言片语中偶尔会透露出当时的民间风俗,意味深长,颇具价值。 譬如前文引用的关于克里特岛迷宫的章节中提到“这迷宫并不是画在大理石地面或是小孩子在战神广场上玩耍的那种”,这句话可以看作当时迷宫图案已被广泛用于装饰用途的证据,绝不能被忽视。按照普林尼在文中的说法,后来在英格兰和爱尔兰盛行的在地上画迷宫玩耍的儿童游戏风俗,其实早已在罗马流行过了。 关于迷宫的话题就到这里,接下来我想摘取一段关于日晷的内容,同样出自《博物志》第三十六卷,位于第十五章。 神圣的奥古斯都为设置在战神广场的方尖碑[26]赋予了令人惊叹的智慧:标示太阳投射的阴影,以测量昼夜长度。他命人按照方尖碑的长度制造了一块基石,并按照方尖碑在夏至日和冬至日的六点所投射的阴影长度,在基石上刻上刻度。阴影在镶嵌了青铜的刻度上来回移动,逐日变换长短。这是一个值得广为推崇的方法,多亏数学家法昆都斯·诺维厄斯在发明上的才智,我们才知晓了这一伟大方法。这位数学学者还在方尖碑的顶端罩上一个黄金球体,使得阴影渐短渐长的过程易于观看。观测最初一直非常顺利,约莫过了三十年,观测?果渐渐派不上用场了。究其根由,也许是某种原因导致天体秩序发生变化,使太阳的运动也发生了改变。或是因为地球的位置渐渐偏离了其自身的中心(听说其他地方也观察到同样的情形)。抑或是罗马受到地震影响,导致日晷歪斜。又可能是由于台伯河[27]泛滥导致地壳下沉。虽说已将其地基抬升至必要高度,但依旧没用。 我从来没起过什么要将普林尼全卷通读一遍的傲慢念头,总是随手翻动书页,目光停到哪一页便读下去,无意识地读着。越读越觉得有趣。这段记述日晷的部分也只是偶然想起要写关于迷宫的内容,读第三十六卷时突然看到的。以做学问或研究为目的郑重地读,这种阅读方式恐怕不适合普林尼。他可是个在书中瞎说造谣,迷惑了世道人心的人啊!我们也要用恰当的方式和这种人打交道才行。在本书的最开始,我得先将这件事说清楚。 有一件忘记写的事情。我曾写过一部叫作《犬狼都市》的短篇小说,这个犬狼都市是古代埃及的一个郡“丘诺坡里斯”,据普鲁塔克[28]记载,这个城市曾与俄克喜林库斯[29](鱼鳞都市)发生过流血战争。按照这种处理方式,或许就应该把阿蒙尼姆赫特三世的迷宫所在地“鳄鱼城”叫作“鳄鱼都市”吧。 注解: [1] 本文所指的迷宫(Labyrinth)只有一个入口通往中央,没有分岔和死路,不同于有多个出入口、死路的迷路园(Maze)。若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注。 [2] 位于上埃及地区,是上埃及第二十省的首府,曾在古埃及第一过渡时期的政治动荡期间成为都城。 [3] 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历史》一书,叙述西亚、北非及希腊地区的历史、地理、民俗风土,被誉为“历史之父”。 [4] 普萨美提克一世,埃及第二十六王朝的建立者。“普萨美提克”是希腊人对这位法老的叫法。 [5] 希腊神话中的著名工匠。他在克里特岛为国王米诺斯建造了一座迷宫,用于关押半人半牛的怪物弥诺陶洛斯。 [6] 即克诺索斯宫,相传是克里特岛国王米诺斯的王宫,是米诺斯时代最宏伟壮观的建筑。克里特岛是欧洲最古老的文明“米诺斯文明”的中心。 [7] 希腊爱琴海东北部的岛屿。 [8] 为古罗马帝国的行省。相当于现今意大利本土的范围。 [9] 位于希腊爱琴海中部,盛产白色半透明大理石,是古代帕罗斯岛的主要财源。 [10] 一种岩浆岩,呈浅灰色或肉红色。 [11] 读作“克罗柯迪洛坡里斯”(Crocodilopolis)。 [12] 位于埃及中北部,是埃及最古老的城市。 [13] 古希腊历史学家、地理学家,著有《历史学》和《地理学》。 [14] 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世界史《历史丛书》。 [15] 奥古斯都即屋大维,恺撒的继承人,罗马帝国的开国君主。奥古斯都时代是罗马帝国的一个黄金时代。 [16] 即索贝克神,是埃及法尤姆地区备受尊崇的水神,尼罗河三角洲守护女神努克的儿子。 [17] 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 [18] 希腊爱琴海东部岛屿,在古希腊时代是爱奥尼亚文化的中心。希腊神话中,萨摩斯岛是赫拉的出生地。 [19] 生活于公元二世纪罗马时代的希腊地理学家、旅行家,著有《希腊志》。 [20] 古代城邦国家,位于现今意大利中部。 [21] 伊特鲁里亚国王,统治克卢西乌姆城邦,因公元前六世纪末罗马和克卢西乌姆的战争而为人所知。 [22] 古罗马学者、作家,以渊博学识为当时及中世纪学者崇敬。其著作《原理九书》创立了后世编写博物学著作的范例,影响了后来的普林尼。 [23] 古罗马长度单位,拉丁文为pes(复数:pedes),约合29.6厘米。 [24] 位于希腊西北部伊庇鲁斯的神谕处,多多纳的圣地被希罗多德认为是最古老的希腊神谕。 [25] 荷兰板画家,因其绘画中的数学性而闻名。 [26] 古代埃及和西亚常见的一种纪念碑,呈尖顶方柱状,用于献祭给太阳神或纪念法老的功绩。现代意大利拥有的方尖碑多是古罗马时期从埃及运往罗马帝国的。 [27] 意大利的河流,罗马位于河口以上二十五公里的东岸。台伯河以为罗马提供水源而闻名。 [28] 生活于罗马帝国时代的希腊作家,著有《希腊罗马名人传》(又称《比较列传》)。 [29] 古埃及时期的上埃及城市,是重要的考古遗址。城市名来源于埃及神话中一种居于尼罗河的鱼。 埃塞俄比亚的怪兽 若将《博物志》全书三十七卷的内容构成做成一览表,那么就如下所示: 第一卷 序文及全书的内容说明 第二卷 宇宙论 第三卷至第六卷 地理 第七卷 人类学 第八卷 陆地动物 第九卷 海洋动物 第十卷 有翼动物 第十一卷 昆虫及其身体各部分 第十二卷及第十三卷 外国植物 第十四卷 葡萄 第十五卷 橄榄等果树 第十六卷 野生植物 第十七卷 栽培植物 第十八卷 农业 第十九卷 亚麻等 第二十卷 采自庭院植物的药品 第二十一卷 制作捧花或花饰的花 第二十二卷 花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卷 采自栽培植物的药品 第二十四卷 采自野生植物的药品 第二十五卷 自古流传的植物用途史 第二十六卷及第二十七卷 各种植物性药品 第二十八卷至第三十卷 采自动物的药品 第三十一卷 水和盐的药用 第三十二卷 采自水栖动物的药品 第三十三卷 矿物 第三十四卷 金属及雕刻 第三十五卷 绘画 第三十六卷 石头与建筑物 第三十七卷 宝石 从一览表中也能发现,普林尼的涉猎领域从天文地理到动植物、矿物,甚至还有技术及艺术等人类文明,他关注的内容范围之广,使得《博物志》当之无愧地被称为当时的百科全书。其中多卷涉及植物和动物的药用方法及效果,这也表明了在那个科学被视作与魔术无异的时代,药物学所占据的重要位置。话虽如此,我必须指出,普林尼在这方面的记述有不少地方照搬了泰奥弗拉斯托斯[1]等前人的描述,说是现学现卖也不为过。普林尼倒是在《博物志》第一卷的内容说明末尾列出了一些古代作家的名字,自称参考了这些人的言论,名单提及的人数众多,竟有一百四十六位古罗马作家、三百二十七位其他国家的作家。 我想随自己的兴致书写关于普林尼的世界,并不打算成体系地按照书中顺序记述,只想根据当时关心的内容随手引用一些有趣的逸闻。说起有趣的逸闻,在《博物志》全书三十七卷中就充斥着许多非常有趣的内容,我最常翻看的是第八卷关于陆地动物的部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普林尼记述埃塞俄比亚和印度动物时的笔触,与其说是博物志,倒不如说几乎是猎奇怪物志,真实感可以打满分。在普林尼眼里,埃塞俄比亚大概犹如一个怪兽宝库。让我们看看他在《博物志》第八卷第三十章的描述。 埃塞俄比亚盛产到处繁殖的猞猁、胸部有两个乳房的红毛斯芬克斯[2]等许多怪兽。有珀加索斯[3],这是一种有翼有角的马;有克洛柯塔,这是一种狗与狼的混种,其利齿可咬碎一切物品,被它吃掉的东西转眼间便被消化;有一种长尾猿,头部发黑、生着驴毛,其叫声也与其他猿猴相异;有一种印度牛,生着一只或三只角;还有一种叫作“里昂克洛柯塔”的怪兽,生着野驴的身体鹿的腿狮子的颈、尾和胸獾的头,偶蹄,嘴阔及耳,牙齿连续排列在一根骨头上,动作敏捷。据说它还能模仿人声。埃塞俄比亚还栖居着一种叫作“耶鲁”[4]的野兽,拥有河马的身体、大象的尾、黑色或褐色的毛以及野猪的下颚。其角长一腕尺[5]以上,可转动,战斗时可将角交替竖起,根据敌方的动作使角直立或倾斜。 第三十章至此还未?束,但仅在这一小段中就已经出现了八种真身不明的怪兽。斯芬克斯和珀加索斯是希腊神话中的怪兽,一些读者也许有所耳闻。至于猞猁,我曾在《幻想博物志》的书中详细介绍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书中的描述。长尾猿和印度牛也无须多言了吧。普林尼的记述颇为敷衍,前文明明在介绍埃塞俄比亚的怪兽,后文却面不改色地写起了印度牛等自相矛盾的内容。无论如何,三只角的印度牛几乎不可能存在,我们还是先聊一聊“克洛柯塔”吧。 一些读者也许不甚熟悉,“克洛柯塔”这一怪兽绝不是普林尼的发明,克特西亚斯[6]在更早之前就记载过,它被想象成狗与狼或是鬣狗与雌狮的混种,有时也被称作“半狮犬”。“里昂克洛柯塔”也可被认为是这种怪兽的变种,其中“里昂克”是“白色”的意思。《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五章对此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述。 埃塞俄比亚的鬣狗与雌狮交配,产下“半狮犬”。这种怪兽能模仿人类和家畜的声音,平常总是睁着眼。没有牙根,上下颚隆起形成牙齿,上下可相互咬合,以避免牙齿碰撞造成磨损。在朱巴王[7]的报告中还提到,埃塞俄比亚的“曼提柯尔”[8]也会模仿人的语言。 读者也许注意到,这里又出现了一种叫作“曼提柯尔”的奇怪生物。但在“曼提柯尔”之前,让我们先将第三十章最后记述的怪兽“耶鲁”弄明白。“拥有河马的身体、大象的尾”,还生着角,这怎么看都是犀牛或水牛的变形吧?至于在战斗时转动角,更完全是空想,除普林尼之外并没有其他文献记载。关于“曼提柯尔”,《博物志》第八卷第三十章最末有比较详尽的记载。 据克特西亚斯记载,埃塞俄比亚还盛产一种叫作“曼提柯尔”的野兽。这野兽拥有三排齿,像梳子的齿一般咬合在一起。生着人面、人耳和蓝色的眼睛。身躯如狮,红似血。尾似蝎,可刺向敌人。其叫声如同苇笛与小号的合奏。动作非常迅猛,喜食人肉。 我只想说,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动物啊。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动物史》中亦记载了这种动物,称之为“马尔提柯尔”,其后世的拉伯雷[9](《巨人传》第五部)和福楼拜[10](《圣安东尼的诱惑》)等喜好幻想的作家也在著作中提过,或许一些读者略有印象。“马尔提柯尔”源自古波斯语中“martiya-khwar”(食人者)一词,据说源于印度人对食人虎的恐惧,是假想的奇幻生物。到底是真是假呢?普林尼在记述中几乎完全照搬了克特西亚斯的原文,只是误将“马尔提柯尔”写成了“曼提柯尔”。总觉得这人虽是罗马帝国的高官,却有些天性马虎。 普林尼所列举过的埃塞俄比亚怪兽还有栖息在尼罗河源头的“卡托布莱帕斯”[11],这是一种特别不具现实性的怪兽,但我曾在《幻想博物志》中介绍过,就不在此重复了。我们还是来看看普林尼怎么描述亚里士多德在《论奇迹》中记载的奇兽“列翁波农”吧。这段记述在《博物志》第八卷第五十七章。 常有关于小动物“列翁波农”的传闻,据传这种动物只栖居在狮子诞生之地。这动物的肉有种特别的力量,倘若吃了它的肉,即便是百兽之王也将立刻丧命。因此人们会焚烧“列翁波农”的尸体,取其灰烬涂在其他动物的肉块上,以制成捕狮陷阱。狮子只要吃了那灰烬就会丧命。这种动物的毒性之大,对狮子而言都是致命的。也难怪狮子对这种动物恨之入骨,狮子见到它,不会撕咬,而是将其踩踏致死。另外,“列翁波农”还会撒尿,其尿液也对狮子有致命效果。 关于“列翁波农”的由来,有一种说法是狮子常因眼前飞蚊而困扰,因此诞生了这一传说。但单凭普林尼的记述,简直不敢相信“列翁波农”竟是小小的虫子,只觉得这只是空想而来的奇兽,毫无现实依据。顺便一提,“列翁波农”的含义是“狮子杀手”。说不定首先诞生的是这个词语本身,后来人们才造出这一怪兽的实体。 接下来我们将视线转移到比较现实的动物身上吧。作为介绍者,也不能有失偏颇地一味指责,毕竟普林尼还是给我们留下了些许科学、正确的观察成果。那么我们就让《博物志》第三十七章的鳄鱼在此登场吧。看看普林尼这部分的记述,是否能体现其堪称独到、科学的观察力和洞察力呢? 尼罗河一带有一种鳄鱼,这四足怪兽无论在陆地上还是水中都十分可怕。它是陆地上唯一不使用舌头的动物,也是唯一一种在咀嚼食物时不动上颚的动物。其齿列咬合如同梳子的齿,一旦被咬,将负重伤。这种鳄鱼体长超过十八腕尺,雌性鳄鱼产卵大小如同鹅蛋,且具有一种本能的预知能力,总会在尼罗河水位超过临界点后孵卵。无论哪种动物,都不会像这种鳄鱼一样,能从小小的幼崽成长为体长如此巨大的怪兽。它生有钩爪,坚韧的皮肤可以经受一切攻击。白天居于地上,夜晚则进入水中,以保持一定温度。它们常食鱼类,饱餐之后,当口中积攒了鱼肉残渣时,就会爬上岸午睡。此时就会有小鸟飞来,从张开的鳄鱼口中觅食。这种小鸟在当地被称作“牙签鸟”,在意大利则被叫作“鹪鹩”。它们先在鳄鱼嘴外跳来跳去做好清洁,然后就会潜入其中将鳄鱼的牙缝及喉咙内部都打扫干净。鳄鱼也觉得酥酥痒痒的感觉十分舒适,会尽量张开嘴巴。而埃及獴若看到这般舒适午睡的鳄鱼,便会像箭一样冲破鳄鱼的喉咙,吃空鳄鱼的腹部。 看到普林尼的记述中关于鳄鱼不用舌头的部分,读者大概会在心里打个问号吧。当然这在动物学层面上绝非正确的叙述,但若得知希罗多德和亚里士多德也都持相同观点,就会觉得单单指责普林尼一人未免有些苛刻了。事实上,普林尼这部分的记述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把希罗多德的《历史》第二卷第六十八章照抄了一遍。希罗多德的记载中未提及的,只有最后那段关于獴的异想天开的逸闻。且不提这叙述在动物学中是否正确,究其缘由,这里似乎又是普林尼不加批判地拼凑了先人的传说,再加上一点自己的创作,不过是他个人重新编撰的内容而已。我在之前还提到他独到、科学的观察力,看来这玩意儿在《博物志》里一丁点儿也没有体现出来,倒是在远离“追求独创性”的近现代通病上表现得令人惊叹。 我好像过于强调普林尼在吹牛、剽窃或改编上的才能,有些忽略了他书写巨著的真正意图。反正要展示他优秀的观察力和洞察力还有很多机会,无须心急。我总是会将《博物志》当作幻想文学,想要毫不留情地对普林尼的连篇谎话指点一番。虽不至于大动干戈地考证,但去弄清楚他是否在胡说八道也是我的趣味所在。 注解: [1] 公元前四世纪的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先后受教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著有《植物志》《人物志》等。 [2] 即狮身人面兽。 [3] 希腊神话中的奇幻生物,由美杜莎与海神波塞冬所生,俗称天马。 [4] 英国贵族徽章中常见的护盾兽,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大门上亦有其形象。 [5] 古埃及、古希腊及古罗马的测量单位,1腕尺约为肘到中指端的距离,1希腊腕尺约18.22英寸,即0.46米,1罗马腕尺约17.47英寸,即0.44米。后文中如出现括号内的计量换算,为作者注。 [6] 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波斯史》和《印度史》。 [7] 努米底亚国王。 [8] 又称蝎狮或人头狮。 [9] 法国作家,著有长篇小说《巨人传》。 [10] 法国作家,著有《包法利夫人》。 [11] 一种身体像牛的奇幻动物,据普林尼记载,其“体小而笨重,四肢不灵敏,头却大得出奇,因此常把头垂在地上,否则很可能把周围的生命全部杀光”。 性与横膈膜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十卷第六十三章。 二足动物中只有人类是胎生,只有人类为最初的性交而后悔,所以人类生活最初的标志就是后悔。所有的动物都会周期性地在特定时期进行交配,只有人类的交配,正如我之前提到,是不分昼夜的。所有的动物都懂得满足,但人类不是。克劳狄乌斯皇帝[1]之妻麦瑟琳娜曾向奴隶阶层最知名的娼妇发起挑战,以一个昼夜连续进行了二十五次性交的成绩打败了对方。人类的杰出之处在于,为了体验性的快乐会使用许多拐弯抹角、违背自然的方法。女性会采取堕胎这种手段。如此一考虑,与兽类相比,人类是多么罪孽深重啊。如赫西俄德[2]所说,若一定要说男人与女人的情欲有什么区别的话,男人的情欲起于冬季,而女人的情欲起于夏季。 开头的“二足动物”应该是指鸟类吧。如同前文的一览表所示,原本这第十卷就是关于“有翼动物”的。这样一来,或许就会有读者起疑,为什么这里又出现了关于人类的话题呢?普林尼总是心血来潮,碰巧话题有了延伸,就不知不觉地突破了鸟类的范围,写起了哺乳动物和人类,我们就当这是他心血来潮的其中一例吧。至于二足动物中只有人类是胎生、不分昼夜地交配之类的观察,似乎又借用了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史》中的描述。 关于麦瑟琳娜一天之内进行了二十五次性交的逸闻,自古因尤维纳利斯[3]的诗而为众人所知。但这位诗人活跃在普林尼死后二十年左右,所以普林尼应该是参考了其他消息来源,也许是更直接的、同时代的民间传闻。普林尼生于公元二十三年(或二十四年),死于公元七十九年,经历过提比略[4]、卡里古拉[5]、克劳狄乌斯、尼禄[6]、加尔巴[7]、奥托[8]、维特里乌斯[9]、韦斯巴芗[10]等八任罗马皇帝统治的时代,知道麦瑟琳娜也是理所应当。我在这里想到的是阿尔弗雷德·雅里[11]的《超雄性》中,主人公马尔克尤与医生巴提比乌斯围绕麦瑟琳娜的二十五次性交展开古怪争论的场面。 接下来,我摘取了《博物志》第十卷第六十三章的后续部分。 象、骆驼、虎、猞猁、狮子、毛足兔、兔等生殖器朝后的动物在交配时,屁股会相互接触。此外,骆驼交配时会前往沙漠或远离人烟之处,以免被打扰。骆驼的交配需要整整一天,这种情形绝不会出现在其他奇蹄目动物身上。四足动物中,雌性的气味会刺激雄性。犬、海豹、狼等动物会在交配过程中改变朝向,而且交配?束后还会出现想要分开却分不开的情况。前文中提及的毛足兔在交配时,通常是雌性先在雄性的上方。其他种类的动物则是雄性处于上方。前文也已提过,熊在交配时会和人一样躺着。刺猬是相互抱着、站立着交配。猫则是雄性站着,雌性躺在雄性的下方。而狐狸则是躺下后由雌性抱着雄性。雌牛和雌鹿无法忍受雄性的攻击,会一边受精一边移动。雄鹿会连续与多匹雌鹿交配,最后再回到最初的交配对象那里。蜥蜴则像无足动物那样相互缠绕交配。 上文中被我暂译成毛足兔的动物,拉丁语为dasypus[12]。这种兔子在亚里士多德的记载中亦有出现,但不知在现今的动物学命名法中属于什么种类。虽说生殖器朝后,但若勃起大概都会朝前吧,所以交配时屁股会相互接触的动物应该也是不存在的。这部分内容普林尼也套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记载,并非记录自己的亲眼所见。甚至可以说,这一段落几乎是全部照搬了亚里士多德的内容。关于动物的生殖器,在《博物志》第十一卷第一百零九章也有涉及。 如此前所述,有些雄性动物的生殖器是朝后的。狼、狐狸、黄鼠狼、雪貂的阴茎是有骨头的。从雪貂的阴茎中还能提取出治疗人类?石病的重要药物。据说,熊死后,其阴茎会角质化。在东洋,最?实的弓弦由骆驼的阴茎制成。关于这个器官,不仅世界各国都有各种各样的习俗,它甚至还成了宗教行为的对象,众神之母[13]的祭司加卢斯[14]们会自己进行阉割,也不怕带来不幸的后果。女性之中,亦有少数人像雌雄同体的赫马佛洛狄忒斯[15]那样,具有类似男性的、异常巨大的器官。这种异常情况被认为在四足动物身上也出现过。想来最先为世间认可的是在尼禄皇帝统治下的高卢[16]特里尔地区发现的雌雄同体的雌马,这种马被用来为皇帝拉车。世界的统治者用怪物拉车,就凭这一点便是值得一观的情景了。 普林尼提到的加卢斯是侍奉弗里吉亚的地母神库柏勒的祭司,据说其名来源于伽拉提亚[17]的加卢斯河。关于他们切除男性器官的祭祀仪式,读弗雷泽[18]的记述便能有详细了解,近一些还有安托南·阿尔托[19]关于赫利欧伽巴卢斯[20]的专题论文,其中以光怪陆离的笔触对此进行了描绘。但我在此想到的并非阿尔托的性的形而上学,而是费德里科·费里尼[21]的《爱情神话》[22],该片以影像的形式完美展现了罗马时代对怪物的喜好。费里尼本身就对怪物感兴趣,从他的电影作品《甜蜜的生活》到《卡萨诺瓦》皆有体现,一目了然。提到“对怪物的喜好”,在普林尼生活的时期确实有一种风潮可以用这一语句来描述。接下来的这一小段里就明确地体现了这种风潮,出自《博物志》第七卷第三章,同样提到了赫马佛洛狄忒斯。 此外,这世上有时也会出现具有两种性别的人,我们将其称为赫马佛洛狄忒斯。这种现象曾被叫作双性性格[23],人们待之如同奇迹,如今反而被视作一种会带来愉悦的事物。伟大的庞培[24]命人在他的剧场里挂上震惊世人的人物肖像画,作为剧场装饰物之一。其中尤其需要细致刻画的某幅肖像画,全权委托给了有才华的大艺术家。这些肖像画中的人物,有特拉勒斯的尤缇克丝,她在第三十次成为母亲后,被她的二十个孩子送上火刑台;还有与大象生了孩子的阿尔基佩[25]。后者被视作不祥之兆。其实在与马尔西人[26]的战争初期曾有女佣生出蛇来的事情,怪物的诞生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根据克劳狄乌斯皇帝的记载,色萨利[27]曾有一匹半人马死于诞生当日。同样在克劳狄乌斯皇帝统治时期,我们目击了另一匹被浸泡在蜂蜜中保存,之后用船从埃及运来的半人马。在萨贡托[28]还有过这样的事例,在萨贡托被汉尼拔[29]攻破那年,有婴儿从母亲胎里出来,又立刻缩了回去。 如同国技馆[30]的天花板上挂着优胜相扑选手的相片一样,在剧场里挂着生出怪物的母亲肖像以示表彰,不得不说罗马也是相当颓废啊。不过我以前也曾写过,若将这种颓废视作不健康,或许就大错特错了。我觉得他们对怪物的喜好,与如今孩子们对外星人和怪兽的喜好一样,也是出于对自然的蓬勃的好奇心。 据称,被塞内卡[31]称作“南瓜”的克劳狄乌斯皇帝,在那本未能流传至今的史书中提及的怪兽半人马,是被浸泡在蜂蜜中、从埃及运往罗马的。蜂蜜在那时像今天的酒精一样被当作防腐剂使用。《博物志》第二十二卷第五十章提到,“盐的咸味具有防止肉体腐坏的性质,蜂蜜则因其甜味而具备同样的功效”。而且普林尼还说自己清楚地看见了那个浸在蜂蜜中的半人马。事实到底如何,我们也无从知晓,但总是引用他人、敷衍了事的普林尼厚着脸皮故技重施的事例也不稀奇了。读到这样的记述,我就不由得开心起来。最末尾关于萨贡托的婴儿的片段也是,完全不知道文献依据在哪里,但确实带有普林尼式的飘逸洒脱,足以让人破颜一笑。 紧接着《博物志》第七卷第三章,摘出第四章的一段来看看吧。 由女变男,这绝非不可能之事。据我在编年史中找到的?果,在李锡尼·克拉苏[32]和卡西乌斯·朗基努斯[33]担任执政官时,在卡西努姆,还在父亲监护中的一个姑娘变成了男孩,被肠卜师[34]下令迁往无人岛。根据李锡尼·姆基安努斯[35]的报告,在阿尔戈斯[36]有一名他私下认识的名叫阿列斯康的男性,他原是女性,名为阿利丝克夏,甚至已有丈夫。后来他身上出现了男性拥有的一切特征,还长出了胡子,于是就娶了妻。这个报告的作者在士麦那[37]的一位少年身上也目睹了同样的变化。我自己也曾在阿非利加[38]蒂斯德鲁斯[39]见过一位叫作孔西提乌斯的市民,她在婚礼那天变成了男性(我写这件事时,他还活着)。 据说,最后的括号里的内容并不是普林尼的原文,而是奥卢斯·格利乌斯[40]在《阿提卡之夜》中照搬普林尼的记载时加上的。普林尼是出了名的引用狂魔,但这位公元二世纪的杂学家好像也不甘示弱。不过多亏了这些引用狂魔,如今已失散的古代知识的片段才得以代代相传。千万不能瞧不起他们,即便这些流传至今的知识片段是“由女变男”这种乍看愚蠢无聊的内容。 直岛启司[41]曾写过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好书《男人变成女人的疾病》,广泛搜寻了古代这个领域中的相关信息,与方才我摘取的普林尼写的段落正相反。普林尼在这里断言自己在阿非利加亲眼见过女人变成男性,也是在厚着脸皮将错就错,可能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一个引用狂魔突然说自己亲眼见过,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忽视他这种态度上的突然转变。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例子与此相关,我们来看下面的第十一卷第七章。 据说,幸运的奇迹让沃拉泰拉[42]的凯基纳见到献祭用的牲口的内脏中飞出了几条龙。在皮洛士国王[43]逝去当日,献祭牲口被砍掉的头到处徘徊,舔着它们自己流下的血,如果我们认可这种过去的传闻,那么献祭牲口的内脏中飞出龙也并非不可信。人类胸腔中的内脏,由一片叫作“普拉埃寇蒂亚[44]”的膜将其与胸腔下方的内脏隔开。因覆于心脏前方,故被称为“普拉埃寇蒂亚”(“普拉埃”指前面,“寇蒂亚”指心脏),希腊人称之为“普列涅斯”。大自然富有先见之明,让所有重要的内脏都有外层保护,由特殊的膜包裹在内。而横膈膜的存在还有其他的特殊理由。横膈膜所在位置靠近腹部,若无这片膜,摄入的食物压迫呼吸器官,就会招致危险。人们认为横膈膜具备敏锐的反应能力,因此膜上无肉,肌肉横生且薄。此外,横膈膜还是管理开朗、愉悦情绪的中枢,只要去胳肢其上方的腋下,就能立刻看到效果。人类的皮肤中,此处最为敏感,是最容易感受到酥痒的地方。正因如此,在战场或角斗士的竞技场上被伤及横膈膜的人会笑着死去。 关于皮洛士国王的传闻,慎重起见,我查阅了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其中也有同样的内容。高等动物身上的横膈膜自古被认为是防止隐藏在腹部的龙潜入胸部的间隔。其实这一小段也同样有许多地方参考了亚里士多德的记载,但据我所见,普林尼的记述要比一本正经的亚里士多德有意思得多。普林尼简洁地描述了横膈膜的特性,最后以笑着死去的人这种难以置信的逸闻?尾,甚至有了精湛的短篇作家的笔触。这让我们深深惊讶:“竟然有这种事!是直接将听来的谎言写下来了吧!”至于他到底是厚着脸皮将错就错,还是在装糊涂,又或是发自内心地相信这些传闻,谁都弄不清楚。多么不负责任的人!他所写的文章已经属于文学了。 注解: [1] 克劳狄一世,罗马帝国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第四任皇帝。 [2] 古希腊诗人,希腊教谕诗之父,著有长诗《工作与时日》。 [3] 古罗马讽刺诗人,作品常讽刺罗马社会的腐化和人类的愚蠢。 [4] 又译提贝里乌斯,罗马帝国的第二位皇帝。 [5] 罗马帝国的第三位皇帝,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早期的典型暴君。 [6] 罗马帝国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的最后一任皇帝,古罗马暴君之一。 [7] 在尼禄自杀后成为罗马帝国的皇帝,?束了朱里亚·克劳狄王朝。就任帝位当年先后出现了四个皇帝,因此被称为“四帝之年”。 [8] 尼禄自杀后,在四帝之年即位的第二位皇帝,从小与尼禄一起长大,是陪同尼禄享乐的宠臣之一。 [9] 罗马帝国第八位皇帝,“四帝之年”时期第三位皇帝。 [10] 罗马帝国第九位皇帝,“四帝之年”时期第四位皇帝,弗拉维王朝第一位皇帝。 [11] 法国象征主义作家,著有《愚比王》。 [12] 在拉丁语词典中的定义为“一种兔子,语源出自古希腊语,即粗糙的、厚实的、有毛的动物”。 [13] 弗里吉亚的地母神库柏勒,如同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母盖亚和米诺斯的瑞亚。库柏勒崇拜于公元二〇四年传入罗马。 [14] 库柏勒的祭司都是阉割过的男性,穿着女性服装,被社会视作女性,在古罗马被称为“加卢斯”(Gallos)。 [15] 希腊神话中的阴阳神,通常以带有男性生殖器的少女形象出现。 [16] 帝政时期的高卢大约为现今的法国一带。 [17] 古希腊和罗马时期信奉库柏勒的中心地区。 [18] 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社会人类学家、神话学和比较宗教学的先驱,著有《金枝》。 [19] 法国诗人、演员和剧作家,提出了残酷戏剧的概念。 [20] 罗马帝国建立以来第一位叙利亚出身的皇帝,其本人在即位后爱用的称号“埃拉伽巴卢斯”或作“赫利欧伽巴卢斯”,意为“太阳神的虔诚信奉者”。有资料称其非常爱好美色且毫不遮掩自己对男色的喜好,亦有异装癖等。 [21] 意大利著名艺术电影导演,曾五次摘取奥斯卡奖。 [22] 原名“萨蒂里孔”,以古罗马人阿尔比特罗的同名小说改编,影片描绘了罗马帝国荒淫无度的享乐生活。 [23] 一个人同时拥有雌性和雄性两性性格的现象,?合了行为上的雌雄同体和生理上的雌雄同体。 [24] 古罗马政治家和军事家。曾与恺撒、克拉苏秘密?成“三头政治同盟”,后与恺撒发生权力之争被击败。 [25] 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雅典公主。其名原意为“奔放的雌马”。 [26] 古意大利的一个民族。 [27] 希腊中东部历史区域,现为希腊的行政区。 [28] 西班牙东部城市,是第二次布匿战争的导火索。 [29] 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 [30] 东京著名的运动场馆,用于举行相扑赛事。 [31] 卢修斯·阿奈乌斯·塞内卡,古罗马哲学家、政治家、剧作家。曾任尼禄皇帝的导师及顾问,后被尼禄逼迫自杀。 [32] 此处指马库斯·李锡尼·克拉苏,曾在镇压斯巴达克斯叛乱后与庞培一起担任执政官。被认为是罗马历史上最富裕的人。 [33] 罗马元老院议员,谋杀恺撒的主谋。 [34] 古罗马以内脏占卜的僧人。 [35] 罗马将军、政治家、作家。 [36] 位于希腊,欧洲最古老的一直有人居住的城市,有约五千年的历史。 [37] 现今土耳其的伊兹密尔,曾是古希腊人的殖民城邦,是地中海地区最古老的城市之一。 [38] 罗马行省,位于现今北非。非洲的名称即从该行省名称而来。 [39] 现今突尼斯的杰姆,以戈尔迪安一世兴建的圆形竞技场闻名,曾是罗马帝国的殖民地。 [40] 活跃于一世纪的古罗马作家,著有《阿提卡之夜》。 [41] 日本宗教人类学学者。 [42] 现今意大利沃尔泰拉。 [43] 伊庇鲁斯及摩罗西亚国王,后成为叙拉古国王及马其顿国王。是早期罗马共和国称霸意大利半岛的强大对手之一,尽管在对抗罗马的一些战役中获得胜利,但也付出惨重的代价,西方谚语“皮洛士式胜利”便源于他。 [44] 拉丁文为praecordia,即横膈膜。 海兔与海里的动物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九卷第二章。 海洋动物中有许多种类比陆地动物体形更大,其原因明显在于海中具有丰富的水元素,与飘在空中生活的有翼动物相比,生存条件自然而然地有所不同。在宽广辽阔、食物供给丰富的海洋中,大自然从神明那里接收了生殖的原理,不断地产出生物。在海里也能发现许多怪物,这是由于精液和胚胎被风与浪吹打,以各种形式混合、凝集在一起。正如世间普遍所相信的,除去仅存在于海中的那些生物不说,在陆地上生活的动物也会在海中生活,这一说法已被证明是正确的。不光是生物,甚至还有一些模仿无生命之物的动物。例如有些动物与葡萄的果实、双刃剑还有锯子之类的外形一模一样,还有动物无论颜色、气味都与黄瓜毫无分别。这么一来,即便说有一种动物生着小小的蜗牛一样的身体和马的头,也不值得惊讶了。 这一部分不知被吉罗拉莫·卡尔达诺[1]、纪尧姆·龙德莱[2]和安布鲁瓦兹·帕雷[3]等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博物学者引用过多少回,甚至被视作是基于类比的自然观[4]的古典派教科书。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命储藏库,在其胎内蕴藏着仿造一切事物的神秘力量,所以存在于陆地上的事物一定在海中有其对应之物,事实上,这种类比理论在当时的自然哲学家之间风靡一时,其风靡程度让现今的我们想一想便觉得不可思议。无论在哪一个时代都不会有什么事物像哲学那样容易为流行所左右。恐怕普林尼自身并未想要对世界进行统一的解释,但他的记述多次被学者们引用,便渐渐被当作类比理论的始祖之类的人物尊崇起来。这样的例子,在思想史上搜索一番,也肯定能发现不少。 那么,普林尼文中出现的“与葡萄的果实一模一样的动物”指的是什么呢?虽然已有许多动物学者给出了说法,但最令人信服的应当是墨鱼的卵吧。黑漆漆的颜色,一串一串的。古代人似乎将其当作珊瑚和海葵的同伴。“与双刃剑一模一样的动物”又是什么呢?大概是吻部如剑状的剑旗鱼吧。“与锯子一模一样的”则一定是锯鲨了。“与黄瓜毫无分别的”应该与细长的海参是同类吧。最后那个“生着蜗牛一样的身体、马的头的动物”不用多说也能想到,指的就是海马吧。 十六世纪的法国博物学者皮埃尔·贝隆[5]是鱼类的伙伴,因此他这般指责世人所用的动物命名法之不公平。他说:“陆地动物的命名早于海中动物的命名,因此大部分海里的鱼的命名都使用了陆地动物的名字。陆地上的兔子大概无人不知吧?陆地上的兔子与海里的兔子到底哪里相似呢?” 确实在海洋动物中,有不少仅仅因肉体的一部分相似这种极为简单的类比,就直接被套上了陆地动物的名字的例子,所以皮埃尔·贝隆作为鱼类专家、《鱼的性质与多样性》的作者,那样义愤填膺也是不无道理。康拉德·格斯纳[6]和安布鲁瓦兹·帕雷[7]等人的书中也记录过海中的狮子、海中的马、海中的野猪、海中的母猪、海中的象等怪兽,甚至连海中的僧侣、海中的祭司等实体不明的怪物都有登场。这么说来,在日语中也类似,海豚[8]是海中的猪,海豹[9]是海中的豹,海象[10]是海中的象,水母[11]是海中的月,而海参[12]则是海中的鼠。借助贝隆的做法,大概也能抱怨一下,陆地上的鼠与海里的鼠是哪里相似呢? 关于贝隆文中的海里的兔子,《博物志》第九卷第四十八章是这样描述的: 印度的海里的海兔有毒,即便只是稍微接触一下,也会立刻引发呕吐和胃部不适。在我们的海域中,海兔是丑恶的球形生物,只有颜色与陆地上的兔子相似。而印度的海兔连大小也与普通的兔子相近,但毛比普通的兔子更硬,且无法活捉。 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三十二卷第一章也提到了海兔,请见下文。 与海兔有关的事同样令人吃惊。海兔对一些人而言,是饮食上有毒的生物;而对另外一些人而言,仅是远远地看着就有毒。这说的是孕妇如果看到雌海兔,只是看一眼便会立刻恶心,最终导致流产。要预防这毒性,只需将雄海兔腌在盐中,使其变硬,附在手环上戴在身上。雄海兔在海中也是无害的,即便接触到也没有危险。吃了海兔这种动物也不会死的,只有一种叫作绯鲤的鱼会致命。只不过海兔入口只会使人感觉其肉瘫软、难吃,因而也不为人珍视。人类若中了海兔的毒,会散发出鱼的气味,这是中毒的最初症状。此外,被吃掉的海兔生前度过了几日,中毒的人便只能存活相同的天数。李锡尼·麦奎曾确认过,这毒性在一定时间内会失效。印度的海兔无法活捉。或者说是人类对海兔产生了毒一般的作用,只需在海中用手指碰一下,就会导致海兔死亡。与所有的动物一样,印度产的海兔比其他地区的更大。 第九卷提到印度的海兔有毒,但第三十二卷却说海兔只要与人类接触就会死,普林尼老师又在这里面不改色地写了相互矛盾的内容。好吧,这暂且不提,这海兔究竟是什么样的动物,恐怕读者再怎么阅读普林尼的记述,也还是云里雾里,完全搞不清楚它的真面目吧。普林尼说雌海兔有毒,而雄海兔反而是解毒剂,实在是奇妙的动物。此处也运用了类比的规则,是因为孕妇对雌性会产生反感,而对雄性会抱有亲近感的缘故吧。 直截了当地说,这个自古以来就被称作“海兔”的海洋动物在林奈氏分类法[13]中被命名为Aplysia depilans,与贝壳已退化的软体动物海蛞蝓是同类。我们常在海边赶着落潮拾贝时,在水中发现有触角的丑陋动物,松松软软如同蛞蝓妖怪一般,一碰便会放出紫色的汁水。那就是海蛞蝓。海蛞蝓的头部前后各有一对触角,形状看起来有点像兔子的耳朵,所以才有了“海兔”这个名字吧。皮埃尔·贝隆怒问“陆地上的兔子与海里的兔子到底哪里相似”,看来相似的是触角和耳朵了。普林尼虽说印度海兔的毛比陆地上的兔子毛更硬,但生着毛发的软体动物应该是不存在的吧。这部分的记述就是完完全全的空想了。 关于海兔毒性的效力,不仅是普林尼,迪奥科里斯[14]、盖伦[15]、尼堪多德[16]、阿埃托斯、埃里亚努斯[17]和普鲁塔克等古代作家都曾写过,但不知为何,只有亚里士多德完全没有提及。说到历史上使用了海兔的毒杀事件,斐洛斯特拉图斯[18]在《阿波罗尼奥斯传》中讲述的罗马皇帝提图斯[19]被其弟图密善毒杀之事应该就是一例吧。按照普遍的说法,提图斯死于恶性高热,但据斐洛斯特拉图斯的说法则是被人用海兔毒杀的。 另一个因海兔的毒性而丧命的例子是十六世纪的法国国王查理九世之死。虽然我以前在《毒药手账》里也写过,但海兔是我非常中意的毒物,就在这里再写一次吧。圣巴托罗缪大屠杀[20]以来,查理九世陷入神经衰弱,每夜都为噩梦所扰,最后死在其母凯瑟琳·德·梅第奇的怀中,?束了二十四岁的一生,那是一五七四年。有一种说法是查理九世死于其母的毒杀。回忆录作者布朗托姆[21]等人也持相同意见,据布朗托姆所述,查理九世的母亲亲自让他服下了“海兔的角的粉末,这粉末能让人长期处于憔悴状态,最终如同烛火一般消逝”。 我不认为那海中的海蛞蝓具有这般强大的毒性,但总之布朗托姆是这么写的。海蛞蝓确实生有触角,所以布朗托姆所记述的“海兔的角的粉末”在这一点上也是所言不虚的。 普林尼说雌海兔有毒,雄海兔则反而是解毒剂,但似乎还有许多种类的药物都能抵御海兔的毒性,他在《博物志》中各处都提到了这些药物的名字。比如植物中,锦葵、石榴、西洋杉、车前草和仙客来等都是有效的;而动物性的药物中,据说人类的乳汁、牛乳、驴乳、马乳、鹅血、蛙、淡水龙虾和海马等都非常有用。《博物志》第三十二卷第五章写道:“食用栖息在河里的蛙的肉,或将其制成清汤饮用,皆对去除海兔的毒性有效。”这或许有一定的道理吧。但如今在我们看来,还是觉得有些可疑,像是胡说八道。 关于海兔的话题就到这里,接下来我们顺着最初引用的章节,读一读《博物志》第九卷第三章吧。 有最多动物栖居且动物体形最大的是印度的海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里的鲸有四阿邪[22](一阿邪约合一英亩),锯鲨接近二百腕尺。龙虾达四腕尺长,恒河的鳗鱼有三十脚距长,这些也是事实。不过能见到海中怪兽的机会多是至日[23]时节。这是由于一到此时,这片海域便会有山巅吹来的旋风,或是突然刮起的暴风、狂暴的骤雨,激烈的海浪撼动这片海洋,将潜在海底的怪兽们都赶了出来。亚历山大大帝[24]的舰队曾遭遇被海浪晃得冒出海面的众多怪兽,如同撞上敌军舰队一般,不得不对这群怪兽摆出战斗阵型。换言之,阵型零落的舰队根本无法在这群怪兽当中取得突破。无论如何喊叫、哄闹,投掷物品,都根本无法使它们后退一点。如果不弄出些大声响,同时集中炮火,就没法打跑它们。红海上有一巨大半岛,名为伽达拉,陆地突起形成了宽阔的海湾。据说托勒密一世[25]的舰队行船通过这里,花费了十二日十二夜,因为海湾未曾刮起一丝微风。在这平稳的海域,经常能看见身躯庞大得无法动弹的动物。如果亚历山大大帝的提督们的说法可信,居住在阿拉比斯河附近的格德罗西亚[26]人会用海中兽类的下颚制作他们房屋的门,用兽骨建造屋顶。据称他们发现了大量长达四十腕尺的兽骨。此外据说海中的兽类,有的会如同家畜一般爬上陆地饱食灌木的根,然后再回到海里;有的生着马头、驴头或雄牛的头,还有的会大量吞食农田作物。 亚历山大大帝进入套着铁箍的玻璃桶,只身一人潜入波斯湾的海底深处,饱览巨大海兽群游动的海底风景,这已是有名的逸闻了。而这段印度海域遭遇怪兽群的故事,其有趣程度也毫不逊色于前者。格德罗西亚人用海中兽类的骨头建造房屋一事不知是否属实,不过斯特拉波也报告了相同的事情,似乎也并不是毫无依据。顺便一提,格德罗西亚这个地方指的是面朝阿拉伯海的伊朗高原,可以认为是当今的巴基斯坦地区。 另外一个小片段,关于会爬上陆地食用植物的海中兽类,也许会让人想到栖息在印度洋至马来半岛那片温暖海域中、体长三米以上的草食性哺乳动物,即海牛和儒艮的习性。不过我总觉得我得注意一下,不能总对普林尼记述的假想动物过于认真,去一个一个地在现实动物中寻找合适的模板。 注解: [1]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主要成就在数学、物理、医学方面。 [2] 十六世纪法国解剖学者、博物学者,著有《鱼类的历史》。 [3] 文艺复兴时期法国外科医生之一,被后人认为是现代外科与病理学之父。 [4] 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 [5] 法国鱼类学者、植物学者、博物学者,著有《水生动物图解》《松柏植物》等。 [6] 瑞士博物学家、目录学家,著有《动物史》和《世界书目》等。 [7] 法国外科医,曾任军医及亨利二世、法兰西斯二世、查理九世、亨利三世的御医,对近代外科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8] 作者在这里用的是海豚的和名イルカ(iruka),其语源不详。日语中海豚的汉字则借用了中文的“海豚”。 [9] 此处使用的是海豹的和名アザラシ(azarashi),其语源意为“有斑点的兽”。汉名与中文相同,为“海豹”。 [10] 此处使用的是海象的和名セイウチ(seiuchi),来源于俄语的“北海狮”。汉名与中文相同,为“海象”,有时也写作“海馬”。 [11] 此处使用的是水母的和名クラゲ(kurage),其语源说法诸多。汉名为“海月”或“水月”,因形状看似海中或水中的月亮。 [12] 此处使用的是海参的和名ナマコ(namako),其语源说法诸多。汉名为“海鼠”。 [13] 由瑞典生物学家林奈开创的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又称二名法或双名法,每个物种学名都由两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 [14] 古罗马时期的希腊医生与药理学家,著有《药物论》。 [15] 古罗马的医学家及哲学家。 [16] 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诗人,著有《解毒法》《有害动物处理法》等医书,皆为教谕诗形式。 [17] 罗马帝国时期作家,著有《论动物的特性》等。 [18] 罗马帝国时期的希腊诗人。 [19] 罗马帝国弗拉维王朝的第二任皇帝,普林尼葬身的维苏威火山喷发灾害就发生在其执政期间。 [20] 又称圣巴托罗缪之夜,发生于一五七二年法国宗教战争期间,是针对胡格诺派(加尔文主义新教徒)的事件。 [21] 法国作家兼政治家,著有《著名女子的生活》《风流女子的生活》等。 [22] 使用米制之前的法国长度、面积单位。 [23] 夏至日及冬至日。 [24] 马其顿国王,曾征服整个波斯帝国。为寻找“世界的尽头及大外海”而侵略印度。 [25] 埃及托勒密王朝创建者,也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好友兼部将,曾随大军一同远征波斯和印度。 [26] 现今巴基斯坦西南的俾路支省。 药草与毒草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二十五卷第八章。 植物中最广为人知的,据荷马[1]记载,应是被众神称为Moly[2]的植物。据荷马的陈述,赫尔墨斯[3]发现了这种植物,并告知其具有抵抗一切强力巫术的能力。据说在现今阿卡迪亚[4]地区的佩涅奥斯附近和库勒涅山还生长着这种植物。正如荷马所述,Moly有着洋葱大小的黑色圆根、与绵枣儿[5]相似的叶子,能轻松从土中拔起。希腊著述家们认为其花为黄色,荷马则说其花呈白色。碰巧有药草的专家向我断言意大利也长有这种植物,并在数日后从坎帕尼亚地区给我带来了一株。这株植物看来是他煞费苦心从石块众多的地里拔出来的,根长三十脚距,但这还不是全长,最末端被拔断了。 女巫喀耳刻让奥德修斯[6]的同伴们喝下放了毒药的酒,将他们全都变成了猪,只有奥德修斯按照赫尔墨斯所教的,事先闻了除魔药草Moly的气味,抵御了喀耳刻的巫术。说起来,在希腊、拉丁文学中,卢修斯[7]、佩特罗尼乌斯[8]、阿普列尤斯[9]等作家写过众多关于人类因魔法饮料的效果而变成动物的故事,不过究其鼻祖应当还是荷马吧。那么,那个引人注目的药草Moly到底是什么呢?自古便有古典学者们提出各种假说,但似乎至今也没有?论。通常认为这是一种具有球根的蒜类之物,也有人像诗人、杰出的神话学者罗伯特·格雷夫斯[10]一样,主张那就是野生的仙客来,简直令人毫无头绪。 不过,普林尼的这段记述有些混乱。开头是老样子,借用了荷马和泰奥弗拉斯托斯的文献,而在后半段,他像是亲眼见过一般,描述着既不是蒜也不是仙客来,而是只有他自己见过的Moly。不管是什么情况,也不会有根长三十脚距(约九米)的蒜或仙客来吧。这明显不是球根植物。有研究家表示,可能是一种生着直根的芸香。芸香的根有时长得令人惊讶。不知是参考了什么依据,十二世纪拜占庭的文献学者泽策斯[11]似乎相信Moly就是野生的芸香。 猪笼草[12]放在现今是指食虫植物猪笼草,在古希腊的传说中则是指一种魔法饮料,据说若将其与酒混合饮下,就会忘却悲伤与愤怒。这效用虽与Moly不同,但也是一种药草。普林尼是如何描述这种药草的呢?下面引用了《博物志》第二十五卷第五章。 古代学识及传承之祖荷马虽对喀耳刻大加赞赏,却更愿将药草的桂冠给予埃及。在埃及更久远的时代,尼罗河水的泛滥催生并灌溉了新的土地。这个姑且不说,根据荷马的描述,埃及的药草全都经王妃之手被赠给了海伦[13],其中最负盛名的就是能使人忘却悲伤与愤怒的猪笼草。海伦绝对让世人都喝下了这种药。 单凭这一点内容,我还无法想象出具体的植物形象,但古代的猪笼草大概指的是能提取出鸦片的罂粟吧。关于美狄亚[14]催眠守护金羊毛的科尔喀斯凶龙[15]一事,阿波罗尼俄斯[16]的原文(《阿耳戈英雄纪》第四首)中只提到是用药催眠,但这药会不会是鸦片呢?奥维修斯[17]在《变形记》中说那是“与遗忘河[18]的水作用相同的草药汁”。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莲这种植物,还是出自荷马史诗,据说和猪笼草一样具有消除记忆的功效。我从《博物志》第十三卷第三十二章开始引用吧。关于莲的记述非常长,我只挑关键之处来介绍。 在靠近我们的非洲地区盛产一种值得关注的莲树,当地称其为凯提斯。这种树在意大利也为人熟知,但因水土差异,已有所变化。其在非洲尤其多见于塞提斯[19]和纳撒蒙[20]附近。科尔尼利厄斯·奈波斯[21]所记载的尺寸偏小,事实上这树有梨树那般高,叶似乌冈栎,但叶上锯齿略显密集。其种类众多,以果实来进行区分。 第一种莲的果实,大小似蚕豆,色如番红花,成熟时会和葡萄一般变成各种颜色。?果时不像樱桃那样,会在枝头保持一定间隔,而是像香桃木那般簇拥在一起。这果实是当地绝佳美味,经常食用它的民族和国家甚至因此而得名“食莲人”。据说如果尝到这种果实,心情会变得非常愉悦,甚至会忘记回国之事。 还有一种植物与莲同名,却是另外一种草。在埃及能看到它,是一种更顽强的水生植物。尼罗河一退潮,它们便会在河流的浅滩上大量繁殖。其茎似荷,花瓣在茎的顶端附近丛生,但比睡莲的花瓣短且窄。其果实呈锯齿状,这一点与罂粟头尤其相像。果实里有像高粱一般的颗粒。 奥德修斯在喀孔涅斯人的国家[22]发起战争后,遭遇了大暴风雨,连续漂流了九天,终于在第十天着陆。他登陆之地便是食莲人的所在地。奥德修斯的同伴们吃了当地人给予的莲,沉醉在这果实如蜜糖一般甘甜的滋味中,顿失归国之念,被人强行带回船上时还号啕大叫。食莲人一般被认为是“以莲为食的人”,但他们食用的似乎并非我们所说的莲。 读了普林尼的原文就能明白,自古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植物被称为莲,其中一种(普林尼在后半段记述的)确实就是我们所想到的莲,但另一种却与之毫无关系。首要的证据便是普林尼将后者描述为“树”,在描述与荷相似的植物时,他则使用了“草”这个字眼。 正如普林尼明确指出的地名“塞提斯”和“纳撒蒙”所示,人们推测食莲人所居住的土地位于北非的利比亚,被他们作为主食的莲则是一种枣。枣的果实与橄榄类似,起初是绿色,随后变黄,最后透出红色,味道也变得甘甜。不过也有一种意见认为莲应该是破布子(别名树子),学名为Cordia myxa[23],看来不能完全断定莲就是一种枣。根据格雷夫斯的说法,破布子是一种“像葡萄那样一串串的、甜而黏的水果”。但无论是哪种说法,都让人有些难以相信,这莲竟会甘美到使人失去一切对现实的感觉。这情况和假想动物一样,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在现实中站得住脚,但在传说中被过分夸张地描述,或许将其看作一种假想植物比较好吧。 关于希腊传说中的植物,我还想到了金穗花[24],但普林尼似乎没有留下多少有趣的相关记述。我原本是想另外再写有毒植物的,碰巧发现了有意思的片段,就在这里先讲一讲附子(乌头)吧。下面是《博物志》第二十七卷第二章。 对古代人的热情所抱有的敬意,有谁能充分地表达清楚呢?在一切毒物中,附子是见效最快的,只要用附子在女人的性器官上摩擦,就能让她当天丧命,这也是世人尽知的事实了。卡尔普尔尼乌斯·贝斯蒂亚曾将几任妻子杀害在睡梦中,并因此被凯利乌斯·鲁弗斯告发。之所以有告发一事,是因为他被怀疑使用了附子。手指杀人那种恐怖的?论便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 我先把注释写上。卡尔普尔尼乌斯·贝斯蒂亚是出身平民的护民官,是有名的喀提林阴谋[25]的支持者之一。也许有不少聪敏的读者,仅凭普林尼简短的记述就能推测出整件事情的情况,具体来说就是,卡尔普尔尼乌斯用涂过附子的中指爱抚妻子的阴蒂,并致其死亡。为什么特地做这样的事呢?用在其他部位不也行吗?这恐怕是出于一种性器官更易于吸收毒物的观念。即便如此,用同样的方法杀害了几任妻子,也是令人无话可说。附子又有“特琉泼农”,即“女性杀手”的别称,或许是意味着除了运气不佳而败露的卡尔普尔尼乌斯之外,还有许多男性都用过这种杀人手段;又或是被当成妇科药物使用时弄错了方法,导致太多女性因附子的毒性死亡。《博物志》第二十五卷第七十五章中出现了关于特琉泼农的记述,引用如下: 名为特琉泼农的植物因其根部的形状,又被称为斯科皮恩(蝎子)。如果蝎子接触到这种植物,也会丧命。所以若被蝎子刺伤,喝下这种草药就没事了。据说用尖被藜芦在死去的蝎子身上摩擦,就能使其复活。如果用特琉泼农的根接触四足动物的性器官,无论何种四足动物都会立即死亡。若是使用其与仙客来相似的叶子,也会在当天产生致死效果。 除了特琉泼农这一别称之外,附子似乎还被称作帕尔达里安卡斯(豹子杀手)、琉克托农(狼杀手)、缪欧泼农(老鼠杀手)和特洛泼农(野兽杀手)等,从这些称呼中我们也能看出,它的猛毒是多么令人畏惧。接下来的内容是前面引用过的《博物志》第二十七卷第二章的后续。 在肉片上涂抹附子,可以杀死吃下肉片的豹子,这是自古便知的方法。若不这样做,这个地区的豹子就会无限制地繁殖。因此,附子有时也被称作帕尔达里安卡斯。但我也必须提到一个明确的事实:这种情况下,豹子若立刻吃下人粪,也可能免于一死。豹子发现这种治疗方法,无疑只是一种偶然,应当放这幸存的豹子一条生路。中毒对于豹子而言,无论何时都应该是前所未有的经历,因为野生动物既没有相互交流经验的手段,也没有推理的能力。因此这是偶然,毫无疑问的偶然。偶然才是神,是我们生命的伟大创造者。在偶然之下,我们必须去理解自然,自然是万物之母,也是我们的教育者。我们认为野生动物每天都在重复发现这种治疗方法也罢,或是认为它们一直知道这种治疗方法也罢,无论如何这都是偶然。由此观之,如果人类以外的所有动物都知道对它们有益的治疗方法,那么这对我们而言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吗?即便如此,我们的祖先仍将附子当作极具效果的眼药传承下来,这也清楚地表明了一个真理:再大的恶中也多少有善。 在这一部分里,普林尼少有地饱含热忱地陈述了自己的自然观,所以我也稍微摘取了较长的一段。频繁强调偶然的普林尼,说不定持有与伊壁鸠鲁[26]、卢克莱修[27]相近的思想主张。虽然常被说成是没有思想的人,但即便是普林尼也一定有他自己独特的思想。 相传,冥界入口的看门犬刻耳柏洛斯[28]被赫拉克勒斯[29]从冥界带出来时,因过于痛苦而口吐泡沫,从这泡沫中生出的便是附子。所以冥界入口的所在地,即本都[30]的赫拉克利亚(现今土耳其北部的埃雷利)附近总有附子丛生。普林尼还记述了许多关于附子的语源的内容,但太麻烦了,这里就割爱不写了。 南方熊楠[31]在《治疗妇人腹中生疮的故事》一文中摘录了普林尼所记录的卡尔普尔尼乌斯·贝斯蒂亚杀妻的片段,并推测告发者与卡尔普尔尼乌斯互为政敌,恐怕是给他套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还专断地写了“我感觉贝斯蒂亚娶妻,总因摸弄过度而病死,才招来如此谩骂”之类的内容。一看到“摸弄”之类的字眼,我便不由得想到了麻将牌。不过我并非要与南方老师唱反调,只是再怎么摸弄过度,真有女性因此得病而死吗?这是一个问题。 注解: [1] 古希腊游吟诗人,创作了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者统称《荷马史诗》。 [2] 荷马在《奥德赛》中提到的一种药草,当奥德修斯将要面对能将人变成猪的女巫喀耳刻时,赫尔墨斯建议他使用Moly这种药草去对抗喀耳刻的巫术。诗中描述此药草根呈黑色,花的颜色如奶液。 [3] 古希腊神话中商业、旅者、小偷和畜牧之神,也是众神的使者。 [4] 古希腊地名,赫尔墨斯的出生地,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其地名引申义为“世外桃源”。现今希腊二级行政区。 [5] 一种百合科植物,其叶片为狭线性。 [6] 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曾在特洛伊战争中献木马计,使希腊军获胜。因从特洛伊回国途中刺瞎独目巨人波吕斐摩斯受到海神波塞冬诅咒,历尽艰辛才回到故土伊塔卡。 [7] 此处应指卢修斯·阿奈乌斯·塞内卡,古罗马哲学家、政治家、剧作家。曾任尼禄皇帝的导师及顾问,拉丁文学白银期的代表人物。 [8] 盖厄斯·佩特罗尼乌斯·阿尔比特,罗马官员、作家、抒情诗人,生活在罗马皇帝尼禄统治时期。 [9] 古罗马作家、哲学家,出生于北非,著有《金驴记》。 [10] 英国诗人、小说家及翻译家,专门从事古希腊及罗马作品的研究。 [11] 约翰·泽策斯,拜占庭诗人、文献学者,著有《千行诗集》。 [12] 其词源“Nepenthe”在希腊语中意为“没有悲痛”,在希腊神话中是一种忘忧药。 [13] 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女,被称为“世上最美的女人”。她与特洛伊王子私奔,从而引发了特洛伊战争。 [14] 希腊神话中岛国科尔喀斯的公主,被爱神之箭射中,与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一见钟情,催眠科尔喀斯凶龙,帮助伊阿宋盗取羊毛。 [15] 守护金羊毛的不眠龙。它盘踞在科尔喀斯战神森林里的橡木树上,不眠不休地守护金羊毛。 [16] 又称罗德岛的阿波罗尼俄斯,古希腊诗人,著有《阿耳戈英雄纪》。 [17] 普布利乌斯·奥维修斯·纳索,古罗马诗人,其笔名为奥维德,著有《变形记》《爱的艺术》等。 [18] 希腊的河流,为冥界五条河之一,亡者到了冥界需喝下遗忘河的水,以忘却尘间之事。 [19] 非洲北部,现今锡德拉湾附近。 [20] 现今利比亚地区。 [21] 古罗马传记作家,著有《外族名将传》等。 [22] 现今色雷斯一带。 [23] 即毛叶破布木。 [24] 古希腊神话中一种与死亡相关的植物,传说冥王哈迪斯将死者的灵魂安放在金穗花田里。 [25] 罗马贵族喀提林勾?部分元老和平民,利用当时社会上的不满情绪试图叛乱。 [26]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学派的创始人。他否定宗教和神,蔑视必然原则。 [27] 罗马共和国末期的诗人和哲学家,著有哲理长诗《物性论》,是伊壁鸠鲁学派的学者。 [28] 希腊神话中看守冥界入口的恶犬,因此又称地狱犬,在艺术作品中常被画成三个头的形象,因此也有地狱三头犬之称。 [29] 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神,有名的大力士。 [30] 古代小亚细亚北部地区,位于黑海南岸。相当于现今土耳其黑海地区和格鲁吉亚的部分区域。 [31] 日本近代生物学家、民俗学家。 变色龙与沙拉曼蛇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八卷第五十一章。 非洲也产变色龙,但不如印度那般盛产。变色龙的形状和大小都和蜥蜴类似,但腿部是直的,比蜥蜴更长。和鱼一样,变色龙的腹部没有侧腹与肚子之分,脊骨也是突出的。虽然体形远比猪小,但鼻头与猪非常相似。其尾极长,末端渐细,像蛇一般卷起。爪弯成钩状,运动迟缓如龟,身体有鳞,似鳄鱼,眼窝深处的眼睛非常大,与身体同色。变色龙绝不会闭眼,眺望周围时,瞳孔也不会动,而是整个眼球在旋转。变色龙总是将腿伸得挺直,大张着嘴。在动物中,只有变色龙是不吃不喝的,不会摄入空气之外的东西。虽其嘴形看似在笑,给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但变色龙其实是无害的动物。不过最令人吃惊的是,变色龙的身体颜色会变化。确实,变色龙的眼睛和尾巴,或是整个身体经常会变成与身边环境一模一样的颜色,红色和白色除外。而且死去的变色龙会褪色。变色龙除了头、颚和尾巴根部有少许肉,身体其他部位都没长肉,血液也是仅在心脏和眼周流动,腹中也没有脾脏。还会像蜥蜴那样冬眠。 不知何故,我在孩童时期特别喜欢变色龙这种小动物。在上野动物园开着暖气的爬虫馆,我曾隔着玻璃,惊喜地发现树枝上停着一只与绿植同色的变色龙,身姿如同奇妙的工艺品一般精致,我至今仍会时常回忆起当时的惊喜心情。对我而言,身长只有十厘米的小小变色龙远比巨大的蟒蛇和鳄鱼具有神秘感。而且,变色龙这个名字也很好听。希腊语将其唤作“卡迈列翁”,即“地上的狮子”之意。即使完全不懂这种词源学,这如同拉丁文般的母音的发音,单凭孩童的感性也能欣赏得来。 然而少年时的我之所以认为变色龙魅力非凡,最大的原因还是其变化身体颜色的特殊技能带有超能力的感觉。关于这一点,让·谷克多[1]在《波多马克》中写过有趣的文章,引用如下: 倘若经历过太多种环境,敏感的人便会无法适应,变得不堪变化。以前有一只变色龙,喂养它的主人想让它暖和起来,就把它放在色彩丰富的毛毯上。之后变色龙变得疲惫不堪,不幸死去了。 话虽如此,但依照普林尼的意见,变色龙是不会变成“红色和白色”的,所以即便将它放在色彩丰富的毛毯上,它身体的颜色可能也不会像谷克多所想的那样发生千变万化。不仅是变化身体的颜色,自古以来,希腊、拉丁作家们还将另一种超能力般的特殊技能归于变色龙,那就是它们只以摄入空气为生。不愧是亚里士多德,未曾写过这种非科学的内容,但奥维修斯和普鲁塔克皆有记载,普林尼当然也写过。变色龙伸出舌头捕虫的动作敏捷如电光石火,这是现今孩童皆知的关于变色龙的标志性习性,然而就连亚里士多德也没有留下任何相关记录,所以他的观察也未必称得上充分吧。据说在产自外国的动物中,变色龙是唯一一种由亚里士多德亲自观察的案例,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得承认亚里士多德遗漏了很大一部分内容。 说起来,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二十八卷第二十九章也提到了变色龙。第二十八卷是关于动物性药品的部分,所以其中主要叙述了变色龙作为药品的效果。我来翻译其中一部分作为参考吧。 被看作鳄鱼的同伴且与鳄鱼十分相像的外国动物中,必须最先提到的就是变色龙了。德谟克利特[2]认为有必要特地就此写一本书,因而对变色龙身上的所有部位都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这样我们也能清楚地领略到希腊的作家说过什么样的荒唐话,说来倒是挺有意思的。变色龙的大小与蜥蜴相近,但与蜥蜴不同的是,其脊骨的曲线更带棱角,其尾部也较细。变色龙被认为是最胆小的动物。其身体颜色多变,不为其他,只因其胆小。但据说变色龙面对鹰类又有强大的力量,能将飞翔在其头顶的鹰引向自己,随心所欲地将鹰撕碎,并将其作为其他动物的饵食。按照德谟克利特的说法,将变色龙的头部和咽喉放在栎木上烤,就能同时招来雨和雷;将变色龙的肝脏放在瓦上烤,也有同样的效果。 这往后的内容好像是引用了德谟克利特书中的文章,普林尼用了三页的篇幅滔滔不绝地叙述了变色龙身上各部位的魔术般的效用,这里我就割爱不谈了。顺带一提,德谟克利特的书现今已不存在了。按照普林尼原文的说法,看来他一点儿也不相信德谟克利特的言论,还写下了“希腊作家的荒唐话”这种嘲讽的句子,即便如此,他仍然愿意一个劲儿地引用德谟克利特的文章,说来倒是挺不可思议的。生活在二十世纪的我们未必是相信神秘现象的神秘主义者,却无论如何都非常喜欢神秘的事物,或许普林尼当时的想法与我们这种喜好神秘的心理意外地相近吧。 世间认为变色龙具有呼唤暴风、雷雨和海上风浪的能力,这恐怕是因为人们觉得这种动物靠食用风或空气而活。变色龙被看作是风元素的象征,这使它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时期都得以保存性命。我曾在《唐草物语》中这样写道:“佩鲁齐家族[3]当时要求在其宅邸的拱顶四角画上象征地、水、火、风四种元素的动物,地元素是鼹鼠,水元素是鱼,火元素是沙拉曼蛇,风元素则是变色龙。不知发生了什么误会,保罗·乌切洛[4]错将变色龙画成了骆驼。这件事情也正如瓦萨里[5]所说,在当时的佛罗伦萨风传一时,是一个奇妙的偶发事件。” 变色龙和沙拉曼蛇属于爬虫类或两栖类,在动物学上被认为是相似的动物,一个象征风元素,一个象征火元素,自古便在各种传说中登场,想想也挺有趣。不过话虽如此,前者是实际存在的动物,后者却完全是人们想象出来的动物。不对,可能也未必。沙拉曼蛇也是有蝾螈或大鲵这些现实中的原型的。关于沙拉曼蛇,普林尼是如何说的呢?我们来看看接下来的内容。下文的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十卷第六十六至六十八章。 我们可以通过多人的证言得知,人类的脊髓腐烂后会变成蛇。事实上,众多生物皆诞生于一些神秘且不可思议的原因,这一点在四足动物身上也是一样的。看起来像带有斑点的蜥蜴的沙拉曼蛇也是其中之一。沙拉曼蛇仅在大雨时现身,天一晴便不见踪影。其身体非常冷,碰上去像冰,连火都能立刻熄灭。人若触碰了其口中吐出的乳液状脓血,触碰处的体毛便会脱落,之后还会留下白色的斑点。说起来,有些种类的动物无须雄性的配合便能产子,它们的生育和那些在春天等固定季节诞生的动物毫无共通之处。其中有些动物和沙拉曼蛇一样不产子,且像鳗鱼那样没有雌雄之分,换言之便是既不是胎生也不是卵生的动物。吸附在海底和岩石上的牡蛎等贝类,也是没有性别区分的。 动物的生育,尤其是自然生育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博物学者,直到十九世纪的巴斯德[6]解开难题。所以得知普林尼写了这些内容,也并不会令人特别惊讶。关于鳗鱼没有雌雄之分即可自然生育的说法,亚里士多德也有过同样的记述,事实上鳗鱼会在深海产卵,这件事直至最近才终于被确认。虽说如此,沙拉曼蛇在普林尼脑海中的形象也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即便读完他的文章,我们也几乎捕捉不到任何关于沙拉曼蛇的准确印象。可能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吧。普林尼对变色龙的记述费尽笔墨、详细具体,在沙拉曼蛇的描述上倒是大有不同。果然对于他而言,沙拉曼蛇也更靠近非现实的领域吧。 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二十九卷第二十三章又提到了沙拉曼蛇。这部分是关于动物性药品的章节,但与变色龙不同,这里的话题尽是沙拉曼蛇那令人惧怕的毒性。 在一切有毒动物中,要数沙拉曼蛇最为凶恶。普通的有毒动物,其毒性只对个别对象有效,并不能同时杀死许多人。然而沙拉曼蛇有时却能致多人死亡而毫不自知。换言之,倘若沙拉曼蛇爬到一棵树上,其毒性就能污染树上所有的果实,这毒性与附子没有丝毫不同,且还具有冷却作用,所有吃下这些果实的人都会丧命。不仅如此,如果用沙拉曼蛇碰过的木头烤面包,吃下这面包的人也会死。如果沙拉曼蛇落到井下,喝下井水也会致人死亡。此外,如果沙拉曼蛇的黏液滴落在部分肉体上,假设是脚上,那部分的体毛便会全部脱落。不过,虽然沙拉曼蛇具有那般强大的毒性,像猪这样的动物却非常喜欢吃它们。这就是动物之间的相克。 关于沙拉曼蛇这种现实中不存在的动物的毒性,普林尼竟能如此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真是令人深感佩服。我只想说,普林尼在这方面的特殊才能是亚里士多德之辈绝对无法模仿的。作为经验主义者,亚里士多德在涉及沙拉曼蛇的记述上显得战战兢兢、将信将疑。事实上,沙拉曼蛇的原型蝾螈是无害的动物,不过其皮肤分泌的黏液则带有强大毒性,因而助长了沙拉曼蛇有毒的传闻,这倒是无可否认的事。蝾螈的黏液或许能看作同为两栖类的蛤蟆毒的类似之物。 然而,在记述沙拉曼蛇的毒性上自信满满的普林尼似乎对其灭火的能力就不太有信心了,他在下面的章节中表达了疑问,非常有意思。这是《博物志》第二十九卷第二十三章的后续。 魔术师称沙拉曼蛇具有应对火灾的强大能力,也就是说,如果沙拉曼蛇称得上是唯一能灭火的动物,如果这是确切的事实,那在罗马应当也已经有人经历过了吧。塞克斯丘斯说,若将除去内脏的沙拉曼蛇保存在蜜里,其后食用它的脚和头,就能增进性欲。但他对沙拉曼蛇灭火之事持否定意见。 那样喜欢故作神秘的普林尼,到了这里也不自知地说起经验主义者一般的话来。 我喜欢变色龙,也非常喜欢沙拉曼蛇,像京都山国地区常照皇寺的池子、近江朽木谷的兴圣寺的池子,如果在这些地方发现成群游动的黑色蝾螈,便会不由得蹲在池边,久久观望。我还在月山脚下名为志津的村子里亲眼见过蝾螈,它们在一个冷清得仿佛会有河童出没的池塘里露着鲜红色的肚皮游。 一咏唱出浮士德博士[7]的四大咒语“燃烧吧沙拉曼蛇”,我便会立刻醉倒在那元音的美好回响之中。 注解: [1] 法国诗人、小说家、剧作家、设计师、编剧、艺术家和导演。著有小说《可怕的孩子们》《骗子汤姆》、戏剧《人之声》《可怕的父母们》等。 [2] 古希腊自然派哲学家、百科全书式的学者,是原子论的创始者。 [3] 十三至十四世纪的意大利大家族。 [4] 意大利画家,生活于中世纪末期和文艺复兴初期,其知名作品有《圣罗马诺之战》《圣乔治屠龙》等。 [5]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建筑师,终身服务于美第奇家族,著有《艺苑名人传》。 [6] 法国微生物学家、化学家。 [7] 欧洲中世纪传说中的占星师或巫师,学识渊博,精通魔术,与魔鬼做交易,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有许多文学、歌剧、音乐、电影以这个故事为蓝本进行了改编。 琥珀 我想在下文中原封不动地将《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二章关于琥珀的内容引用过来,虽然有些长。文中可能会出现大量从未听说过的希腊著述家的名字,不过没什么,读者们无须在意这些。不过倘若读者能在阅读过程中注意些琐碎细节并乐在其中,我倒也会感到满足。若是本身对细节不感兴趣,读起普林尼来也就不会觉得有趣或奇怪了。普林尼自己也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写得很清楚了,诸位请看: 希腊人有多喜欢说些无聊的事,我这便清楚道来,希望读者不要觉得枯燥无趣。了解这些事情,对我们而言也是重要的经验。当然,也没必要对希腊人所说的一切都表示赞赏。法厄同[1]受雷击而死时,其姐妹哀叹不已,最终变成了杨树,她们每年流的泪都会化作埃利达努斯河畔的琥珀。埃利达努斯河便是我们所说的波河[2]。此外,琥珀之所以在希腊语中称为埃利克托农,是因为太阳在希腊语中叫作埃利克托尔。这正是埃斯库罗斯[3]、菲洛克西诺斯、欧里庇得斯[4]、尼堪多德、萨堤尔等希腊诗人所讲述的。不过意大利有证据证明,这些都是荒唐胡话。希腊作家当中也有一些小心谨慎的人说过,亚得里亚海[5]上有一片群岛叫作埃利克托利德斯群岛(意为琥珀之岛),波河会将琥珀运送到那里。然而,亚得里亚海上并没有岛屿叫那个名字,换言之,波河流入的海域中并没有那些岛屿。 依照埃斯库罗斯的说法,埃利达努斯河位于伊比利亚半岛,即西班牙,又称罗讷河。欧里庇得斯和阿波罗尼奥斯则表示,罗讷河与波河在亚得里亚海岸共享同一个入海口。这些人在地理上是如此无知,大概说他们对琥珀毫不了解也并非不讲理吧。有一些更谨慎却同样弄错了的作家称,亚得里亚湾的深处有一些难以靠近的岩礁,天狼星升起时,生长在岩礁上的树上便会流出胶质的琥珀。泰奥弗拉斯托斯说,利古里亚[6]地区的土壤中能采到琥珀。喀列斯则说,法厄同的逝去之地、埃塞俄比亚的阿蒙岛上有神殿和神谕,埃利克托农(琥珀)就是在那里形成的。菲勒蒙[7]则表示,琥珀是一种矿物,可在斯基提亚[8]的两处地方采到,一处产的琥珀白如蜡,叫作埃利克托农,另一处产的琥珀呈赤褐色,名为斯阿利特尔尼库姆。德摩斯特拉斯将琥珀称作琉科利姆[9],称其生自猞猁的尿,若是雄性猞猁的尿,琥珀红似火,若是雌性猞猁的尿,琥珀则呈白色,且无光泽。他还说,琥珀又名朗格利姆,意大利有一种动物名叫朗格璐斯。泽诺忒弥斯则将这种动物唤作兰杰斯,并称兰杰斯栖息在波河岸边。 斯蒂涅斯说,利古里亚地区有产琥珀的树,这树被称为林克斯。梅特罗多洛也持相同意见。苏达科斯则相信,名为埃利克托利德斯的石头会被海冲到不列塔尼亚[10]。而皮西亚斯[11]的意见称,日耳曼尼亚[12]的哥特人[13]居住在距离一个叫作梅托尼斯的河流入海口约六千斯塔迪昂[14]的地方,从那里出发,坐一天船可抵达阿巴耳斯岛。春天,海浪会将琥珀带到这座岛上,但这琥珀是类似海洋粪便之物。当地居民将其当作薪柴使用,或是卖给近邻的条顿人[15]。蒂迈欧也赞同皮西亚斯的这个意见,但他将那座岛称为巴吉利亚岛。 按照菲勒蒙的说法,埃利克托农没有耀眼的光泽。尼基亚斯则欲从太阳光的排泄物的角度来解释这个现象。他说,日落时分,太阳光比平常更强有力地落在大地上时,会留下一种脂质渗出物,海浪会将这渗出物冲到日耳曼尼亚的海岸上。据说埃及好像也产一种叫作萨卡尔的琥珀,印度也有琥珀,深受印度人喜爱,被当作香料使用。而在叙利亚,琥珀则被女人们当作纺锤顶端的棒子使用。琥珀被称为哈尔帕库斯,也是因其总会将树叶、麦秸或衣服的碎片吸引到附近的缘故。根据泰奥弗拉斯托斯的意见,大洋满潮时会将琥珀冲刷到比利牛斯的台地。最近写了一本相关书籍的当代作家色诺克拉底也采用了这个观点。据阿撒尔巴斯所述,大西洋附近有一个柯菲希斯湖,被毛里人[16]称为埃利克托农,当湖水被太阳烤热,浮在湖面的琥珀就会被喷出湖外。穆纳塞亚斯说西锡安[17]是非洲某地区,克拉蒂河是流向大西洋的河,河上游的湖里有鸟栖息,他将这些鸟叫作麦莱亚戈利斯或是佩内洛普。这湖也有琥珀产出,其形成过程与柯菲希斯湖一样。 据特欧梅涅斯所说,利比亚的大流沙地带[18]附近就是赫斯珀里得斯圣园[19]和埃利克托农的池塘,那里生长着杨树,琥珀会从杨树的高处落进池塘中。赫斯珀里得斯姊妹会将落下的琥珀收集起来。克特西亚斯则说,印度有一条修泼巴罗斯河,河的名字意为“带来一切幸福之物”。此河自北而来,注入东边的海中,在其入海口附近有一座树林茂盛的山,山上的树可产琥珀。这树名叫普西达科雷斯,意为惬意的甜味。米特里达梯的说法则是,在卡曼尼亚[20](波斯南部地区)的海岸有一座岛名叫瑟利塔,岛上生有一种杉树,会有琥珀从这杉树流淌到岩石上。据色诺克拉底所述,琥珀在意大利,除了琥珀这个名字之外,还有另一个名字叫作提乌姆。斯基泰人[21]还将琥珀称作撒库里乌姆,因为斯基提亚也是产琥珀的。在努米底亚[22]还有水底的泥里产琥珀的说法。 不过,悲剧诗人索福克勒斯[23]的说法要比前面所有的都稀奇。联想到他笔下悲剧中所透露的严肃认真、他高雅的行为和名声以及雅典贵族阶级的出身,他这回讲述的故事就更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了。根据他的说法,在印度的冥府哀叹麦莱亚戈之死的姐妹们化作了珍珠鸡,这些珍珠鸡所滴落的泪珠就形成了琥珀。大概没人能想到,索福克勒斯竟然对这种事情信以为真,又或是企图让他人相信这件事。鸟儿每年哭泣,泪水积少成多,而且麦莱亚戈的逝去之地是在雅典,这些鸟儿竟然从希腊飞到印度去哀叹,得是多么纯朴如孩童般的人才会相信这种蠢事啊?说到底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原来如此,诗人也同样会诉说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一定是这样的。但如果是每天都会流通入国、被广泛传播、绝对不能出纰漏的一种物质出了问题,可不能像这样一本正经地愚弄大众、厚着脸皮胡说八道吧。 这次引用的篇幅非常长,第二章到这里就?束了。直接照搬的话,一个段落就会过长,我便擅自划分了几段。普林尼的原文里是没有分段的,这里先打个招呼。 针对杨树的泪和鸟儿的泪化作琥珀这些希腊神话中变身的说法,普林尼自始至终都在否定,认为是一派胡言。在我们的视角看来,这些总归都是神话,也没有必要跳起来一个个否定。不过普林尼所指出的希腊作家们在地理学上的无知,放在今天也令人目瞪口呆。罗讷河流经瑞士和法国,在经过阿维尼翁[24]之后注入地中海。波河则流经意大利北部,注入亚得里亚海,将这两者弄混也是太过无知了。不过罗德岛的阿波罗尼俄斯和希罗多德也写过,人们自古便认为波河、莱茵河(雷诺斯河)、罗讷河(罗得诺斯河)的源头是同一个。大概到了普林尼所在的时代,人们终于对欧洲地理学有了更高的认知。 第三段提到的“叫作梅托尼斯的河流入海口”,据推测大概是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阿巴耳斯岛的位置可能是在斯堪的纳维亚的某处,具体完全弄不清,不过塔西佗[25]在《日耳曼尼亚志》中也写过波罗的海沿岸的日耳曼人会在海岸采集琥珀,因不知其价值而将其贱卖之事。 第四段中出现的哈尔帕库斯,在希腊语中是“吸引物”的意思。琥珀被摩擦后容易带电,具有吸引质轻之物的性质,这应是众所周知的吧。原本因太阳(埃利克托尔)而获别称的琥珀(埃利克托农)不知不觉成了电力的词源,也是出于这个缘故。 索福克勒斯所说的变身的神话受到了普林尼的强烈攻击,不过古代人将琥珀的原料树脂比作植物和鸟儿的泪,这诗一般的想象力倒是令我十分感慨。看到那有机的块状物,我也会想,琥珀真不是植物的泪吗?其实普林尼对此也是心中有数的,接下来我摘取了《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三章的开头部分。 北海的岛屿上确实产有琥珀。日耳曼人将其称作格莱斯姆。日耳曼尼库斯皇帝[26]在这里指挥海战时,我们的国人将其中一座岛命名为格莱萨利亚,格莱斯姆便由此而来。蛮族们曾将这岛唤作奥斯特拉维亚。树汁快要溢出时,就会有胶质的树脂从樱树和松树的树皮中流出,琥珀就是由松类树木流出的汁髓形成的。海浪涨起,将树脂从岛上带进海中,经海洋的冷却或加温作用,不一会儿就凝固成了琥珀。紧接着又被海浪带到岸边,因其质量太轻,便被海浪来回翻弄,也不会下沉,看起来就像在海上漂浮。我们的祖先也知道这就是树的汁液,便将其命名为斯基奴姆[斯库斯(汁液)的派生词]。树为松树类,其证据是琥珀摩擦后闻起来像松树,且点火后会有松脂气味,像松枝一般燃烧。琥珀主要由日耳曼人带到潘诺尼亚地区(现今东欧),所以住在潘诺尼亚周边直至亚得里亚海边、被希腊人称为埃奈特伊人的威尼提人就成了最先知道琥珀的人。琥珀的历史之所以与波河联系在一起,其原因也很明确了。即便是今天,居住在波河北部的农妇们仍会特地将琥珀的碎片当作项链戴在脖子上,作为装饰,或是用于治疗。事实上,人们相信琥珀能有效治疗扁桃体炎和咽痛。 威尼提人正如其名所示,可以看作是居住在现今意大利威尼斯一带的民族。不知是空气还是水质的原因,这一带患甲状腺肿等咽喉疾病的人较多,琥珀似乎自古以来就是用来对抗这些疾病的一种护身符。 此外,在这个段落中还出现了琥珀的日耳曼语名字格莱斯姆,据说这其实是现代欧洲语言中玻璃一词的语源,而玻璃原本是“发光之物”的意思。可能没多少人知道琥珀和玻璃在语源上有直接联系,所以特地在这里讲一讲。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了,我想起自己曾在巴格达的古董店里买过一枚巨大的琥珀项链,得意地挂在脖子上,打扮得像个阿拉伯人,在酒店的露台上徘徊。石元泰博[27]先生和岚山光三郎[28]先生也在,见过我买的东西后,吃惊得瞪圆了眼。我感觉自己像是《一千零一夜》中的国王。如今两伊战争的态势不断升级,已无法这般悠闲地在巴格达这种地方流连了。 注解: [1] 希腊神话中太阳神赫利俄斯的儿子。传说法厄同向人夸耀自己是太阳神的儿子却被质疑,因此前去找父亲太阳神,要求驾驶父亲的太阳车一天。法厄同驾驶太阳车时因无法驾驭,给人间带来了不少灾祸,最后宙斯不得不亲自动手,用雷电将法厄同击中。因雷击而死的法厄同掉进了一条大河。 [2] 意大利最长的河流,发源于阿尔卑斯山区,在威尼斯附近入海。 [3] 古希腊悲剧诗人,有“悲剧之父”的美誉。 [4] 与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并称希腊三大悲剧大师。 [5] 地中海的一部分海域。 [6] 现今意大利西北部的邻海大区。 [7] 希腊诗人、喜剧作家。 [8] 古希腊人对其北方草原游牧地带的称呼,该区域包含欧洲东北部至黑海沿岸,经中亚草原一直延伸到他们不知道的地方。 [9] Lyncurium,橙色宝石之意。 [10] 大不列颠岛的古称。 [11] 希腊地理学家、探险家,他的足迹遍及了大不列颠岛上大部分的区域。在历史记录上,皮西亚斯是第一位记载极昼、极冠和日耳曼民族的人。 [12] 古代欧洲地名,位于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同时也包括被古罗马控制的莱茵河以西地区。 [13] 又译哥德人,是东日耳曼人部落的一支分支部族。 [14] 古代希腊、罗马的长度单位,1斯塔迪昂约为180米。 [15] 古代日耳曼人中的一个分支,公元前四世纪时大致分布在易北河下游的沿海地带,后来逐步和日耳曼其他部落融合。 [16] 北非原住民种族之一。 [17] 古希腊城邦,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北部。 [18] 苏尔特湾的古称。 [19] 赫斯珀里得斯姊妹的居住地,位于西方尽头,是太阳车?束一天行程的地方。园内有各种奇花异草,最为著名的是赫拉的金苹果。 [20] 现今伊朗科尔曼的古城。 [21] 希腊古典时代在欧洲东北部、东欧大草原至中亚一带居住与活动的农耕民族,一部分为半游牧民族,他们的领土被称为斯基提亚。 [22] 古罗马时期的柏柏尔人王国,后成为罗马帝国的行省和附庸国,大约相当于现今的阿尔及利亚东北及突尼斯的一部分。 [23] 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之一,著有《俄狄浦斯王》等。 [24] 法国东南部城市,沃克吕兹省首府。 [25] 罗马帝国执政官、雄辩家、元老院元老,也是著名的历史学家与文体家,著有《历史》《编年史》等。 [26] 即尼禄。 [27] 日本著名摄影家。 [28] 日本编辑、作家,著有《奥之细道温泉纪行》等。 畸形人 《博物志》第五卷是北非、东地中海及小亚细亚的地方志,其中第八章提及了北非最偏僻的地区。我将在下文引用第八章最后的部分。 若传闻可信,那么亚特兰蒂斯人还处于未开化的状态。事实上,他们不用姓名来称呼彼此,还认为见到日升日落会给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原野带来灾祸,因此会大声诅咒太阳。他们连在睡眠中,也不会像普通人一样做梦。据说托格洛蒂泰人[1]会挖掘洞窟,将其作为居所。他们以蛇肉为食。他们没有声音,只能发出杂音,所以在他们之间不会产生任何对话。加拉曼特人[2]不?婚,会把在路上突然撞见的女性作为对象。阿吉拉人只膜拜地狱的灵魂。甘帕桑特斯人裸着身体,没有斗志,不愿意和任何外国人接触。布列密耶斯人[3]没有头,他们的口和眼都生在胸上。萨提洛斯[4]人除了呆傻的外形,就没有任何与人相似之处了。伊吉潘[5]人长得和画里一模一样。希曼托泼德斯人的腿像皮绳,无法走路,只能爬行前进。帕西人是起源于波斯的种族,据说后来和赫拉克勒斯一起去了赫斯珀里得斯圣园。关于北非,我想说的就是这些了。 这一小节和以往一样,普林尼借用了希罗多德在《历史》中的许多记述,还参考了同时代的庞波尼乌斯·梅拉[6]在《地方志》中所写的内容。但不知是故意而为还是纯属偶然,还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普林尼擅自捏造的。这里列举一下文中出现的蛮族人的名称,亚特兰蒂斯人、托格洛蒂泰人、加拉曼特人、阿吉拉人,到此为止的种族都在希罗多德的记述中出现过,随后的甘帕桑特斯人、布列密耶斯人、希曼托泼德斯人和帕西人就已不是希罗多德写过的内容了,只在梅拉的《地方志》中有过记载。这些都是人们假想中生活在利比亚、埃塞俄比亚一带的畸形人种,当中尤其怪异的应当是无头人布列密耶斯人和腿部软绵绵、如同蛇一般爬行的希曼托泼德斯人吧。萨提洛斯人和伊吉潘人,简而言之都属于神话中的牧羊神,就不在这里探讨了。 布列密耶斯人是实际存在的民族,居于努比亚沙漠[7]地带,多次侵犯罗马边境,故也出现在罗马的历史记录中。但他们是怎么与无头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呢?只能说是个谜吧。关于无头人的记述被一直传承到后世,圣奥古斯丁[8]的《上帝之城》和曼德维尔[9]的《东方旅行记》中都有记载。此外,希曼托泼德斯在希腊语中意为“皮绳腿”,还是长腿鸻形目相关鸟类[10]的学名。 《博物志》第七卷第二章里也有关于畸形人的记述,这里从斯基提亚地区的内容开始引用。 前文已指出,斯基提亚的蛮族中有许多种族食用人肉。对于只将目光投向世界中心区的人而言,这种事情可能是不应该存在的。但即使在西西里岛[11],也曾有过库克卢普斯人[12]和拉斯忒吕戈涅斯人[13]这种怪物一般的族群。即便在最近,在阿尔卑斯山的另一边还存在活人祭祀的习惯。吃人和活人祭祀这些事情,也没什么差别吧。 玻瑞阿斯[14]居住的洞穴离北方的斯基提亚非常近,在北风刮起之地的不远处,有一个在希腊语中被称为盖斯·克雷特农(大地的门闩)的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因额头中央长有独眼而出名的阿里玛斯波伊人。如传说所述,他们一直在矿山附近和一种叫作格律普斯的有翼动物作战。格律普斯们会从地下矿道中采掘黄金,阿里玛斯波伊人则想要抢夺黄金,猛烈地阻止它们的采掘。以上便是著名的希罗多德、普洛孔涅索斯[15]的阿利司铁阿斯[16]等众多作家所记述的内容。 和非洲、印度相比,这个北方的斯基提亚在当时的罗马人心中是最为神秘的,仿佛是世界的尽头、黑暗之国度。斯基提亚的美术以黄金闻名,也难怪会出现怪鸟采掘黄金的传说,但独眼的阿里玛斯波伊人的形象又是如何诞生的呢?连希罗多德都说“不敢相信这世上竟有独眼人”,我们只能说这是个谜了。接下来将继续引用《博物志》第七卷第二章的内容。 尼西亚[17]的伊斯格诺斯[18]说,越过玻利昔尼斯河(第聂伯河[19]),花费十天的行程可抵达北方之地,最早的昂多罗帕哥伊人[20]便定居在那里。他们用骷髅盛酒,脖子上像戴餐巾布一样塞着还带有头发的人头皮。这位作家还说,阿尔巴尼亚有一个民族生来便有灰色的眼睛,自幼就已是秃头,他们的视力在夜里也能像白天一样。同样在越过玻利昔尼斯河,花费十三天的行程抵达的土地上,居住着撒乌罗玛泰伊人[21],据说他们每三天里只有一天会进食。 倘若一路追溯回去,织田信长将朝仓义景、浅井久政、长政三人的头颅做成骷髅酒杯的故事,或许能与这经由匈奴传至中国的斯基泰民俗扯上关系。 据帕加马[22]的克拉特斯[23]的说法,赫勒斯滂[24]的帕利乌姆附近,有一个种族被他称作欧匹奥格内斯,他们用手触碰蛇咬的伤痕就能使其愈合,将手放在身体上就能驱毒。瓦罗说,这个种族还剩几人生存在当地,他们的唾液可以治疗蛇咬伤。 在希腊语中,欧匹奥格内斯意为“蛇之种族”。接下来我再做一些引用。 按照伊斯格诺斯和尼姆福多拉斯的说法,非洲有一个使用妖术的种族,他们可念咒夺羊群性命、使树木枯萎、杀死婴儿。在色雷斯的特里巴罗伊人和伊利里亚人[25]中也有他们的族人,他们能用目光将人束缚,只需瞪久一些就能将对方杀死。伊斯格诺斯还补充道,当他们的眼中充满怒火时,或是对方为成年人时,他们的魔法就更容易生效了。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妖术使用者的双眼里各有两个瞳孔。阿泼罗尼德斯的报告称,在斯基提亚也有这个种族的女性,叫作比提埃。 左右眼中各有两个瞳孔的说法很有意思,但这似乎自古就被看作是魔女的特征之一。我想起出现在奥维修斯的《恋歌》中的著名老鸨蒂普萨斯,她的双眼里也各有两个瞳孔。接下来,《博物志》第七卷第二章的故事舞台突然一变,来到了印度。 印度和埃塞俄比亚地区的不可思议之事格外多。陆地上最大的动物便诞生于印度。印度犬的身体比其他地区的大,这就是证据。说到树木,印度的树木全都高高大大,要将箭射到树顶,需掌握最难的箭术。印度土壤肥沃,气候温暖,水源也很丰富,所以植物都长得很繁茂,一棵无花果树下面甚至能藏一个骑兵中队。那里的芦苇也生得很大,一支芦苇的茎做成的小船甚至能供三人搭乘。当地许多土著身高超过五腕尺,从不吐唾沫,也绝不犯头痛、牙痛或眼痛,身体其他部分也很少发痛。日光疗法真是好东西,他们的身体能如此强健,也是托太阳的福。他们的哲学家被称为裸行者,只要醒着,他们的目光就一直不离太阳,而且整天都在灼热的沙地上左右腿交替着保持单腿站立。 根据麦加斯梯尼[26]的说法,在一座名为奴尔斯的山上,有一种人双腿总是朝向天空,脚上各有八根趾头。还有许多山上居住着长狗头的人种,他们披着兽皮,不会说话,只能吠叫,以钩爪捕猎鸟兽为生。在这位作者叙述这些故事的当时,这个种族的人数还有十二万人以上。 另外据克特西亚斯的报告称,同样在印度,有一个种族的女性一生只生一次孩子,孩子出生后立刻就会变成白发。他还介绍过一个叫作单脚人的种族,因仅有一只脚而得此名。他们虽只有一只脚,但跳得非常轻快,令人惊讶。这位作者还说,这个种族又被称为斯奇亚帕德人[27],这是因为他们在热得受不了的时候,会仰卧在地面,用脚投下阴影来防晒。从这个种族的居住地出发往西走,就能碰到无头人和眼睛长在肩上的人。 毕竟在公元前三百多年以前,实地到访过印度的人就只有克特西亚斯和麦加斯梯尼了,他们的报告就是唯一的资料,要叙述关于印度的事也只能以此为基础,再适当地添枝加叶了。普林尼在关于印度的记述上,也几乎完全参照了这两位作家的资料。记述中提到的斯奇亚帕德人,我曾经在《幻想博物志》中专门花费了一章来写,这里就不再提了。根据普林尼的记述,印度似乎也有像非洲的布列密耶斯人那样的无头人。非洲也有,印度也有,不觉得有些奇怪吗?普林尼倒是不在乎这种事情。我再引用一些吧。 塔乌隆提到过一个叫作科罗曼代的种族,他们居住在森林中,不会说话,只会发出恐怖且刺耳的叫声。全身毛发浓重,眼呈灰色,生着狗的牙齿。另外据欧多克索斯[28]称,印度南部有男性的腿长一腕尺(约五十厘米),而女性的腿反而很短,被称为斯托鲁托泼德(雀足)。 读到这里,我渐渐感到人的想象力之有限,无论在脑海里如何想象畸形人的样子,最终还是不免落入公式化的思维。读者也能看到,普林尼滔滔不绝列举出的畸形人中,北非的人种和印度的也没有太大的差别。接下来这个叫作斯基拉泰的种族也好像已经在之前关于非洲人种的章节中见过了。 据麦加斯梯尼所述,印度的流浪民族中有一个种族的人不长鼻子,只有两个孔,腿似蛇一般软绵绵的,被称作斯基拉泰。另外,在印度最东边的恒河源头一带,住着一个叫作阿斯托米的种族。他们没有嘴,全身都是毛发,穿着绒毛衣服,用鼻孔吸入空气和香气并以此为生。他们不吃不喝,只要吸入树根、花朵和野生苹果的香气就能满足。在旅途中如果没遇到可以吸入的香气,他们就会非常困扰,所以会带着可吸的香气上路。但若气味太过强烈,他们便会立刻丧命。 个人认为,最适合用来形容这些畸形人的词可能就是“荒谬”吧。他们是基于反论,即极端的理论游戏的架空人种,即使想要在现实中找出与之对应的模型,也多是徒劳。将努力花费在这件事上也是荒唐愚蠢的。因为不可能找到与这些畸形人对应的现实模板。普林尼所描绘的这个世界,大概已经无限接近《爱丽丝梦游仙境》的世界了吧。 欧涅西科利托斯[29]说,在印度境内没有影子的地区,住着身高五腕尺二掌尺(约二点五米)的人,他们不会老去,能一直活到一百三十岁,直至去世时也精神饱满。帕加马的克拉特斯将百岁以上的印度人称为裘姆涅特斯,不过许多著述家更愿意称之为马库罗庇欧[30]。依照克特西亚斯的说法,这个种族中有一支叫作潘代族,他们在山谷里居住,能活两百岁,但年轻时生着白发,年老后发色转黑。别的支族反而只能活到四十岁,女性一生只生育一次。 顺带一提,普林尼在这之后还写了与兽交配、生育半人半兽之子的种族,女性五岁怀孕八岁逝去的种族,有尾的人以及耳朵大得能覆盖全身的人。 注解: [1] Troglo-dytai,又译穴居埃塞俄比亚人。Troglo意为穴居。英文中的史前穴居人“Troglodyte”一词的构成与之非常相似。 [2] 古代利比亚民族。 [3] 拉丁语为Blemmyes,又译无头人。 [4] 萨提洛斯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羊的神,为酒神狄俄尼索斯的随从,有时也被视作低级的森林之神。 [5] Aegipan,即“山羊潘”,外形半人半羊。有说法称其为希腊神话中宙斯的儿子,也有说法称其为牧神潘的父亲。 [6] 古罗马地理学家,被誉为“地理学之父”。 [7] 撒哈拉沙漠的一部分,位于现今苏丹东北部。 [8] 圣·奥勒留·奥古斯丁,又称希坡的奥古斯丁,古罗马帝国时期天主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著有《忏悔录》等。 [9] 约翰·曼德维尔爵士,中世纪英格兰骑士、旅行家。 [10] 此处可能指的是蛎鹬科,其学名为Haematopodidae。 [11] 位于意大利南部,是地中海上最大的岛。 [12] 又译独眼巨人,在希腊神话中生活在西西里岛,其独眼长在额上。 [13] 希腊神话中的巨型食人族,被希腊人认为活动于西西里岛,常年作恶多端。荷马在《奥德赛》中有相关记载。 [14] 希腊神话中的北风神。 [15] 现今马尔马拉岛。 [16] 公元前七世纪的希腊诗人,著有长诗《独目人》。 [17] 小亚细亚的北部古城,现今土耳其伊兹尼克一带。 [18] 奇异传说作家,其记述多引自瓦罗的著作。 [19] 欧洲第四长的河流,发源于俄罗斯莫斯科以西的沼泽,流经白俄罗斯和乌克兰,流入黑海。 [20] 希罗多德在《历史》中也提及过这一种族,称其为游牧民族,不遵守法律也不讲正义,生活方式极为野蛮,以人为食。 [21] 希罗多德在《历史》中提到,撒乌罗玛泰伊人是斯基泰人的后代,使用斯基泰人的语言,女性穿着和男人一样的衣服骑马打猎,处女在未杀死一个男性敌人前不被允许?婚。 [22] 曾是古希腊的殖民城邦,位于现今土耳其贝尔加马。 [23] 约活动于公元前二世纪左右的古希腊学者,是帕加马图书馆的首任馆长,曾作为帕加马的使者前往罗马。 [24] 现今达达尼尔海峡一带。 [25] 欧洲古代的印欧语系民族,据希腊人的描写,居住在希腊西北部。 [26] 首位权威撰述印度历史的希腊人,著有《印度史》。 [27] 希腊语为Skiapodes,skia在希腊语中意为影子,podes则是脚的意思,得名原因在后文中已有叙述。中文通常译作独脚人或一足人,因与前文重复,故此处用音译处理,以示区别。 [28] 古希腊数学家、力学家、天文学家。 [29] 公元前三世纪左右的希腊航海家。 [30] 意为长寿族。希罗多德的记载称长寿族居住在埃塞俄比亚地区。 镜子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三卷第四十五章。 人们相信,将纯粹无瑕的纯银延展成薄板状,就能映出物体的影像。这曾是绝对真实的标志,却有人在今日用不正当的手段糊弄出一些劣质品。 总之,银的独特性质便是能映出物体的像。人们一般认为,这一现象缘于空气在人眼中的反射。当镜子薄而光滑、略呈凹面时,映出的物体影像就会异常地大,这也出于同样的原理。镜子是否接收空气的反射,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果。还不止如此。譬如有些较深的盘子,里面锤制了凸纹,就像有了许多镜子一般,能照出许多影像来。即便只有一人朝盘子里看,也会映出与凸纹切面数目相等的许多人像。人们还造过能映出妖怪一般的影像的镜子,就像供奉在士麦那的神殿里的镜子那样。制造这些镜子的要点在于材质的形状,换言之,这取决于镜子是凹面的盘状,还是色雷斯的盾状,中央是否凸起,中心轴是水平还是倾斜的,又或者镜面是朝上还是朝前,不同的情况会带来大为不同的效果。镜子会根据其材质形状的特点,使其接收的影像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镜中的像正是凭借材质的亮度而映出的倒影。 我打算讲讲世人认为的最好的镜子,来?束我关于镜子的报告。我们的祖先们曾认为最好的镜子是布林迪西[1]的镜子,由粗铅与铜的合金制成。不久之后,银镜子就变得更受欢迎了。制造银镜子的第一人是伟大的庞培时代的帕西特利斯。到了最近,人们普遍相信在镜子背后贴上金箔,能使镜中成像更清晰。 看过普林尼这些具体的记述便知,即使是在古代的金属镜子里,成像清晰的银制镜子也最为贵重。玻璃在那时还几乎未被当作镜子使用。我打算在后面引用普林尼关于玻璃镜的著名记述。 普林尼提出了一个“空气反射”的说法,来解释镜子反射的现象。这说法让人感到似懂非懂。生活在比普林尼更早的时代的卢克莱修在《物性论》第四卷涉及镜子和视觉的部分中,也做了相同的解说,看来这是当时普遍的看法。总而言之,他们认为介于眼睛与镜子之间的空气能将镜中的映象送回我们的眼里,影响我们的视觉。 不过,在普林尼所写的上述一小节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供奉在士麦那的神殿里的镜子”那一部分。设在士麦那神殿中的镜子似乎能将照镜人的样貌扭曲成十分怪异的样子,就像游乐园的哈哈镜一般。恐怕在当时,镜子还有很大一部分与巫术相关的功能。巴尔特鲁塞蒂斯[2](《镜子》)曾这样写道:“古代曾有镜子的画廊,是一个陈列室的模样,也是一个古代的惊奇博物馆。”神殿里摆有镜子,似乎也并非稀奇之事,帕萨尼亚斯的《希腊志》第八卷第三十七章中就提到了阿耳忒弥斯[3]神殿边放置的镜子。 出了神殿向右走,就能看见嵌在墙上的镜子。望向镜中,只能看见自己模糊的身影,有时可能什么都没有。但神明与宝座的像倒是映得清清楚楚。 这面镜子应该不是玻璃镜。事实上,在当今这种玻璃板背后覆上金属箔的镜子被发明出来之前,除了以银制镜为最佳代表的金属镜,还有各种各样的物质被人们当作镜子使用。普林尼记述了黑曜石制的镜子、红宝石制的镜子及祖母绿制的镜子。虽不知其实用性如何,但我还是摘一段关于尼禄皇帝使用祖母绿制的镜子的著名章节吧,出自《博物卷》第三十七卷第五章。 出于众多理由,我要将祖母绿放在第三位。没有什么比它的颜色看起来更舒服了。我们总贪婪地眺望绿草与绿叶,但想要看一眼祖母绿的心情则更为强烈,因为没有其他事物的绿色能与祖母绿匹敌。远远看去,祖母绿会显得特别大,这是因为反射的缘故,使得周围的空气也染成了绿色。太阳、影子、灯光都无法减弱祖母绿发出的光。它总是散发着适度的光线,迅速地将我们的目光引入其透明而厚重的内部。这是一种与水相同的性质。祖母绿一般呈凹面,因而具有集中视线的效果。技师们也因此会避开对祖母绿的加工,更是禁止对其进行雕刻。不仅如此,斯基提亚和埃及产的祖母绿质地非常硬,甚至无法在上面留下划痕。呈扁平形状的祖母绿能映射出物体的影像。尼禄皇帝就曾在一块祖母绿中观看剑斗士的竞技。 还有一种说法是,尼禄将祖母绿制成的眼镜片嵌在眼窝里,来观看竞技场的比赛。但单看普林尼的原文,又似乎是观看被投射在扁平宝石表面的竞技场景象。为什么用这么迂回的方法呢?尼禄是个近视眼。不知这是否能解答这个问题,但至少这是事实。普林尼在《博物志》第十一卷第四十五章里就明确地提到了。 神圣的奥古斯都有一双如同马一般的青绿色眼睛,他的白眼珠也比普通人要大。因为这一特征,当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时,他便感到不愉快。克劳狄乌斯皇帝的眼角长了白色的肉芽,有时会使眼睛充血。卡里古拉的眼睛则完全不能转动。尼禄的眼睛呈蓝色,视力较弱,若不眯起眼靠近着看,就看不清东西。 想到近视的尼禄像在电视上看棒球赛一般,观看着被投射在祖母绿表面的竞技场比赛,总觉得是奇怪的情景。 接下来,就让我在这里引用普林尼关于玻璃镜的言论吧。不过事先提醒诸位注意,这里虽说是玻璃镜,但在罗马时代也无非是凸面镜或凹面镜,当时的技术水平还难以造出平面的玻璃镜,这得在更后期的时代才会出现。这一点在金属镜上也是一样的。这也证明,在当时要造出完全的平面是多么困难的事。倒不如说在古代,像士麦那神殿中的哈哈镜那样映射出扭曲影像的凸面镜和凹面镜反而是普遍之物。 《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六十五章到第六十六章有一部分论及了玻璃的起源。略微有些长,但我还是从头开始引用吧。 以腓尼基[4]之名而为人所知、与犹地亚[5]相邻的叙利亚地区有一座迦密山,其山麓有一片沼泽,叫作坎德比亚。发源于此的河流中,有一条名为贝鲁斯河(现今纳缦河),它一路流淌至五英里[6]以外的托勒密殖民市[7]附近,然后汇入海中。此河水流平缓,其水饮用后虽不益健康,却被人们视为神圣之水,用于宗教仪式。河中多泥土,河床也深,因此海潮若不退去,便不见河口沙滩。退潮时,沙滩因不纯物质被海浪冲刷而去,闪闪发光。一直以来毫无用处的沙子因海水的收敛作用变得细碎,也从此派上了用场。虽然仅是半英里长的海岸,但百年之间,只有这片沙滩提供了玻璃形成时所需的沙子。相传在这片海岸上曾有贩卖天然苏打的商船停靠,商人们在沙滩上准备做饭,因找不见能支起饭锅的石头,就从船上装载的货物中取出了几块苏打作为替代。不久,苏打因受热与海岸上的沙子混合,便有从未见过的半透明液体细细地流出。这就是玻璃的起源。 据玻璃研究家由水常雄所说,玻璃的起源远比腓尼基人开始海上贸易的时代久远,所以普林尼所讲述的这个传闻,作为玻璃起源的说法不大可信。不过站在科学的角度来看也未必荒诞,按照这个方法实际试验一番,足以造出玻璃来。那么我就继续引用了。 后来人类的技术有了惊人的发展,只将苏打混入沙子中,已无法满足玻璃制造的需求了。人们便尝试将磁铁矿也混入其中,这是考虑到玻璃若与铁均衡地熔融在一起,就也能被磁铁矿这种物质吸引。人们还用同样的方法去尝试烧制混有各种发光的石头、贝壳或制石场的沙子的玻璃。据比较可靠的消息称,印度人用水晶的粉末制造玻璃,所以印度的玻璃是无与伦比的。在沙子中加入铜与苏打,特别是埃及苏打,再用质轻且干燥的薪柴燃烧至熔化。接着将玻璃放在旁边的炉中,像铜那样燃烧、液化,便会得到一块闪闪发光的黑色疙瘩。这块疙瘩每一处都非常锐利,触碰时若不留心,便会伤及肉体,甚至深入骨骼。此后这块玻璃疙瘩需再次拿到工场里熔化、上色。接着进行吹制、在转盘上加工、像银一般做些雕刻。西顿[8]的玻璃作坊就这样制造玻璃,还发明了玻璃的镜子,因而在过去赫赫有名。以上大致就是古时玻璃的制法。 腓尼基西顿的玻璃作坊在古代的名气,与后世的威尼斯穆拉诺岛[9]旗鼓相当。传闻在西顿,集中了一批出身犹地亚和叙利亚的玻璃技师,他们被称作西顿人。吹制玻璃技法也正是诞生在这里。在罗马共和末期至帝制初期,西顿的玻璃技师会像近代的艺术家那样,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据说人们之所以能准确得知西顿玻璃制品的流传范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话又说回来,如果认为西顿发明的这个玻璃镜是多么精巧的东西,那就大错特错了。据说,那玻璃镜充其量不过是直径四厘米左右的小小镜子,且镜面呈凸面。恐怕在实用性上,根本无法与更大、照得更清楚的银镜或铜镜相提并论。虽说玻璃镜是在西顿发明的,但我们还是只能将其看作一种实验性的产物。从普林尼的文字之间也能看出,这实验已成过去,在普林尼所处的时代已几乎被人遗忘了。比较合理的意见显示,玻璃镜以其实际用途正式为人们所使用,已是很久之后的十三世纪左右的事了。 我在前面提到了黑曜石制的镜子,最后引用一段普林尼的相关记述,供读者参考。摘自《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六十七章。 欧普锡阿纳(黑曜石)可与玻璃归为同一种类,之所以称其为欧普锡阿纳,是因其与欧普锡乌斯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石头非常相似。这是一种色泽极黑的石头,有时也有半透明的,因其比玻璃显得更朦胧,被当作镜子挂在墙上时,与其说是映出像来,不如说是投下了影子。人们常将这种物质切割成块,做成宝石。我们还见过由黑曜石制成的神圣的奥古斯都的巨大雕像,这般大的黑曜石是很常见的。奥古斯都自己也将黑曜石制成的四匹大象当作世间珍品,送到孔科耳狄亚[10]的神殿里供奉。提比略皇帝则从一位名为瑟乌斯的埃及总督的遗产中找到过一尊黑曜石的墨涅拉俄斯[11]雕像,并将之归还给赫利奥波利斯[12]的居民用于祭典。从这些内容中我们能发现,黑曜石因与玻璃相似而为现今世人所误解,但这种物质为人所知的时间比我们想象的要久远得多。 注解: [1] 古时曾是希腊殖民地,位于现今意大利南部。 [2] 立陶宛艺术史学家。 [3] 希腊神话中的狩猎女神、月亮女神,奥林匹斯山上的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与泰坦女神之女。 [4] 古代地中海东岸的一个地区,其范围接近于如今的黎巴嫩和叙利亚。腓尼基人善于航海与经商,在全盛期曾控制了西地中海的贸易。 [5] 古代以色列地的南部山区地带,原犹大王国的故地。 [6] 这里指古罗马时期的计量单位,1英里约为1.48千米。 [7] 现今的阿卡,位于以色列北部加利利西部的城市,是持续有人类居住的最古老的城市之一。 [8] 腓尼基人的主要城市之一。现又称赛达,位于黎巴嫩南部省的地中海沿岸。 [9] 威尼斯以北的群岛,当地以制造彩色的玻璃器皿而闻名。从十七世纪初到十八世纪末,穆拉诺彩玻璃制品一直风行欧洲,还成为许多博物馆的藏品。 [10] 罗马神话中掌管和谐、和睦、国家协调与安定的女神。 [11] 希腊神话中的斯巴达国王,特洛伊战争中的海伦之夫。 [12] 古埃及城市,意为“赫利俄斯城”(太阳神之城)。 世间奇迹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四卷第十八章。这一部分是关于青铜雕像的记述。 提到奇特的雕像,例子极多。其实我们也知道好几个如同塔一般大、被人们称为巨像的雕刻作品。比如马库斯·卢库鲁斯[1]从本都的阿波罗尼亚市带到卡比托利欧山[2]的那座阿波罗像。那座像高三十腕尺(约十四点五米),花费了五百塔兰特[3]。又比如克劳狄乌斯皇帝供在战神广场上的朱庇特[4]像,不过这座像完全被旁边的庞培剧场比下去了。再比如高达四十腕尺(约十八米)、留西波斯[5]所造的朱庇特像,位于塔兰托[6]的城里。令人吃惊的是,这座雕像具有非常巧妙的平衡感,据说徒手就能移动,却无法被任何暴风刮倒。究其奥秘,是因为制造者在雕像最需减弱风力的一侧,每隔一段距离就建造了一根圆柱,这些圆柱便发挥着抵御大风的作用。费边·维尔鲁科苏斯[7]将赫拉克勒斯像从塔兰托的城里运至罗马后,并未着手搬运这座朱庇特像,正是因其太过庞大,运送困难。赫拉克勒斯像至今仍伫立在卡比托利欧山上。 但这之中最值得惊叹的是林多斯[8]人查尔斯所造的罗德岛太阳神巨像[9],查尔斯是留西波斯的弟子。这座巨像高七十腕尺(约三十一点五米),建造六十六年后因地震而倒塌,但即便是倒塌的样子,也不失壮观。估计没有几个人能用双手合抱住这巨像的大拇指,这一根根手指要比普通的雕像大得多。手脚断掉之处,有巨大的空洞,如同张开的大口一般。窥向洞内,有几个巨大的石头,这是作者在建造时为了稳固这座巨像而放置的镇石。据说建造这座巨像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三百塔兰特的费用。逐渐厌战的德米特里国王[10]在解除对罗德岛的包围时,将武器遗弃于此,巨像的建造费用便是卖掉这些武器得来的钱。除了这座巨像之外,罗德岛上还有将近百座较小的雕像,那些雕像无论建在何处,都应当能给当地带来名声。其中还有伯亚克西斯[11]所造的五座巨大的神像。 普林尼在此所讲述的罗德岛巨像,无须多言,指的就是拜占庭的菲罗选出的世界七大奇迹[12]之一。慎重起见,我先打好招呼。被称作拜占庭的菲罗且生活在亚历山大时代[13]的学者有两人,一位是机械学者菲罗,另一位是写了《世界七大奇迹》这本奇书的菲罗,可不能弄混了。当然普林尼本人肯定也知道世界七大奇迹这一说法,但至少他在《博物志》中并未对这七大奇迹进行逐一的列举和细致的说明。在这关于罗德岛巨像的章节中,也没有提及七大奇迹的字眼。 相传,罗德岛的巨像曾经是迈开双腿的样子,巨像的两脚跨于港口防波堤的两端,出入港口的船只都像通过拱门一般,从巨像的腿下穿行而过。有许多十六世纪左右的铜版画都记录了当时的情景。不过,因为没有一位古代作家记载过这样的情景,所以普林尼也只是将之视作由后世之人编造的完完全全的传说。还有一个说法称,巨像的胸前挂有一枚发光的镜子,镜中映照着遥远的埃及港口的出港船只。这也明显是后世的传说了。 这里将菲罗选出的世界七大奇观列举如下,供各位参考。 埃及大金字塔 亚历山大港[14]法罗斯岛的灯塔 巴比伦空中花园 罗德岛的巨像 哈利卡那索斯[15]的摩索拉斯陵墓[16] 以弗所[17]的阿耳忒弥斯神庙 奥林匹亚的宙斯像 不知为何,普林尼几乎没有提到过其中的巴比伦空中花园,只有一处,在第三十六卷第二十章,空中花园这个名字一闪而过。他反倒对未列入菲罗的奇迹名单中的克里特岛等迷宫有极其大量的记述。关于迷宫,读者应该对本书第一章的内容还有印象吧。看来普林尼似乎没有读过菲罗的书,或许他心目中的七大奇迹也未必与菲罗的一致。 《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十六章至第二十四章是涉及“世间奇迹”的章节,普林尼在开头先以长文叙述了埃及的金字塔和斯芬克斯像,接着又讲述了亚历山大港法罗斯岛的灯塔。随后的内容就是关于克里特岛迷宫、埃及和意大利的迷宫、空中都市底比斯[18]、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以及基齐库斯城[19]里的各种奇迹。最后则提及了罗马十八大奇迹。普林尼是一位爱国者,也是罗马文明的赞美者,无论如何都要在最后对罗马城中的建筑歌颂一番。 同样在第三十六卷的第四章,可以看到普林尼使用了“世界七大奇迹”一词。可能也只有这一处吧。他在这一部分中提及了哈利卡那索斯的摩索拉斯陵墓。我将在下文中摘出这一部分。 斯科帕斯[20]在同一时代的雕刻家劲敌有布赖亚斯、提莫西亚斯和莱奥卡雷斯[21],我也必须聊一聊有关他们的事,因为他们共同参与制作了摩索拉斯陵墓的装饰。卡里亚[22](位于小亚细亚西南部)总督摩索拉斯死于第一百零七奥林匹亚纪元[23]第二年,摩索拉斯陵墓是他的妻子阿尔特米亚[24]为他建造的陵墓。这些艺术家们便一同协力,使这座建筑成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这座陵墓的北侧与南侧长六十三尺,正面更短一些,环绕四周大约有四百四十尺。陵墓的高有二十五腕尺(约十一米),外层有三十六根圆柱包围,这些成排的圆柱被希腊人称为普特隆[25](意为翅膀)。斯科帕斯、布赖亚斯、提莫西亚斯和莱奥卡雷斯分别负责的是陵墓东侧、北侧、南侧和西侧的装饰。阿尔特米亚王妃在他们完工之前就已去世,但他们并没有放弃工作,因为他们相信这座建筑也将成为他们自己的光荣与才能的纪念。即使到了今天,人们仍旧认为他们的技术难分上下。 在他们之外,还有第五位艺术家加入。在这座陵墓成排的圆柱之上耸立着金字塔,塔高与圆柱之下的建筑高度相同,从金字塔的底端到顶部有二十四段台阶,越往上越窄。金字塔顶部是四匹马拉着双轮战车的大理石雕像,这便是皮修斯[26]的作品。若将这座双轮战车的雕像包括在内,整座建筑便高达一百四十尺。 据说摩索拉斯陵墓在摩索拉斯还在世时就已动工,他去世后,他的妹妹及妻子阿尔特米亚命人继续建造。普林尼所说的建筑面积,似乎远比其实际面积小。不过高一百四十尺倒是接近正确的数字。这座陵墓一直被保存到十二世纪,甚至此后仍然存在,持续存留了一千五百多年。后因圣约翰骑士团[27]要在此修建要塞而被毁坏。直到十九世纪,英国探险队在查尔斯·牛顿[28]的指挥下发掘了这座遗迹,将当时发现的所有雕刻品都捐赠给了大英博物馆。 关于埃及的金字塔,读者应当早已熟知,这里便割爱不写了。接下来我将引用第十八章中关于法罗斯岛的灯塔的章节。 某位国王命人在俯瞰亚历山大港的法罗斯岛上建造了一座如塔一般高的建筑,受到了人们的赞赏。据说这座建筑耗费了八百塔兰特。建造者是尼多斯[29]的建筑家索斯特拉特,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记住允许他将自己的名字刻在这建筑上的宽容的托勒密国王[30]。这座塔的作用是在夜间点燃灯火,向航行的船只提示浅滩和港口的位置,与今天在奥斯提亚[31]、拉韦纳[32]等众多港口燃烧的灯火正相似。这些永不熄灭的火的危险之处在于,容易将其与星光弄混。因为远远看去,星光与火光是一样的。这位建筑家还在尼多斯建造了空中散步道。 灯塔由三个部分叠加而成,底座是边长三十米、高六十米的方形塔,其上有一座带有窗户、高三十米的八角形塔,最上方则是一座圆锥形的塔。屋顶上好像还立着一座波塞冬的巨像。在灯火的后方,有一面巨大的反射镜。据说,用石油和富含树脂的木头燃起火,再经反射镜放大,即便在海上五十公里之外,也能看见这火光。正如巴尔特鲁塞蒂斯在《镜子》中用一章的篇幅所描绘的,这座法罗斯岛的灯塔在七世纪以后被阿拉伯人占领后,也孕育了各种各样的传说,不断激发着人们的想象力,但自从灯塔在七九六年的地震中倒塌后,长年留存下来的便只有残骸。如今已什么都不剩了。 只有普林尼一人提及的一处世界奇迹,就是他在第二十章所写到的空中都市底比斯。下文将摘取这一部分。 我们还读过关于空中花园,或是更庞大、完整的关于埃及底比斯那样的空中都市的记载。据传,底比斯的法老们习惯在所有市民不知不觉时,从这座城市的下方出动全副武装的军队。不过这和那座被河流穿过正中央的城市相比,还算不上新奇。如若真有其事,那么荷马既然饱含热情地讲述了底比斯的一百扇门,又怎能丝毫不提及此事呢? 我们对巴比伦的空中花园较为熟悉,但关于空中都市底比斯就没怎么听说过了。也许是卡纳克[33]和卢克索[34]那些浩大的多柱式神庙让人产生了这种错觉。普林尼在文中提到“被河流穿过正中央的城市”,这里指的并非其他城市,正是罗马。在这里,普林尼也将底比斯与罗马做了比较,站在高一截的地方小瞧底比斯。他甚至还引证了荷马的《伊利亚特》,质疑空中都市是否实际存在,也是令人惊诧。 最后,我将引用第二十一章中关于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的片段。 动用全亚洲兴建、花费一百二十年的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才真正证明了希腊人的伟大与天赋。为避免地震灾害的影响、地基下沉的危险,人们将神庙建在了沼地之中。然而潮湿且不稳定的土地,对于建造这样沉重的建筑而言并非理想之地,因此人们在建筑下方压了满满一层木炭,又铺了一层带毛的羊皮。整座神庙长四百二十五尺,宽二百二十五尺。神庙有一百二十七根六十尺高的圆柱,由不同的国王建造,其中三十六根圆柱上施有雕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中的一根圆柱上的雕刻出自斯科帕斯之手。指挥神庙建造工作的是建筑家契斯佛龙[35],他最卓越的功绩便是用圆柱的柱头撑起了巨大的额枋。 普林尼在此之后便持续着建筑技术方面的细小话题,这里为了省事就略过吧。总之对普林尼而言,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与空中花园、空中都市完全不同,可以说是一种具有现实性的世间奇迹。他在《博物志》第十六卷第七十九章也兴致勃勃地讨论了狄阿娜女神[36]像是否由黑檀木制成之类的话题。 到此为止,菲罗所选出的世界七大奇迹中,似乎只有奥林匹亚的宙斯像还未被提及。还是注明一下吧。关于这一处奇迹,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三十四卷第十九章和第三十六卷第四章皆有涉及。 注解: [1] 罗马共和国后期的军事人物、执政官。他是卢基乌斯·李锡尼·卢库鲁斯的弟弟,曾参与镇压斯巴达克斯起义。 [2] 意大利罗马七座山丘之一,也是最高的一座,为罗马建城之初的重要宗教与政治中心。 [3] 金银的重量单位,也用于货币单位,表示同等重量的金银的价值。 [4] 古罗马神话中的众神之王,对应希腊神话中的宙斯。 [5] 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著名的雕刻家。他和普拉克西特列斯、斯科帕斯一起被誉为古希腊最杰出的三大雕刻家。 [6] 位于意大利南部。 [7] 古罗马政治家、军事家,曾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对抗汉尼拔。 [8] 位于希腊罗德岛中东部的小镇,是古希腊时期与罗德市、伊利索斯并称的罗德岛三大城邦之一。 [9] 罗德岛人民为庆祝罗德岛未被攻占而建的太阳神赫利俄斯的青铜巨像。 [10] 德米特里一世,马其顿安提柯王朝的国王。 [11] 古希腊雕刻家。 [12] 拜占庭人菲罗曾写下《世界七大奇迹》一书,列举了地中海周边的七个伟大建筑,即古代世界七大奇迹。 [13] 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统治的时代。 [14] 托勒密王朝的首都,现今埃及第二大城市、非洲重要的海港。 [15] 位于卡里亚南部的古希腊城市,现今土耳其境内的博德鲁姆。 [16] 波斯帝国在当地的总督摩索拉斯与阿尔特米西亚二世夫妇的陵墓。 [17] 古希腊人在小亚细亚建立的一个大城市,圣母玛利亚终老于此。位于现今土耳其境内。 [18] 上埃及古城,位于尼罗河附近、现今埃及中部,即今天的卢克索附近。曾是皇室居地和宗教膜拜的中心,建有大量神庙。 [19] 位于安纳托利亚密细亚的古代城市,位于现今土耳其巴勒克埃西尔省。 [20] 古希腊最杰出的三大雕刻家之一,其雕像作品《渴望》的复制品如今被展示在罗马音乐学院大厅。 [21] 卢浮宫的雕像《凡尔赛的戴安娜》的作者。 [22] 安纳托利亚历史上的一个地区,在今土耳其境内。当时的卡里亚名义上归属于波斯帝国的统治,但实际上是半独立政权。 [23] 古希腊使用的一种历法,以第一次奥林匹亚竞技会召开的公元前七七六年为第一纪元。 [24] 卡里亚国王吕戈达米斯的女儿,与其兄?婚,在丈夫去世后独掌大权。 [25] 拉丁文写作Pteron。 [26] 古希腊建筑家之一,约活动于公元前四世纪前后。他设计了普里埃内的城邦守护神神庙等建筑作品。 [27] 最为古老的天主教修道骑士会之一,为历史上著名的三大骑士团之一,成立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之后。 [28] 英国的考古学家。 [29] 古希腊城市,位于现今土耳其的达特恰。 [30] 即托勒密二世,托勒密一世之子。 [31] 距离罗马大约二十五公里,有小庞贝城之称,曾是古代罗马非常活跃的国际港口。 [32] 意大利北部城市,古代罗马的海港。 [33] 卡纳克神庙所在地,位于现今埃及卢克索近郊。 [34] 古城底比斯。 [35] 克里特岛克诺索斯的建筑家。 [36] 罗马神话中的月亮和狩猎女神,对应希腊神话中的阿耳忒弥斯。其形象通常为持弓的少女。 磁石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四卷第四十二章。 关于磁石及其与铁之间的亲和力,我打算另设一项来讲。铁会受磁石影响,是唯一能长期保存其磁力的物质。有时还能见到铁吸引其他的铁,几块铁连在一起悬挂着,如同环形的锁链。无知的人们所说的“活铁”便是此物,这种铁所造成的创伤格外危险。坎塔布里亚地区(伊比利亚半岛北部比斯开湾沿岸)也产这种石头,但不像真正的磁石那样是坚固的石头形态,而是如当地人所称呼的那般,由鳞片构成,呈球根形状。还没人做过实验,所以不知这石头是否能作为玻璃的原料使用。不过它能对铁施加与磁石一样的力。建筑家迪莫卡勒斯曾欲使用磁石来制造亚历山大港的阿尔西诺伊神庙的圆顶,使王妃的铁像浮于空中。但王妃已逝,为其姐姐兴建神庙的托勒密法老也已逝世,这份工作便中止了。 卢克莱修在《物性论》的第六卷中也详细记述了与磁石有关的内容,他曾见过带有磁力的几块铁如同锁链一般连接在一起,悬挂于空中,随风晃动。这在当时的人们眼中,应是非常不可思议的现象吧。最末尾关于阿尔西诺伊神庙的片段,还被十六世纪的威廉·吉尔伯特[1]引用到《论磁石》中,这片段在我看来极为有趣。让铁像浮于空中之事,若无磁力相当强大的磁石,是无法实现的吧。但竟然有人会想出如此疯狂、惊人的点子,光凭这一点就让我的内心很受触动了。 顺带一提,阿尔西诺伊是希腊化时期[2]下埃及第二任法老托勒密二世的亲姐姐,也是他的王妃。据说托勒密王朝臭名昭著的兄妹?婚、姐弟?婚的传统就是她起的头。她的事迹在普林尼的《博物志》中随处可见。 关于磁石及其作用,正如普林尼所约定的“另设一项来讲”,《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二十五章再次提到了这一主题。 若将话题从大理石转移到其他令人惊讶的石头上面,首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便是磁石。还有比它更加不可思议的石头吗?在大自然的一切领域中,还有比它更加蛮不讲理的事物吗?正如前文所述,大自然给予岩石的声音,与其说是用于回应人类的声音,倒不如说是用于遮盖人类的声音。再没有比顽固的石头更麻木不仁的事物了。但即便如此,大自然仍然赋予其感觉和手。再没有比坚硬的铁更固执的事物了。但即便如此,大自然仍然赋予其脚和意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铁能被磁石吸引。铁这种物质能战胜其他一切物质,却会因磁石的吸引而奔向某种真空区域,在即将靠近磁石之际便猛扑过去,与之紧贴在一起,此后便不愿再分离。磁石又因此被称为希德利提斯(铁石)。另外,磁石还被称作赫拉克利昂(赫拉克勒斯之石)。据尼堪多德的说法,磁石后来被人们称作马格涅斯,是取了在伊达山发现磁石之人的名字。事实上,人们在许多地方都发现过磁石,在西班牙也有。还有说法称磁石是牧羊人发现的。据说牧羊人在喂羊吃草时,凉鞋上的钉子和手杖的顶端被磁石牢牢吸住,无法分开。 作者所写的“给予岩石的声音”,不必多言便知他指的是回声。在作者所使用的修辞中,更有意思的是他将磁石和铁分别比作有手有脚之物,磁石伸手一拉,铁便拔腿跑去。此时铁便“奔向某种真空区域”,这里可能需要稍做解释吧。从磁石流出的原子能排除空气,制造出真空区域,而铁的原子则会被吸引至这一区域,因此出现整块铁向磁石移动的现象。这是卢克莱修曾做过的解释,恐怕普林尼也参考了这个说法吧。那么为何只有铁会移动,其他的物质丝毫不动呢?卢克莱修解释道,这是由于铁的?构不如金那般重,又不如木材那般稀薄,因此空气能钻进铁?构的孔中,将其推向磁石所在之处。 下面继续引用第二十五章的内容。 根据苏塔克斯的记述,磁石有五个种类。第一种产自埃塞俄比亚。第二种产自马其顿边境的马格尼西亚[3]地区,站在博伊贝斯湖,面朝伊奥尔科斯的方向时,右手边便是这一地区。第三种磁石产自维奥蒂亚[4]的修埃特斯市,第四种产自特罗亚[5](小亚细亚西北部)的亚历山大,而第五种则产自小亚细亚的马格尼西亚[6]。区分这些磁石的种类,首先看雌雄,其次看颜色。马其顿的马格尼西亚地区发现的磁石为赤黑色,维奥蒂亚产的磁石则更接近赤色。特罗亚产的磁石呈黑色,属于雌性,因此磁力较弱。小亚细亚的马格尼西亚地区的磁石则最为粗劣,色白,且无法吸引铁,像轻石[7]。人们通常认为磁石色泽越青,则品质越佳。最优质的磁石产自埃塞俄比亚,其价值够得上用银来交换。 磁石还分雌雄,真是奇怪的说法。概括来说,无法长久保持磁力的磁石、磁性较小的磁石便是雌性,而磁力强大的磁石则是雄性。或许文中列举的五种磁石,都未必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磁石。比如最后那种无法吸引铁的、像轻石的所谓磁石,按照研究者的普遍推测,似乎就是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的马格涅提斯·利托斯(马格尼西亚石),也就是滑石吧。 我再引用一些第二十五章的内容。 埃塞俄比亚还有一种血红色的赤铁矿磁石,捣碎后便形成血红色或番红花色的液体。它并不像磁石那样具有吸引铁的能力。关于埃塞俄比亚的磁石的特征,必须说的是,它能将其他的磁石也吸引到自己周围来。顺带一提,这些磁石若各取适量,可作为眼药使用,尤其因泪流不止而困扰时,具有止泪作用。将其烧制,磨成细粉,还可治疗烧伤。距离埃塞俄比亚不远处还有另一座山,山中产的磁石可排斥各种铁。关于这种双重性质,我已记载于书中各处了。 磁石之间若是磁极相同,便会产生斥力,磁极相异则会产生引力,这是众所周知的。正因普林尼对这一点缺乏认识,所以读起他所写的这一段文章,会感到混乱。即便不是埃塞俄比亚的磁石,倘若相接触的两个磁极相异,磁石之间也会理所当然地发生吸引,反之则会相斥,这也不必多说。不过当时人们还没有磁极的概念,即便如此,普林尼还是对磁石相吸相斥的双重性质表示了极大的关注,正如他自己所述,在书中多处皆有提及。用普林尼的话来说,这种双重性质就是自然界中的和谐与相斥。 这里引用《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十五章关于钻石的部分,作为一例。 我至今已在整本书中几度尝试说明希腊人所言的相斥与和谐了,换言之,这便是自然界中的不协调与协调。但这些说明都不能像此时这般清晰明确地被人们认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钻石。自然界两种最强力的物质,铁与火,都无法与其相较,其硬度可谓天下无敌,却能被山羊血粉碎。不过,必须用新鲜且温热的山羊血将钻石浸泡其中,随后还需对钻石施以多次击打才行。这样一来,虽说钻石能弄碎最为坚固的铁砧和铁锤,但其本身又是如此脆弱易毁。这到底是怎样的人,在怎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发现的秘密啊。又是通过怎样的推理,才想到这种方法,进而使用极其不洁的动物血液,来探究这高贵物质呢。毫无疑问,这一发现只能说是借助了神力、蒙受了神恩吧。在自然界中找不到其他原因,只可能是神的意志。钻石若被成功弄碎,便会形成肉眼几乎不可见的细微粉末。宝石工匠弄到这些钻石粉末,将其镶嵌在铁器之中。若是这样,无论是何种坚硬物质,都能在上面轻松地打出洞来。由于钻石对磁石有非常强烈的斥力,若将其摆在磁石附近,就会妨碍磁石对铁的吸引。即使磁石已经吸引到附近的铁,钻石也会将铁从磁石的引力中抢夺出来。 将钻石浸入山羊血,便能立刻使其变弱、粉碎,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不过这说法在中世纪的圣依西多禄[8]、索利努斯[9]和奥古斯丁[10]那里,仍然被不加批判地继承着。钻石与磁石相斥这种离奇的说法,也同样广为流传。有意思的是,从普林尼的记载中可以发现,利用钻石碎片切割玻璃的工具,早在古代便已为人所用。荒谬胡言之中突然跳出现实话题,这一点或许可称得上是普林尼的有趣之处。 接下来的内容不过是我顺便一提,与磁石并无太大关系,是关于前文中提及的埃及王妃阿尔西诺伊的一个片段,摘自《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三十二章涉及黄玉[11]的部分。 据努米底亚的朱巴王所述,在红海中央距大陆海岸三百里(约五十公里)处,有一座托帕佐斯岛。自古便有众多航海者探索至此,但由于附近迷雾深重,很难有人发现这座海岛。托格洛蒂泰人的语言中,探索一词叫作托帕津,这座岛的名称便由此而来。这岛上的第一颗黄玉,经总督斐洛之手,被带进埃及王室,作为赠予托勒密二世的母亲贝勒尼基王妃[12]的礼物。这黄玉深受法老喜爱,随后他便命人用这枚宝石为妻子阿尔西诺伊造出四腕尺(约二米)的雕像,供奉在名为阿尔西诺伊神庙的圣域中。 据推测,这片段中提及的托帕佐斯岛,大概指的是圣约翰岛,位于突入红海的埃及巴纳斯角的东南方向约三十五英里。事实上这座岛上产有贵橄榄石,这是品质最高级的一种橄榄石,人们曾将其与黄玉弄混。即便真有此事,我也说不准,是否能用这贵橄榄石或黄玉石块造出将近二米的雕像。这安放在阿尔西诺伊神庙的王妃像,无论是因磁石的作用而悬浮空中的铁像也好,是黄玉制成的雕像也罢,都显得脱离实际,宛如普林尼梦中之景。 最后聊一聊我自身与磁石有关的事吧。孩童时期,我喜欢镜片,也非常喜欢磁石。我曾用大大小小的各种我所中意的磁石将铁矿砂收集在一起,这么玩过无数回。若问磁石为何牵引着少年时的我的心,正如普林尼和卢克莱修所写,因为那是一种远程操作的体验。卢克莱修曾在《物性论》中写过下面这段充满乐趣的内容: 青铜碗的下方放有磁石,碗内有萨莫色雷斯岛[13]的铁链在蹦跳,这是我亲眼所见的。我还见到铁粉疯狂地到处移动,简直像是铁要从磁石那里逃脱出去一般。有青铜夹在中间,便发生了如此混乱的景象。 注解: [1] 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的御医,英国伦敦皇家内科医学院院长、物理学家。主要在电学和磁学方面有很大贡献。其著作《论磁石》是物理学史上第一部系统阐述磁学的科学专著。 [2] 始于亚历山大大帝征服波斯帝国后不久,通常的看法是起于亚历山大逝世的公元前三二三年,止于罗马共和国征服希腊本土的公元前一四六年或托勒密王国灭亡的公元前三一年。在这段时期内,古希腊文明主宰了整个地中海东部沿岸的文明,故称其为希腊化时期。 [3] 得名于居于此地的马格奈泰斯人(Magnetes)。位于现今希腊色萨利大区。据传此处有滑石矿,当地将滑石粉称为“马格尼西亚”。也有说法称此地名为“镁”(Magnesium)的词源,或称此地名为磁石(Magnet)的词源。 [4] 古希腊的地名,在希腊语中意为“牛之国”。位于现今希腊中部,北界弗西奥里斯区,南临科林斯湾。 [5] 小亚细亚西北的海港,位于现今土耳其。 [6] 因马格尼西亚人迁入并建设城市而得名。 [7] 一种多孔、轻质的玻璃质酸性火山喷出岩,可以用作搓脚石。 [8] 西班牙六世纪末七世纪初的教会圣人,神学家,曾长期担任塞维亚总主教,劝化西哥德人归化天主教。著有类百科全书《词源》等。 [9] 公元三世纪的罗马著述家。 [10] 即圣奥古斯丁,又称希坡的奥古斯丁。 [11] 也称为黄宝石、黄晶、托帕石,典型的黄玉为葡萄酒色或淡黄色,但也可能呈白色、灰色、蓝色、绿色。无色的黄玉在切割精良的情况下,可能被误认为是钻石。 [12] 又称贝勒尼基一世,希腊贵族之女,曾嫁给马其顿贵族,后成为托勒密一世之妻。 [13] 位于北爱琴海,现今希腊的岛屿。 鸟与风卵 《博物志》第十卷的开头,始于对鸵鸟的记述。 接下来的内容是对鸟的记述。鸟中最大、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的,便是非洲和埃塞俄比亚的鸵鸟。个子比人骑着马还高,跑得比马更快。其羽翼在奔跑时不起作用,也无法助其从地面飞起。腿似鹿,战斗时能派上用场。脚上分有两趾,能抓住石头,若被追逐,可一边逃跑一边扔石头。鸵鸟具有令人惊异的消化能力,可不加区别地消化所有吞下之物。另外一件令人惊讶之事也毫不逊色于此,那便是鸵鸟之愚蠢。具体来说,鸵鸟认为只要将脑袋藏进树丛里,就能将全身都藏起来,丝毫不知它那高大的身体其实被人看得清清楚楚。鸵鸟的卵极其大,甚至有人将其作为容器使用。其羽毛可制成战士头盔上的装饰。 普林尼写到,鸵鸟“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不过亚里士多德也曾将鸵鸟视作介于兽与鸟之间的一种存在,这大概是一种古代的普遍见解吧。不,还不止于此,十三世纪的布鲁乃陀·拉蒂尼[1]在《小宝典》中有过“鸵鸟生着鸟一般的羽毛和骆驼的腿”等记述,十六世纪的那位擅于从普林尼那里现学现卖的安布鲁瓦兹·帕雷也在《怪物及异象》中这般写道:“鸵鸟在鸟类中体形最大,几乎具备了四足动物的特质。”由此可见,鸵鸟与兽类相近的观念一直被继承到了近代。 普林尼所使用的拉丁语中,有趣的是鸵鸟一词被标注为struthocamelus。其中camelus指的便是骆驼,看来鸵鸟最初肯定是被当作骆驼的同类了。这么一说,日文汉字中“驼鸟”的“驼”字和“骆驼”的“驼”相同,估计这两者在中国也被人们视作近亲了。 刚好在这里想到一些事,接下来我将引用《博物志》第十卷第十五章的内容。 乌鸦最多能产五只雏鸟。有民间传说称,乌鸦用嘴产卵、用嘴交配。人们因此认为,孕妇若食用乌鸦的卵,便会从口中吐出胎儿;若将乌鸦的卵带回家中,孕妇定会难产云云。据亚里士多德所述,这种说法和埃及的伊比斯一样,完全是胡说。总的来说,乌鸦和鸽子相似,只是时常用嘴接吻而已。 这一部分深得南方熊楠喜爱,他在《南方随笔》中引用过两次,也许一些读者是有印象的。亚里士多德否认乌鸦用嘴交配一说,是在《论动物生成》第三卷第六章中。他这样指责道:“确实阿那克萨戈拉[2]等自然学者皆有记述,但这说法太过单纯、轻率了。” 普林尼在文中提到了伊比斯这一种鸟,那么我也顺带聊一聊这埃及的圣鸟[3]吧。下文将引用《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章至第四十一章的内容。 河马与五只鳄鱼一起,首次在罗马展出,是因为玛尔库斯·司考路斯[4]当上市政官[5],在罗马举办了活动。人们临时引来了泉水,并将动物们放在水中。河马在医学相关的领域中被视作伟大的前辈。具体来说,河马若食用大量食物,变得过于臃肿,便会走出水中,来到岸边,到处寻找刚被割过的芦苇丛。若发现切口锐利的芦苇,便会将身体蹭过去,亲自切开腿上的血管,通过这种放血的方式避免臃肿肥胖致病,之后再在伤口上涂抹泥土止血。 人们认为栖息在埃及的伊比斯鸟身上也有同样的例子。伊比斯若出于健康的需要,急需将无法消化之物排出体外,便会利用其长而弯曲的喙,亲自清洗肠道内部。这般灵巧的不只是伊比斯。许多动物的行为和发现对人类也非常有用。譬如鹿被弓箭射中时,会食用一种叫作牛至[6]的植物,将体内的箭排出体外,因此这种植物对人类也是有用的。 伊比斯是一种与日本的鹮鹭相近的水鸟,希罗多德在《历史》第二卷第七十五章也有记载,它们喜食尼罗河中的蛇,因此深受埃及人的敬仰。据说这伊比斯鸟会将长长的喙插进肛门,对自己进行灌肠,非常有意思。事实上伊比斯是否真有这样的习性,我无法断言,但我必须要说这个关注点实在太有普林尼的风格了。河马给自己放血的内容也很有趣,但我更喜欢这个关于伊比斯的片段。这一段不知为何没能引起南方熊楠的注意,有些难以置信。 接下来摘取的是《博物志》第十卷中关于孔雀的部分,首先是第二十二章的内容。 第二种鸟分为两类,即唱歌的鸟和飞翔的鸟。前者以歌声辨别,后者以大小辨别,且后者之中仍有不同类别。首先必须要提的是孔雀。这种鸟十分出众,无论是其美貌,还是其对美貌有自我意识并以此为傲这一点。若有人夸奖,孔雀便会特地朝向太阳,并展开其色彩斑斓的羽翼。这样一来,它便更加光彩照人了。同时,孔雀还会用其尾羽摆出贝壳一般的圆形,费心造出某种阴影效果,好让阴暗背景上的部分更显辉煌,并让尾羽上的眼状纹样聚集在一起,随心所欲地在人们眼前卖弄。不过孔雀的尾羽每年都会像落叶一般掉落,新的尾羽要到春天才会长出来。在此之前,孔雀都会变得极为羞愧,到处寻找悄声躲藏的场所。孔雀寿命二十五年,三岁起便能显出耀眼色彩。 与普林尼一贯的文风对比,这一小段可谓是非常细致的描写了。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二十三章。 罗马最初杀食孔雀的是雄辩家霍塔卢斯[7],那是在他就任祭司的庆祝宴会上。最初以食用目的来饲养孔雀的是马尔库斯·奥菲迪乌斯·鲁路可,那是海盗战争末期的事了,据说这行当能带来六万塞斯特斯[8]的年收入。 罗马的美食家喜食孔雀的舌头、脑髓或卵,这似乎是世间尽知的事吧。下面我将引用提及孔雀卵的第七十九章。 孔雀三岁起便能产卵。第一年能产一至两个,次年能产四至五个,随后每年能产十二个,但不会再高于这个数量了。若让雌孔雀孵卵,间隔二十三天后,雌孔雀便能再次产卵,一年能产三次。若雄孔雀欲与孵卵的雌孔雀交配,卵通常会被踩坏。因此雌孔雀常在夜里躲在某处产卵,或是在很高的树上产卵。若不在树下垫些柔软的东西,卵一落下便会摔碎。雄孔雀需与五只雌孔雀交配,若只有一两只雌孔雀,雄孔雀便会因欲求不满招致生殖能力的紊乱。孔雀卵在二十七天后便能孵化,晚则三十天孵化。 这一部分的叙述与亚里士多德的《动物史》第六卷第九章相似,但普林尼的记述更为详细一些。接下来引用的是第八十章。 我们所称的风卵,即无精卵,是雌鸟之间因发生交配行为而兴奋、在砂中翻滚后的产物。不仅鸽子会产风卵,鸡、鹧鸪、孔雀、鹅和鸭也会。这种卵无法孵化,比正常的卵稍小,风味也不佳,较淡。有人认为这是风带来的卵,因此这卵又被称为西风卵。这种风卵仅产于春季,或是雌鸟中断孵卵之时。又有犬尾卵的别称。 风卵这种说法不太常见,总之是仅凭雌鸟就能产出的无受精卵,风卵是希腊人的叫法。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史》及《动物的生成》中有大量关于风卵的记载。自古便有西风使雌马受孕的俗说,普林尼的这段章节也使用了西风卵一词,或许这两者之间有些关联。荷马(《伊利亚特》第十六卷及第二十卷)和维吉尔[9](《农事诗》第三卷)也有过相关记述,《博物志》第八卷第六十七章中也有过下文这样的描述,摘录一段供参考。 在卢西塔尼亚[10]的奥利希波(现今里斯本)及塔霍河[11]附近,一旦吹起西风,雌马便会面朝西风,吸入生命的气息并受孕,这是非常著名的故事了。据说因此而诞下的小马驹,腿快得令人惊讶,但活不过三岁。 这段之后便是关于鹰的内容,不过第十卷中关于鹰的记述更多,这里引用几个片段。首先引用的是第四章的开头部分。 鹰有六个种类,前三种和第五种鹰都会用鹫石筑巢。鹫石有众多药效,即便火焚也不会损坏丝毫。鹫石里面还有小石头,仿佛子宫中有胎儿一般,摇晃时还会发出声响。但从鹰巢中采到鹫石,必须立刻使用才会见效。 南方熊楠在《关于怀孕石》中也引用了这一章节,我在引用时参照了他的译文。关于鹫石,我曾在《胡桃中的世界》中的《石之梦》一文中详细写过,此处便不重复了。熊楠也有一篇著名的《鹫石考》。倘若在这本书稿中有机会写到石头,届时再详述吧。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五章的片段。 第一种和第二种鹰并不只满足于掠夺小型四足动物,甚至会与鹿交战。它们会在地面打滚,弄得浑身是砂土,然后落在鹿角上,扇动羽翼,弄得鹿满眼是砂。随后便用羽翼在鹿头上拍打碰撞,直到鹿跌落山谷才肯罢休。不过这些鹰的交战对象还不仅是鹿,它们与龙的交战更为激烈,虽然是空中战斗,但远比和鹿交战危险得多。龙对鹰的卵虎视眈眈,因此鹰一旦见到龙,便会立刻将其叼到空中。龙则会缠绕着鹰的翅膀用力收紧,两者便互相绕在一起,跌落在地上。 鹰与龙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古代作家常常描写这两者之间的战斗。普林尼的这段描写也不逊色。下面来摘录第六章的内容吧。 赛斯托斯[12]的城里有一只鹰具有不朽之名。这只鹰由一名少女养大,为了感恩,它先后给这位少女叼来了鸟和野兽。最终少女逝去,其遗体被火焚烧,这只鹰便飞进了火焰中,与少女一同燃烧死去。当地市民因此在原地建造了一块名为赫隆的纪念碑,祭祀朱庇特和那位少女。之所以祭祀朱庇特,是因为鹰是属于朱庇特的鸟。 说到赛斯托斯,读者只要知道是那个波斯的薛西斯国王[13]造桥之地就行,即分隔亚欧大陆的赫勒斯滂海峡[14]靠希腊一侧的城市。南方熊楠引用这一片段之后,还这样写道:“总之鹰被认为是喜欢美少年和妇女的鸟。”将伽倪墨得斯[15]劫走的也是朱庇特所驱使的鹰,所以熊楠所写的或许也有些道理。 最后引用的是第十卷第二十五章,关于鸡的部分。 雄鸡去势后便不会打鸣。去势的手术有两种方法,要么用烧热的铁棒烧灼其腰部,要么烧灼其脚下,再取陶土涂抹于伤口处即可。这种做法能使雄鸡变胖。帕加马每年都会在众多游客面前举办斗鸡活动,像剑斗士的比赛一样。据记载显示,在马尔库斯·雷必达[16]和奎因图斯·卡托鲁斯担任执政官期间,里米尼[17]地区有一个人叫作加列乌斯,他的别墅中有一只雄鸡能讲人话。这是我所知的唯一一个案例。 据说十六世纪的吉罗拉莫·卡尔达诺年轻时,常常梦见会说人话的雄鸡。如果是梦中之事,那还无所谓,在现实中几乎不会存在。普林尼说“这是我所知的唯一一个案例”,我估计也是。 注解: [1] 意大利哲学家,但丁的老师。 [2] 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他率先把哲学带到雅典,影响了苏格拉底的思想。 [3] 形似朱鹮的鸟,埃及神话中的智慧与学习之神托特神的化身。 [4] 罗马共和国时期最有才能的政治家之一,曾是执政官、元老院成员。 [5] 市政官(Aedile)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一种官职,主要负责公共建筑的维护和市政工作。最初市政官只能由平民担任,在随后的斗争中贵族逐渐取得了担任这种职务的权利,市政官也逐渐成为政治人物取得民心的关键职务。 [6] 多年生草本植物,原生于欧洲地中海地区,有芳香,是意大利菜的一种香料。 [7] 古罗马演说家、政治家、辩护人。曾在维勒斯审判案中作为辩护人与西塞罗辩论。 [8] 古罗马银币,相当于1/4迪纳厄斯。 [9] 奥古斯都时代的古罗马诗人,被奉为古罗马的国民诗人、古罗马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著有《牧歌集》《农事诗》《埃涅阿斯纪》三大杰作。 [10] 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约为现今葡萄牙及西班牙的一部分。 [11] 伊比利亚半岛最大的河流,发源于西班牙阿尔瓦拉辛附近的山脉,于葡萄牙里斯本入海。 [12] 古色雷斯都市,波斯入侵希腊的渡海处。 [13] 即薛西斯一世,曾镇压埃及叛乱、继续进行希波战争,并参与了其中著名的温泉关战役。 [14] 即现今达达尼尔海峡,土耳其海峡的一部分。 [15] 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特洛伊国王特罗斯之子。因受宙斯喜爱,被他带到天上为众神斟酒。也有说法称宙斯变成巨鹰将其带走。 [16] 古罗马贵族政治家,曾是恺撒的有力支持者之一,恺撒死后追随安东尼,并与安东尼、屋大维?成政治同盟,史称“后三头同盟”。 [17] 位于亚得里亚海边,古罗马时期连接亚平宁半岛南北的枢纽,位于现今意大利境内。 银莲花与番红花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二十一卷第三十八章。 最先报知春天到来的花是白花堇菜,若是气候温暖的地域,这些花在冬天就会绽放。随后登场的是一种名为依翁[1]的紫花堇菜,在此之后出现的便是普罗库斯,一种如火焰般的赤色堇菜,不过这些都是野生种[2]。仙客来每年春秋各开一次花,不喜夏冬。外国产的水仙和百合的花期比前面这些植物稍晚一些。意大利的百合正如我此前所述,花期在蔷薇之后。但在希腊,银莲花的开花时间会更迟。这是一种野生的花,长于球根之上,与那些被归于药用植物的种类不同。在仙客来之后登场的分别是欧南丁[3]、黑药花[4]及野生的赫利柯琉索斯[5],紧随其后的是被称为黎摩尼亚[6]的另一种银莲花,再之后便会有唐菖蒲与风信子一同绽放。最后开花的是蔷薇,但如果不算栽培种,最先凋谢的也是蔷薇。此外,花期最长的是风信子、白花堇菜和欧南丁。不过,若要让欧南丁保持开花状态,得时不时将其花摘去,以免长出种子。欧南丁生长在温暖地区,散发的气味与开花的葡萄类似,因此得名欧南丁(在希腊语中意为葡萄花)。风信子与两个传说有关。一个是关于阿波罗所爱的少年之死的传说[7],另一个传说则称风信子生于埃阿斯之血[8]。这种花的花瓣上有像希腊文字AI一样的纹路。赫利柯琉索斯生着金色的花、小小的叶以及细却坚韧的茎。有贤者称,若用这种植物编成花冠戴在头上,再从被称作阿普隆的金色盒子中取些香料撒在身上,这个人便能博得欢迎与名声。这些便是关于春天的花的内容。 《博物志》的这一小节中,普林尼将他所想到的春天的花全都列了一遍,有种华丽绚烂的感觉。白花堇菜在拉丁语中是Viola alba,Viola在希腊语中便是伊翁。我不想将这里出现的植物严谨地一一对应当今的植物分类,也并不打算针对普林尼列举的三种堇菜做详细的叙述。泰奥弗拉斯托斯也曾列举过这三种堇菜,估计这又是普林尼的现学现卖了。普罗库斯在希腊语中是火焰的意思,也有说法称这第三种堇菜或许是开深黄色花朵的桂竹香。 根据法语译本及英语译本上的注释所示,欧南丁即是蚊子草[9],黑药花则是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的黑堇菜。至于赫利柯琉索斯,有人推测它是易于制成干花的蜡菊。黎摩尼亚来源于希腊语中的列蒙(牧草地),所以这应当是一种生长在牧场中的银莲花吧。若从语源来看,众人皆知的植物唐菖蒲来源于拉丁语中的Gladius,意为短剑,这或许是因为其挺直的叶子会让人联想到剑吧。 继春天之后,普林尼在第三十九章列举了夏秋季节的花,我摘取了以下部分: 春天的花之后,我来说一说夏天的花。夏天的花有琉克尼斯[10]、朱庇特[11]的花以及另外一种百合。此外还有伊皮翁,弗里吉亚[12]人称之为阿玛拉喀斯。不过在这些花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珀托斯。这种花分为两种,一种开出的花朵好似风信子,另一种则开白花,且经久不谢,主要用于供奉在墓前。鸢尾也是夏天的花,这种花开得快,凋谢得也快。秋天又会轮到别的植物开花,比如第三种百合、番红花以及两种欧尔西诺斯[13]。其中一种没有气味,另一种则散发芳香,两种都会在秋天第一场雨中绽放。制作花冠的手艺人,连带刺的植物也会加以利用。还有人为了保存白玫瑰的嫩芽,将其腌制成稀罕的美味。前面所说的是外国的花绽放的顺序。在意大利,蔷薇在堇菜之后开花。蔷薇还在开花时,百合花便会出现。在蔷薇之后开花的是矢车菊,再之后是青葙[14]。至于蔓长春花[15],这种植物总是绿油油的,其茎分节处各有两枚叶子,像捕兽用的绳子一般。庭院里常种植,在没有其他花的情况下,有时也会被当作替代品使用。希腊人将其称为卡迈达普涅。 我在前面说过不想一一确认这些植物的名字,不过还是先把它们在日本的叫法都列出来吧。琉克尼斯是毛剪秋罗[16],又被称作法兰绒草。朱庇特的花大概是指一种不散发气味的石竹。伊皮翁也能读作梯皮翁,是一种原产于地中海沿岸的薰衣草。阿玛拉喀斯指的是墨角兰[17],自古以来便作为香料而为人所知。珀托斯在希腊语中意为希望,普林尼提到的开花似风信子的种类,或许是飞燕草[18]吧。另一种开白花的,大概是百合科的密枝日影兰[19]。欧尔西诺斯则是普林尼的笔误,可能是在翻译泰奥弗拉斯托斯的原文时出了错,没人听说过这种植物。 在上文中涉及蔓长春花的部分,有一句话描述这种植物“像捕兽用的绳子一般”,这绳子指的是希腊人狩猎时,为追赶林中野兽而在森林周围布下的绳子,上面到处捆有彩色的鸟羽毛。蔓长春花那如同藤蔓一般伸展的长茎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叶子相对着生长,看上去就像捆在绳子上的羽毛。在希腊语中,卡迈达普涅意为“匍匐在地上的月桂树”,据说是因为蔓长春花的叶子与月桂树的叶子十分相似。 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二十一卷第九十四章,关于银莲花的部分。银莲花不仅有华丽美艳的花朵,这个好听的名字更是在一开始便吸引了我。 此前,我仅介绍了用于制作花冠的银莲花,下面让我聊一聊作药用的银莲花吧。有些人将其称作埃列米翁。这种植物有两个种类,一种是野生的,另一种是在耕地上培育的。两者都喜好多砂的土地。人类栽培的银莲花有许多种,最普通的是开深红色花朵的种类,另外还有开紫花和白花的种类。这三种银莲花生着香芹一般的叶,高近半脚距,顶端与芦笋相似。其花会散发光芒,但仅限起风之时,故得此名。如果硬要做比较的话,野生银莲花的植株更大,叶更宽,花也更显深红。许多人会将野生的银莲花与蓟罂粟[20]弄混,还有人会将其与罗伊阿斯弄混,我所称的罗伊阿斯即罂粟。不过这几种植物的区别很大。蓟罂粟和罂粟的花期在银莲花之后,且银莲花既无这两者的汁液,也不?蒴果,只是顶端形似芦笋而已。 普林尼在这之后列举了银莲花在医疗上的效果,但太过繁琐,我便割爱不再摘录了。埃列米翁在希腊语中意为单独,似乎是指银莲花在一株茎上只开一朵花。另外,据说被希腊人称为罗伊阿斯的罂粟就是虞美人[21],又称雏罂粟。 总的来说,银莲花在我看来最大的魅力是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这个名字[22]来自希腊语“阿涅墨斯”,意为风[23]。建筑家安德罗尼卡在古雅典的阿哥拉[24]附近建了一座大理石的八角形塔,名为“风之塔”,以其塔顶作为风向标使用的青铜特里同[25]像闻名。根据约翰·贝克曼[26](《西方事物起源》)的意见,除风之塔以外,古代还建造了许多设有风向标的塔或柱子,叫作阿涅墨多利姆或阿涅墨得利姆。至于银莲花为何与风有特殊的关联,即便读了神话中的说明,我也不是很理解。只觉得古人巧妙地将其称为风之花,是很诗意的事。 下面引用的章节同样与球根植物有关,正如普林尼所述,是以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为名的风信子(雅辛托斯),来自第九十七章。 高卢地区尤其盛产风信子。这种植物可用于制造一种叫作雅斯基农的染料。风信子的球根在奴隶商人中间非常出名。因将其与甜酒混合,涂在皮肤上,可阻止毛发生长,使人时常保持儿童的状态。此外,风信子的球根还可治疗腹痛和蜘蛛咬伤,还能作为利尿剂。若将其种子与艾草混合服用,可治疗蛇蝎咬伤,对黄疸亦有疗效。 根据《博物志》法语译本的译注,在高卢地区被称作雅斯基农的紫色染料的原料,其实并非风信子,而是杜鹃花科的越橘[27]。不过普林尼在这里所讲的植物也不太像越橘,如果不是风信子,可能是一种贝母[28]或绵枣儿。奴隶商人用风信子的根来阻止毛发生长,迪奥科里斯也记述过这一说法,看来并非毫无根据。倘若南方熊楠有所听闻,或许会感到惊喜,不知他是否读到过这一说法呢? 希腊语中的库洛克斯(库洛卡斯),自中世纪的拉丁语开始被称为番红花,是一个来自阿拉伯语或波斯语系统的名字。如今,番红花这个名字比库洛卡斯更为常用。下文引用的便是关于番红花的内容,也是《博物志》第二十一卷,出自第十七章。 野生的番红花才是最好的。在意大利栽培这种植物,毫无利益可图。因为能从其苗圃中采得的香料只有麻雀的眼泪那么一丁点儿,少得可怜。番红花依靠球根繁殖。人工栽培的番红花大而美,但不够坚韧。无论移种到何处,都会立刻失了气势。就连像昔兰尼[29]地区(非洲北岸)那样以常年鲜花盛开闻名的地方,也没有好收成。最著名的番红花产地是基利家[30]地区(小亚细亚东南部的地中海沿岸),特别是珂琉克斯山一带,其次是吕基亚[31]地区(小亚细亚西南部的地中海沿岸)的奥林波斯山。在此之后则是西西里岛的肯托里帕市。有些人将锡拉岛(圣托里尼岛)的番红花视作二流之物,因其掺杂了太多其他物质。若要确认番红花的纯度,只需用手触摸,看是否会响起干燥易碎的声音。混入其他物质的番红花带有湿气,不会发出声响。另一种测试方法是将摸过番红花的手放到眼前,看是否会让脸和眼睛刺痛。有一种人工栽培的番红花变种,虽品质不佳,但深受大众喜爱,被称为蒂亚蕾空(混杂白色之意)。另外,昔兰尼地区的番红花,其色更深,缺点是其品质恶化较快。无论产自何处,最优质的番红花应具有浓厚的味道和较短的花柱。最差的番红花则有一股霉味。 番红花用于制香料的部位是其花柱,但一朵花中仅能采到少量,因此使番红花香料变得极为珍贵。据说,要得到一公斤干燥的番红花,需摘得七万五千乃至八万朵鲜花。正因获取的番红花量少,又以重量买卖,才会有商人在其中加入油和蜂蜜等添加物,将颜色相似的其他植物的花柱花瓣混进其中,企图增加商品重量,谋取利益。甚至还有人在其中混入了牛肉纤维之类的东西。由于都是干燥物品,很难进行分辨。但普林尼将辨识番红花的方法介绍得相当清楚。 普林尼在此之后还介绍了将番红花加入葡萄酒中增添香气、将其制成粉末散布在剧场中等用途。在剧场中散布番红花粉末,使馥郁的香气充盈在空气中,这奢侈的用途在卢克莱修的《物性论》第二卷中亦有记述。据称当时经常有人这么做。古代人对番红花的香气之执着,似乎到了当今的我们难以置信的程度。 注解: [1] 此处为ion的音译,紫花地丁的古希腊语名称。 [2] 未经人类驯化栽培,处于野生状态的植物种类。 [3] [5] [6] 此处为音译。 [4] 此处为意译,但根据后续描述推测,与百合目黑药花科的植物种类不同。 [7] 希腊神话中,西风神泽费奴斯与太阳神阿波罗同时爱上了美少年雅辛托斯,但雅辛托斯选择了阿波罗。西风神因爱成恨使计杀死他,从雅辛托斯的血泊里便生出了大量的风信子,这种花的学名便来自雅辛托斯之名。 [8] 阿喀琉斯死后,埃阿斯在与奥德修斯争夺阿喀琉斯甲胄的继承权中落败。埃阿斯因此在愤怒中拔剑自杀,从他的血泊中长出了血红的花。 [9] 蔷薇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叶为羽状复叶,花多而小。 [10] 此处为音译。推测其拉丁文为Lychnis。 [11] 此处为音译。 [12] 小亚细亚历史上的一个地区,位于现今土耳其中西部。弗里吉亚人原是从欧洲迁入小亚细亚的民族,使用印欧语系的语言。 [13] 此处为音译。 [14] 别名草蒿、萋蒿、昆仑草、百日红、鸡冠苋,花呈圆柱状或穗状。 [15] 夹竹桃科蔓性常绿植物,原产于地中海沿岸、美洲及印度。 [16] 石竹科植物,全株密披绒毛,又名毛缕、醉仙翁。 [17] 原产于地中海的香草,带甜松和柑橘的香味,也可作为烹饪的调味料。又称马郁兰。希腊人和罗马人视其为幸福的象征。 [18] 毛茛科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因其花形似燕子,故而得名。花为蓝色或蓝紫色,原产于欧洲。 [19] 原产于欧洲南部、地中海、北非及中东,开许多白色的小花。 [20] 罂粟科草本植物。叶片呈椭圆,边缘有波形齿。开黄色花,花瓣呈卵形,六瓣。另有白花蓟罂粟。 [21] 罂粟科草本植物。全株披毛,花呈猩红色。在英国的国殇纪念日,有佩戴红色虞美人纪念一战、二战阵亡战士的传统。 [22] 银莲花在日语中读作“Anemone”,为其学名的音译。 [23] 如普林尼原文所述,其花会散发光芒,但仅限刮风时,故以希腊语的风为语源而得名。 [24] 原意为市集,地处城市中心,为居民进行商业交易、谈论政治的场所。 [25] 希腊神话中的海之信使,其形象通常为带着三叉戟和海螺的人鱼。 [26] 德国科学作家,其著作《西方事物起源》囊括了欧洲科学技术史、医疗、金融、保险等多方面的由来及起源。 [27] 常绿灌木,?出的果实为浆果,多为红或蓝色,果汁多为紫色。 [28] 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其鳞茎供药用。花长在茎的顶端,呈下垂的钟状。 [29] 古希腊殖民者所建的城市,位于现今利比亚境内。 [30] 又译奇里乞亚。位于现今土耳其东南部的小亚细亚半岛。 [31] 位于现今土耳其安塔利亚行省内。 头足纲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九卷第四十四章。 我接下来要讲述的是没有血液的鱼。它们有三个种类。第一种被称为软体类,然后是有薄皮保护的种类,最后是覆有硬壳的种类。软体类有长枪乌贼、墨鱼、章鱼以及其他同类。它们的头长在足与腹之间,都有八根腕足。墨鱼和长枪乌贼生着两根粗糙的腕足,且格外长。它们凭借这两根腕足,将食物送到口中,或是使身体在波涛汹涌的海里静止不动,如同用锚停泊的船一般。其他的几根腕足则用于捕获食物,如同手腕。 普林尼在这里所称的软体类指的是软体动物中的头足纲,有薄皮保护的种类是节肢动物中的甲壳亚门,而覆有硬壳的则是贝类。这三种分类和往常一样,以亚里士多德的记载为依据。栖息在海中的动物都是鱼,这三种分类的动物都被视作没有血液的鱼,这个观点很有意思。接下来引用的是第四十五章。 长枪乌贼与扇贝类似,能跳出水面,像长枪一般飞行。墨鱼类的雄性颜色多彩艳丽,且行为大胆。雌墨鱼若被鱼叉刺中,雄墨鱼会前去救助;但若雄墨鱼被鱼叉刺中,雌墨鱼便会立刻逃走。无论雌雄,墨鱼若意识到自己已被捕获,就会吐出黑色液体。这相当于流淌在它们体内的血液,它们会用这黑色液体将水弄混浊,以趁机逃跑。 我好像未曾听闻过有跳出水面飞行的乌贼。普林尼的文章时不时就会出现这种离奇的内容,自古便让不少学者疑惑思索。但即便再怎么疑惑思索,除了飞鱼和海豚之外,也想不出其他能在海上飞行的水栖动物。这不是认真思考就能得出?论的事。下面引用第四十六章的内容。 章鱼的种类很多。沿岸性的章鱼比海洋性的章鱼体形更大。它们会将所有的腕足当作手脚使用,分岔出来的尖尾巴则用于交配。章鱼背后有一根管状物,海水通过其中流通,管状物可变换方向,时而朝右时而朝左。它们能将身体横躺着,朝头的方向游泳前行。活章鱼的头部硬且显得膨胀。此外,它们利用腕足上排列的小小吸盘,可让彼此吸附在一起。若两只章鱼上下颠倒着吸附在一起,是无法将它们扯开的。章鱼在海底时便不会进行吸附,吸附能力也将随着日渐成长而减弱。章鱼是唯一一种能从水中出来、爬上陆地的软体类动物,不过必须得是坑洼不平的陆地。它们不喜欢光滑的土地。 这一小节至此尚未?束,但大部分明显都参考了亚里士多德的记述,所以就让引用到此中断吧。从第四十八章开始,普林尼到底还是挣脱了亚里士多德的框架,展现出他自己的风格,不紧不慢地写了些亦假亦真的片段。下文摘录的便是这一部分。 若要查询关于章鱼的资料,则一定不能错过崔毕乌斯·尼格尔所发表的资料。他是卢基乌斯·卢库鲁斯[1]担任贝缇卡[2](现今安达卢西亚地区)总督时的部下。据其资料显示,章鱼极其喜食贝类,但若马马虎虎地接近,贝便会将壳闭紧,有时章鱼的腕足反倒会因此被贝咬掉,成为它们的食物。贝类没有视觉,只有进食和感知危险的本能。因此章鱼一旦看到贝类张开了壳,便会用小石头夹在两瓣壳之间。但不能让小石头碰到贝的肉,否则会被不断蠕动的肉排出壳外。当小石头夹在贝壳之间,章鱼便能若无其事地接近贝,将贝的肉扯出壳外。贝即便想要将壳关上,壳也会因已被分隔开而无法闭紧。再愚钝的动物,也还是有些小智慧的。 罗杰·凯卢瓦[3]的《章鱼》中也介绍了这一部分的内容,但凯卢瓦并未原封不动地引用原文,我便特地在这里将原文翻译了一下。关于这部分开头出现的人名卢基乌斯·卢库鲁斯,他虽是罗马共和国末期的政治家,却以富豪美食家的身份名留史册,与西塞罗[4]及加图[5]等文人交好。那么其部下之中,若有像崔毕乌斯那般研究章鱼的专家也就不稀奇了。接着引用第四十八章的后续内容。 而且,根据崔毕乌斯的主张,章鱼能在水中将人类弄死,再没有比它们更凶猛的动物了。章鱼对遭遇海难或潜入海中的人发起攻击时,会将对方的身体层层缠绕起来,并用吸盘紧紧吸附,毫不放松。但若将其身体反转,便能使章鱼失去力气,躺倒下来,变得绵软且松弛。 人类与章鱼之间的格斗,因维克多·雨果在《海上劳工》中的描写而格外有名,不过我在这里想到的是皮耶尔·德·芒迪亚格[6]的《英国人》。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将双手的拇指插入章鱼那袋状的身体中,将其像手套一般反转过来”。据说这个降伏章鱼的方法,自古便在渔夫之间流传。继续第四十八章的引用吧。 这位作者还报告了一件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有一只章鱼离开大海,潜入了卡尔迪亚(现今西班牙南端、直布罗陀附近的城市)的养鱼场里一个没有盖子的水槽,时常会偷走储藏在那里的盐腌鱼。盐腌鱼的气味对于海中的任何动物而言都极具诱惑,人们甚至还有在捕鱼用的鱼梁上涂抹这种气味的习惯。这暂且不提。那只章鱼偷鱼太过频繁,激怒了养鱼场的看守。但他们即便给养鱼场围上栅栏,章鱼也能沿着树枝翻过栅栏逃走。只有依靠狗的敏锐嗅觉,才能在现场将犯人抓住。一晚,一群狗将欲逃回海中的犯人团团围住,并通知了看守。赶到现场的看守看着眼前这奇异之物,吓出一身冷汗。首先是那只章鱼的体形,出奇地大。那被盐水弄脏的肤色、散发出的恶臭也十分骇人。有谁能想到,偷鱼的犯人竟是一只章鱼呢!谁都未曾想过,会在这种情况下遭遇一只章鱼。看守们怀着一种与怪物对峙的心情。实际上,那家伙还发出令人害怕的气息,惹恼了狗群,并动用触手末端如鞭子一般抽打狗群,又将巨大的腕足如棍棒一般挥舞。人们钉了好几根鱼叉,才终于将这章鱼杀死。这章鱼的头被送到卢库鲁斯面前时,其大小与十五壶[7]的酒桶相当。借用崔毕乌斯的话来说,人们张开双臂合抱,都无法抱住这章鱼的触手,宛如棍棒一般多节而粗糙,长达三十步距,上面排列着巨大的吸盘,如同水盆一般。相应地,章鱼的牙齿也非常大。人们将这只章鱼的遗骸作为珍稀之物保存了起来,其重量竟达七百磅[8]。 传说在挪威的海里,有一只名为克拉肯[9]的大章鱼,普林尼的这段记述也与传说非常接近。其头部大小有十五壶,几乎是四百升。其触手长达三十步距,大约是九米。另外保存下来的遗骸重达七百磅,约为二百三十千克。人们也许确实曾经发现过巨大的章鱼,但至少不会有章鱼栖息在直布罗陀海峡以东的地中海沿岸,还从容自如地爬上海岸。这明显是普林尼,或是崔毕乌斯在吹牛了。不过我必须得承认,这部分的描写极为细致,栩栩如生。 下面我想引用一些关于我最喜欢的阔船蛸[10]的章节,同样是一种头足纲的章鱼。首先是第四十七章。 被称作那乌提罗斯(意为水手)或旁提洛斯(意为渔夫)的动物应当被列入最令人惊讶的动物之中。它们一边从身上的管状物中将水排出,一边浮上海面。接着便如同倾倒完船底积水的船只一般,来个仰面朝天,舒舒服服地浮游在水面上。倘若将两根主要的腕足张开,腕足之间便会拉开一张精巧绝伦的膜状物,它们将其作为船帆,鼓风航行。而在海面之下,其他的腕足则如船桨一般全力回旋,中央的腕足则像船舵,决定航行方向。这么一来,它们便能像快艇一样乘风破浪,一旦感到一丝危险,又会立刻吸入海水,躲到海里去。 普林尼将阔船蛸形容为快艇,这比喻真有罗马海军军人的风格。快艇即利布纳,原本是居住在利布尼亚地区(巴尔干半岛西部亚得里亚海沿岸)的民族所使用的船,曾与海盗船同义,后来被罗马舰队采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一种船舷两侧各有两列桨,一边划桨一边鼓帆前行的小型船。普林尼曾赴任西班牙及北非,或许有过多次搭乘利布纳的经验。 《博物志》第四十九章也出现了关于阔船蛸的记述,也让我摘录过来吧。 木奇亚努斯[11]的报告称,他曾在普洛彭提斯海(现今马尔马拉海)见过像船一样的动物。它生着形如船底的卷贝,船尾较圆,船头呈尖形。在这卷贝之中有一种类似墨鱼的动物,名为纳普利欧斯,不过卷贝和这类似墨鱼的动物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彼此消遣。它们的消遣方式有两种。天气风和日丽时,乘在卷贝上的动物会像划桨一样,用腕足在下方拍打海面。若起风了,这动物便将腕足伸入水中当作船舵,贝壳则迎风张开口。后者让前者搭乘在自己身上,前者则操纵着后者,彼此同乐。这份快乐,即便是两只没有感觉的动物也能感受到。话虽如此,这种动物对水手而言是不祥的征兆,人们普遍相信,倘若这种动物出现,就会发生不好的事情。 这一小节出现了纳普利欧斯一词,将其当作与那乌提罗斯一样的阔船蛸即可。普林尼似乎认为阔船蛸像寄居蟹那样,是章鱼与贝壳协力共生。当然这并非正确的观念。不过据说制造外壳的阔船蛸中,只有雌性能自由出入其外壳,所以普林尼将外壳误认为其他的生物,也不足为怪。 在章鱼之后,普林尼还继续写了虾和蟹,不过我接下来想引用关于海胆的内容,这也是我喜欢的。出自第五十一章后半部分。 同一种类的海胆,其足周围长有棘刺。步行在它们看来,就是咕噜咕噜地翻滚前行。经常能见到棘刺磨损的海胆。棘刺极长而外壳极小的海胆叫作艾奇诺美托拉(海胆之母)。海胆未必一定是绿色的。托罗纳(爱琴海北岸哈尔基季基半岛[12]上的城市)附近产的海胆呈白色,棘刺也较小。海胆的卵皆味苦,数量为五个。口长在身体中央,朝向地面。海胆若预感海上将有大风浪,便会事先抓住小石头等待着。据说它们能依靠小石头的重量来避免身体被风浪翻转。此外,它们可通过翻滚,防止棘刺磨损。海胆的这些行动也能提醒水手们,是时候将船只用两个锚拴住了。 读者们或许也能看出来,上述章节的前半大多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记述,到了后半部分,就出现了一种普林尼独特的动物拟人化观点。我们应当也注意到,普林尼的记述模式是有相似之处的。而且时不时会出现下面这种反省的口吻,这也是普林尼的风格,挺有意思的。具体请看《博物志》第五十三章的开头,普林尼在这里感叹着物质文明进步之后的世态。 为何我要讲述这般无聊之事呢?明明世风的颓废与奢侈全都源自那个贝壳!诚然,在整个大自然中,海洋确实为人类的口腹之欲提供了最为珍贵的食材。无论是鱼类料理,还是其他珍奇美味,人类都会根据捕获食材所经历的危险程度,对其倍加好评。不过这些食材的数量与染料骨螺、贝壳和珍珠相较,就不足为道了。海产品不仅仅是我们的腹中之物,还被装饰在男男女女的手上、耳旁、头上和身体各处。海与服装之间,起伏的波浪与羊毛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也许无须我多加解释,染料骨螺是一种骨螺,罗马人可从中获取紫色染料,因而对之十分珍重。若要就此再做论述,恐怕用一整篇文章也讲不完。 注解: [1] 罗马共和国末期的将领、执政官。 [2] 罗马在伊比利亚半岛的行省,位于现今西班牙安达卢西亚州。 [3] 法国文学批评家、社会学家,著有《人与神圣的事物》和《神奇事物的深处》等,研究了人类社会及文化生活中的奇特现象。 [4] 罗马共和国末期的哲学家、政治家、雄辩家。 [5] 此处应指老加图。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家、演说家,罗马史上最重要的拉丁语散文作家。 [6] 二十世纪法国作家,著有《黑色摩托》《玫瑰送终》等。 [7] 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地中海沿岸常用的体积单位。罗马帝国时代的1壶约为39升。 [8] Libra,古罗马重量单位。1磅约327克。 [9] 即挪威海怪。北欧神话中游动于挪威和冰岛近海的海怪。 [10] 又称锦葵船蛸、舡鱼。生着像鹦鹉螺一般的卵盒,章鱼可盘踞在卵盒内。生活在海面上,会黏着其他漂浮物。 [11] 罗马皇帝尼禄当政时曾任执政官,后任叙利亚长官。 [12] 位于希腊北部。 圣甲虫与蝉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十一卷第三十四章。 有一种昆虫,其外侧覆有一层鞘,对翅膀起保护作用。圣甲虫正是这样的昆虫。这些昆虫的翅膀薄且易折,不长针,但体形大的种类生有很长的角,角的顶端分岔,形成两个锯齿状的触角,这锯齿状触角自由开合即可夹起物品。这些昆虫被当作护身符,挂在孩童的脖子上。尼基蒂乌斯[1]将这类昆虫称为卢卡尼亚(意大利南部地区)之牛。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种类的圣甲虫,会一边倒退行走,一边用腿推动巨大的粪球。它们的幼虫由卵孵化后便蛰伏在这粪球中,度过严冬。还有别的种类的圣甲虫能一边飞行,一边发出嗡嗡的振翅声,或是尖锐的鸣叫声。也有的圣甲虫会在夜里持续鸣叫,并在暖炉或墙壁上钻出许多小洞。朗普利德斯(希腊语中意为屁股发光)在夜里,其腹部及屁股可发光,亮得像火。它们展开翅膀时便会发光,合上翅膀时则变暗。蟑螂则与之相反,它们在黑暗中吃食过活,避开光亮,有时在潮湿而温暖的浴场等处繁殖。同一种类的大型金色圣甲虫会在干燥的地面掘土,建造巢穴。它们的巢穴形似小小的多孔海绵,其中贮存着有毒的蜜。色雷斯的奥林索斯[2]附近有一片小小的区域,只有这种昆虫无法在当地生存。因此当地被人们称作坎塔罗雷托罗斯(意为金龟杀手)。 提到圣甲虫,我便想起古埃及人所崇拜的神圣黄金虫[3](神圣金龟,即蜣螂[4]),不过普林尼在这里指的是甲虫,即鞘翅目的普通昆虫。他在这一章节中滔滔不绝地列举了七种圣甲虫,我们逐一将其与日语中的昆虫名对应起来吧。 首先,角很长且分成两岔的大型圣甲虫明显是指锹甲虫。它被称为卢卡尼亚之牛,一定是因为长而弯曲的角看似牛角。即使到现在,法语中的卢卡奴[5]也指的是锹甲虫。这种昆虫在法语中还有另一个名字,叫作“飞翔的鹿”[6]。 接下来出现的“推动巨大的粪球”的圣甲虫正是被古埃及人视作永恒生命之象征的蜣螂。关于这种昆虫,我曾在拙作《幻想博物志》中略有描述,这里便不再重复。 一边飞行一边发出嗡嗡振翅声的圣甲虫或许是鳃金龟[7]或雪隐金龟[8]的同类,在室内的家具或墙上打洞的圣甲虫大约是日语中叫作报死虫[9]的小甲虫,由英语的Death-watch Beetle直译而来。 屁股发光的虫就是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史》中经常提到的土萤虫。原本并没有土萤虫这一种类,只是将翅膀退化、无法飞行的雌性成虫和发光的幼虫俗称为土萤虫。拉丁语中叫作奇金德拉[10],这也有发光的虫子的含义。十九世纪的小浪漫主义[11]诗人泽维尔·佛诺雷曾用“草丛中的钻石”这般美丽的比喻来形容这种昆虫。普林尼在《博物志》第十八卷第六十六章中也提到了土萤虫,请见下文: 这一时期(寒冷的季节)?束后,就到了播种谷子和玉米的季节。在大麦成熟时播种即可。值得感谢的是,在大麦成熟、谷子和玉米的播种期将至之时,便会有征兆告知人们。这征兆来自夕阳西下时分,在田野中发光的奇金德拉。希腊人称之为朗普利德斯,是一种散发星光的飞虫,而当地的百姓则称其为奇金德拉。对于大自然这令人难以置信的亲切友好,我们必须心怀感恩。 紧接着屁股发光的虫之后出现的蟑螂就无须多加说明了。最后那“大型金色圣甲虫”到底是哪种甲虫,有些难以判断。法语译本的译注中写道,这可能是鳃金龟的同类,但这位译者似乎也不大有把握。奥林索斯位于希腊北部,是马其顿的哈尔基季基半岛的古代城市,附近竟有一片区域令这种甲虫无法生存,这说法非常有趣。当地会产生具有杀虫作用的有毒气体吗?普林尼未记述其理由,令人感到愈发神秘。 继甲虫之后,我来引用一些关于蝉的内容吧。同样出自《博物志》第十一卷,是第三十二章的内容。 蝉有两个种类。一种较小,是最先出现、最后死去的那种蝉。它们不会鸣叫。比它们稍晚一些羽化飞出的是另一种会唱歌的蝉,被称为阿克塔斯(鸣叫的蝉)。体形较小的蝉叫作特提格尼翁(小蝉),体形较大的蝉时常鸣叫。不过这两种蝉中,会叫的蝉净是雄性,雌性则是沉默无声的。东洋人食用蝉。据说连生活富裕的帕提亚人[12]也食用蝉。交配之前的雄性蝉好像特别美味,雌性则是在交配后,怀有白色的卵时味道最佳。蝉交配时,腹部与腹部相接。它们的背上生有一个极其尖锐的突起物,以此在地上掘出幼虫的洞穴。蝉产下的幼虫起初像蛆,不久成长一些之后,便被称为特提格美托拉(蝉之母)。到了夏至,它们会在特定的夜晚破壳羽化,飞上天空。这些刚蜕皮的蝉既黑又硬。 这一部分和往常一样,大多依照了亚里士多德的记述,但其中也会不经意地蹦出比如东洋人有食用蝉的习惯等,不知出自何处的片段。这一点倒是非常具有普林尼的特色。下面我将接着引用第三十二章。 在所有的生物当中,只有蝉没有口。蝉具有一根像舌头一般的长针,作为口的替代。这器官位于其胸部,用于舔食露水。除此之外其他部位,也就是腹部,便再无其他器官了。蝉被驱逐飞走时,会排出像水一般的液体,这正是其吸食露水为生的最佳证据。蝉也是唯一一种没有排便口的生物。其视力极弱,人若一边伸屈着手指一边接近,它们会将手指当作会动的树叶,并飞到人的手指上。有些人将蝉分为两类。一类是嫩芽蝉,其体形较大。另一类是小麦蝉,又称燕麦蝉。它们确实会在谷物变黄时出现。蝉不会在树木生长稀疏的地带繁殖,因此即便是昔兰尼(非洲北岸的希腊殖民城市),也只能在城市周边见到蝉。平野地带、寒冷的森林以及树荫深重的地方也没有蝉。栖息在不同地方的蝉,相互之间也有区别。例如,米利都[13]地区(小亚细亚的爱琴海沿岸地区)只有少数几处有蝉繁殖。在凯法利尼亚岛[14](伊奥尼亚群岛中最大的岛)上,蝉则集中生活在河岸的其中一边。雷焦(南意大利的城市)地区的蝉全都是沉默无声的,但若去到河对岸的洛克里(依旧是南意大利的城市)地区,就能听到热闹的蝉鸣。蝉的翅膀与蜜蜂翅膀十分相似,只因其体形更大,翅膀也生得更大一些。 这一部分的文章依旧是以亚里士多德的记述为基础,只随便做了些变动。事实上,蝉通过将口针刺进树皮的方式来吸食树汁,但古代人一致认为蝉主要吸食露水,包括亚里士多德也持相同意见。此外,亚里士多德明明只写过“蝉的胃中没有排出物”,却被普林尼大胆地改成“没有排便口”。这里该夸赞他勇气绝佳吗?嫩芽蝉和小麦蝉这种分类也是普林尼独创的,大概是参照蝉出现的时期分的类吧。嫩芽蝉应当是春蝉,小麦蝉则应当为秋蝉。 普林尼在此之后提及了蝉的发声器,并承诺会在后文详述,这一部分同样位于《博物志》第十一卷,来自第一百一十二章。但这部分也完全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现学现卖,就不特地在此引用了。我试着寻找是否有依照了亚里士多德同时又体现了普林尼独特风格的内容,便发现了这篇幅很短的第三十七章。这一部分谈论了昆虫的诞生与成长。 昆虫诞生的方式各种各样,还有的昆虫从露水中来。初春,卷心菜叶上的露水因太阳的热量而凝?成珠,收缩成谷粒大小。此时,便有一条小小的蛆虫从中爬出。蛆虫继续长大,三日之后便成为毛虫。毛虫逐日成长,最终被包裹在坚硬的外壳里,静静躺着。只有被人触碰时,才会动一动。包裹它们的是一种叫作茧的蜘蛛巢。随后外壳破裂,从中飞出一只蝶。 当然,这无疑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现学现卖,但普林尼将内容总?成这样简短的小段,又让人不得不去关注普林尼在其中的独特风格。菜粉蝶被普林尼这般记述一番,也该知足了吧。下面引用的第三十八章也有类似的内容。 同样,有些昆虫生于地上存积的雨水之中,还有些昆虫生于木材之中。例如衣蛾和马蝇都生于木材之中。此外,湿气极重之处会到处生虫。这么一说,还有绦虫之类的虫,它们生于人的体内,全长三十步距,有时还会超过这个长度。 接下来引用的第三十九章,也是同一种风格。 有虫生于死人的肉中,也有虫生于活人的肉中,还有虫生于人类的毛发中。执政官苏拉[15]和一位最著名的希腊诗人阿尔克曼[16]便是因这恐怖的虫病而死。这种虫有时也长在鸟的体内,山鸡若疏于沙浴,可能会因这种虫病而死。在有毛发的动物当中,人们认为只有驴和羊可免于遭受这种虫害。这种虫还会生在某种布上,尤其是被狼杀死的羊的毛织成的布。此外,据我所读过的某本权威书籍记载,我们沐浴的水中格外容易长这种虫。连蜡中也会长出一切动物中最小的动物,所以这也不是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事。还有另一种虫长于太阳晒干的污物之中,它们可凭借后肢轻快地跳跃,因此被称作佩塔乌利斯特斯(希腊语意为曲艺师)。洞窟中潮湿的尘埃里也会生虫,这些虫长有翅膀。 这一片段中未明确记录虫的名字,不过一看就知道,前半部分提到的虫应是虱子。古代人会染上一种叫作普特里阿西斯(虱病)的可怕疾病,并坚信染上这种病的人一定会死,因此他们对虱子的恐惧比现代人多得多。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关于苏拉的小节中,列举了六个名字,皆是相传从前被虱子侵食而死的人。据称,若染上这种疾病,人的内脏会出脓,肉会腐烂,整个人都会变成虱子。当然,现实中并没有这样的疾病,也许对于古人而言,这是一种类似艾滋的病症。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七卷第四十三章中,痛心地哀叹了极为光荣的幸运者苏拉的不幸。他在生命即将终?之时,染上了难治之症,皮肉腐烂而死。 上面引用的第三十九章后半部分所讲的虫,也很容易看出是螨虫或跳蚤等小小的虫。在显微镜被发明之前,螨虫在长期以来都被冠以世界上最小的生物的头衔,因而常被帕斯卡[17]和西哈诺[18]等十七世纪的思想家援用,以说明宇宙之广阔。普林尼在第四十一章也提到了螨虫,摘录如下: 羊毛及纺织品上的尘埃,也会催生螨虫。尤其是当中还有蜘蛛时,便会长许多螨虫。这是由于蜘蛛会为了寻求水分而吸收一切湿气,直至湿气全被吸干。此外,纸莎草做的纸上也会长螨虫。 顺带一提,普林尼的《博物志》起初是写在涂过蜡的写字板上,之后再由书记员誊到纸莎草纸上。所以纸莎草纸对普林尼而言应当是非常亲切的事物了。 注解: [1] 尼基蒂乌斯·费古路斯,公元前一世纪左右的古罗马学者。最初记载锹甲虫的学者。锹甲科中的磙锹甲属(Nigidius)和狭锹甲属(Figulus)的学名皆来源于其名字。 [2] 北希腊的古代城市。位于哈尔基季基半岛。 [3] 神圣黄金虫(Scarabeus Sacer)被古埃及人视作图腾。当埃及法老离世时,其心脏会被切出,换上一块缀满圣甲虫的石头。 [4] 俗称屎壳郎。 [5] 锹甲虫的学名是Lucanidae,与“卢卡尼亚之牛”的发音相近。作者在此处意指现今法语中的锹甲虫一词,发音仍与“卢卡尼亚之牛”的发音相近。 [6] 这里指的是欧洲深山锹甲,学名为Lucanus cervus。Cervus意为鹿。 [7] 又称天鹅绒金龟子、东方金龟子。触角呈鳃状,因此得名。 [8] 粪金龟的一种,多具有鲜亮的体色。以粪或腐肉为食。 [9] 学名又称红毛窃蠹,以木材为食。交配中的报死虫习惯用头部撞击建筑物的柱子。这撞击声犹如时钟的秒针响,人们便认为是死神的秒钟声,报死虫因此得名。 [10] 拉丁语原文为Cicindela,中译虎甲。 [11] 法国浪漫主义文学中被称为Petits romantiques的流派,未查询到其中译名,故擅自译为小浪漫主义。其主要人物有查尔斯·诺迪埃、泰奥菲尔·戈蒂耶等。 [12] 即安息人,生活在丝绸之路途中的安息帝国(帕提亚帝国)。 [13] 古希腊城邦,有一些克里特岛移民定居于此。曾先后被赫梯帝国、弗里吉亚人、吕底亚、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统治。位于现今土耳其境内。 [14] 以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的故乡而闻名,荷马在《奥德赛》中称奥德修斯为“凯法利尼亚人的国王”。位于现今希腊境内。 [15] 卢基乌斯·科尔内利乌斯·苏拉,古罗马政治家。曾任执政官,并被元老院选为东征统帅。后逼迫元老院任其为终身独裁官。 [16] 古希腊抒情诗人,其作品主要是为节庆而创作的抒情合唱诗。 [17] 布莱士·帕斯卡,法国神学家、哲学家、物理化学家。早期对流体的研究、压强及真空概念做出重要贡献,包括帕斯卡定律等。后转而沉思神学与哲学。 [18] 西哈诺·德·贝热拉克,法国作家、哲学家。其著作《月世界旅行记》和《太阳世界旅行记》被视作科幻小说的先驱。 宝石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一章。 要完成我手上这份工作,还必须聊一聊宝石。大自然的伟大全都集中体现在宝石上,除此之外的所有领域,都未曾展现过如此令人惊叹的自然。某种宝石,其多样性、其颜色、其材质以及其华丽程度皆被人们赋予了极大的价值,甚至对其进行雕刻,都被视作是亵渎。不过,要使宝石发挥作用,雕刻是必需的工序。一些宝石被赋予的价值极高,高到甚至无法将其归于人类的财宝。因此会有许多人说,要了解大自然的崇高目的,只需通过一颗宝石便已足够。 第三十七卷是《博物志》的最后一卷,所以普林尼才在这里选择了宝石作为话题。被视作大自然的神秘?晶、自然界的万物中品格最高之物的宝石,也是与最后一卷相衬的内容。这一部分常被引用,或许一些读者也有所知。其中蕴藏着的是普林尼独特的自然观,而并非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摘来的内容。 宝石开始为人所用、人们不顾一切地寻求宝石,这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事呢?我已在前文中论及黄金与戒指,某种程度上也算涉及了这一问题。根据被缚的普罗米修斯[1]的传说,戒指的来源可以追溯到高加索山上的岩石。这岩石的碎片是第一颗被镶嵌在铁制的基座上、装饰在人的手指上的石头。这便是最早的戒指,也是最早的宝石。 与锁链有关的普罗米修斯的神话,相信读者也众所周知,这里就不再重提。不过普林尼对这个神话表示了怀疑。他在《博物志》第三十三卷第四章中说到,“我相信与普罗米修斯有关的故事皆为架空之事”,并认为“古代人并不把铁制的戒指作为装饰,而是视作枷锁”。枷锁通常象征着奴隶和狱囚,倘若戒指代表枷锁,那便是不光彩的标志。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第三十一章中也提到“戴铁戒指对日耳曼尼亚人而言是耻辱”。但另一方面,也有将铁戒指作为武勇和名誉的象征的情况。这些暂且不提,下面接着引用普林尼的第二章。 宝石便这样成了潮流,盛行一时,甚至成了萨摩斯岛及其沿岸的僭主波利克拉特斯极其热爱的物品。波利克拉特斯认为自己过于幸运,为了将幸运延续下去,特地扔了一颗珍贵的宝石,以呼应命运女神的反复无常。他认为自己若经受了失去戒指的深深不幸,便足以缓和命运女神的恶意。他对自己身边接踵而至的幸福已感到厌倦,便出了海,将戒指投入深海之下。然而这戒指被一条大鱼吞食,这大鱼又因身形巨大被献给了王室,戒指便经由王室的厨房,回到了主人身边。据说这戒指上的宝石是红缟玛瑙,还有传闻称罗马孔科耳狄亚神庙中展示的那颗镶着黄金的兽角工艺品中的宝石,和这戒指上的是同一颗。那颗宝石是莉薇娅皇后[2]提供的,被列在她所喜爱的大量宝石收藏中的最末尾。 关于波利克拉特斯的戒指一事,在希罗多德的《历史》第三卷第四十章之后也有记述,普林尼必定也是参照了那里的记载。不过希罗多德所记载的宝石是一颗祖母绿,普林尼却写的是红缟玛瑙。这颗著名的宝石不知经历了怎样的流转,最终落入了莉薇娅·杜路希拉皇后之手。她是奥古斯都的妻子,极具权势。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三章的开头部分。 名声仅次于这只戒指的宝石属于另一位国王,就是那位与罗马对抗的皮洛士国王。据传,皮洛士国王拥有一颗玛瑙,玛瑙表面有九位缪斯[3]和手持竖琴的阿波罗的身影。但这并非画家描绘的作品,而是石头表面上自然生成的纹路。玛瑙上的缪斯们,手中还各自拿着特定的物品。 希腊北方的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所拥有的这颗玛瑙,就是我们所说的形象石,在宝石的断面能看到各种事物的样子。我曾以“石之梦”为题写过一篇散文,其中提及了形象石,这里便不再赘述。我以前还写过一篇短文,记述了我在一九八一年,从帕多瓦[4]的石头商店买到一颗形象石的事。那颗形象石上能看到托斯卡纳地区的特有风景。普林尼在上述章节之后,列举了许多宝石在罗马流行之前的小故事,但这一部分不太有趣,我便跳过了。下面打算摘取的内容与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宝石有关。首先是同样出自第三十七卷的蛋白石[5],来自第二十一章。 蛋白石与绿柱石[6]几乎没有区别,但又大有不同。只有和祖母绿比较时,蛋白石才是无敌的。蛋白石仅产于印度,这是一种将各种宝石的魅力集聚一身的石头,要用文字记述其特征是极为困难的。在它身上兼具了石榴石的闪烁火光、紫水晶的绯色光耀和祖母绿的海绿色泽,这些色泽全部融合在一起,显现出美丽耀眼的微妙色调。有人说,这耀眼光亮的混合物就像一种在绘画领域被称作亚美尼亚石的画具。又有人说,这宝石的色泽犹如硫磺或橄榄油燃烧时的火焰。蛋白石的大小如榛果。有一则逸事在我们中间代代相传,与之相关的宝石至今依旧存于世上。安东尼[7]为了这颗宝石,驱逐了元老院议员诺尼乌斯。这位诺尼乌斯是因坐在高官的象牙椅上而激怒诗人卡图卢斯[8]的诺尼乌斯·斯特鲁马之子,也是最近当上执政官的塞维利乌斯·诺尼阿努斯的祖父。这位元老院议员被驱逐时,只从全部财产中拿走了一只戒指,便去往国外。在当时,流传着这只戒指价值高达二百万塞斯特斯的传闻,且毫无争议。残酷且不讲理的安东尼无法得到这宝石,便放逐了诺尼乌斯。不过诺尼乌斯的顽固也毫不逊色,即使被放逐,也要紧攥着这宝石。就连野生的兽类在危险迫近之时,也会主动舍弃身体的一部分,以保自身安全。 当今最美的蛋白石产自匈牙利,我并未听闻过普林尼所述的印度产的蛋白石。印度在普林尼眼中,总是一个梦中之地。亚美尼亚石似乎是指生长在石灰岩分布地带的青色蓝铜矿。普林尼文中,安东尼与诺尼乌斯关于一只蛋白石戒指的纷争固然有趣,不过我更在意最后“野生的兽类”的片段。这兽类指的是啮齿类动物河狸。正如希罗多德(《历史》第四卷第一百零九章)所述,河狸的睾丸是珍贵的药材,人们相信河狸若感到危险迫近,便会咬断自身睾丸逃跑。《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七章也有这样的记载。当然,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些记载并不正确。 钻石也好,祖母绿也好,黄玉也罢,皆在前文有所涉及。所以接下来引用的是关于还未曾提及的水晶的部分。同为第三十七卷,出自第九章。 水晶经严寒冻?后成为固体,总之人们只能在冬雪冻?成坚冰之处发现水晶,所以这无疑是冰的一种。正因如此,希腊人才称其为克琉斯塔洛斯(希腊语中兼具冰和水晶两种含义)。水晶也是从东洋传入的物品,印度的水晶被认为是品质最高的。小亚细亚也发现过水晶,不过阿拉班达和奥索西亚附近及其近邻地区所产的水晶,和塞浦路斯岛[9]产的水晶一样,价值极低。与之相反的是产自欧罗巴的阿尔卑斯的水晶,人们待之很是珍重。据朱巴王的说法,与阿拉伯海岸相隔的红海中央有一座名为涅克隆(希腊语中意为死者之岛)的岛,与盛产黄玉的岛相邻,在这座岛上也能采到水晶。据传,托勒密法老的高官毕达哥拉斯曾在此采到长达一腕尺(约四十五厘米)的水晶。科尼利厄斯·博库斯的报告称,在卢西塔尼亚也能采到水晶。在安玛埃亚山地挖井,直到涌出井水,便能挖到异常沉重的水晶?块。以弗所的色诺克拉底的报告更令人惊讶。据他所称,在小亚细亚和塞浦路斯岛,有人用锄头从地里掘出了水晶。水晶本不长在土地里,只会生长在岩石之上,从地里掘出水晶之事着实令人惊奇。色诺克拉底接下来的这个报告,则更具真实性。他说水晶是被急流不断运送而来的。斯蒂涅斯认为,水晶只生长在朝南之处。关于水晶的生长之地,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多么寒冷的地方,即便是河水连底都被冻住的严寒之地,只要是湿漉漉的地方,就不会有水晶。水晶的形成需要雨水和洁净的雪,所以水晶不耐热,无法用于冷饮容器以外的用途。为何水晶生成时是六角形的呢?要找出其理由,并非易事。同样的问题还有,水晶的角的顶点总是不一样的。水晶的每个面都非常光滑,无论用什么技术都无法造出与此完全相同的光滑平面。 水晶是雪的凝?物,这种说法在现在看来或许是奇谈,但罗马时代的水晶主要产自终年飘雪的阿尔卑斯,因此当时的人们将水晶视作雪的同类,这便不足为怪了。这种说法一直流传到十六、十七世纪。普林尼在这里也提及了东洋的印度,对这件事,读者一笑置之就好。除此之外,普林尼还写了许多凭空想象的内容,正当我为此而惊讶时,他在接下来的一行又问“为何水晶生成时是六角形的呢”,吓人一跳。这便是普林尼的可恨之处。 在叙述完罗马社会对水晶何其珍视、采取水晶又是何其危险的工作之后,普林尼又介绍了这样一个小故事。这是第十章的末尾部分,我这就将其摘录出来。 水晶的流行还引发了另一种疯狂。就在几年前,一位并不怎么有钱的主妇花费十五万塞斯特斯,只为了买一个大汤勺。另外,尼禄被告知自己已活不长久时,极为愤怒,狠狠地将两个水晶杯摔碎在地上。“活该,现在谁也不能用这杯子喝水了。”怀着这样的心情,尼禄对与他同时代的世人进行了复仇。水晶的杯子一旦破碎,便无论如何都无法修复。如今,人们将玻璃造得与水晶令人惊异地相似,玻璃的价值也因此渐渐升高。但即便如此,水晶的价值也绝不会减少。 为防止高价的物品落入他人之手,便将其敲碎,这种事情在别处也能见着。这真是奢华而颓废的罗马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啊。同样在第三十七卷第七章中描述了关于尼禄的另一个小故事。 前执政官提多·佩特罗尼乌斯将死之时,出于对尼禄的敌意,而将其用三十万塞斯特斯买的萤石大汤勺摔碎。此举是因他无法忍受这只汤勺在自己死后落入尼禄之手,装饰在其餐桌之上。不过尼禄也赌上了身为皇帝的威严,怀着不输于人的想法,买入了单价一百万塞斯特斯的餐碗,令佩特罗尼乌斯大吃一惊。身为国父的皇帝仅为了饮食用途,便挥霍如此高价金额,我们得将此事好好记录下来。 或许脆弱易碎、一瞬间就落得本利全无的高价之物,才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奢侈品。受热便会发出青色磷光的萤石实在太过脆弱,如今鲜有人将其制成食器使用,但据说萤石制的食器自庞培的胜仗[10]以来,就在罗马的富裕阶级中非常流行。 注解: [1] 希腊神话中泰坦神族的神明之一。从奥林波斯偷取火种带入人间,因此触怒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日日承受被鹰啄食肝脏之痛。几千年后,赫拉克勒斯为寻金苹果而来,杀死了鹰,救出了普罗米修斯,但普罗米修斯必须永远戴上一只铁环,上面镶着高加索山上的石子,以便宙斯可以继续宣称其仇敌仍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 [2] 罗马皇帝屋大维的妻子。 [3] 希腊神话中主司艺术与科学的九位文艺女神。 [4] 意大利北部最古老的城市,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已建市。 [5] 学名为欧泊。 [6] 又称绿宝石,纯净的绿柱石无色,但大部分为绿色,也有浅蓝色、黄色、白色和红色。纯绿色的绿柱石被称为祖母绿,蓝色的被称为海蓝宝石,红色的被称为红绿柱石,粉色的被称为摩根石。 [7] 马克·安东尼,古罗马政治家、军事家。与屋大维、雷必达组成后三头联盟,后三头联盟分裂后与埃及女王克里奥帕特拉七世先后自杀。 [8] 古罗马抒情诗人,其诗歌对其后的诗人奥维德、维吉尔以及后世的彼特拉克、莎士比亚皆产生了影响。 [9] 位于现今西亚,地中海第三大岛。 [10] 公元前八一年,庞培奉苏拉之命前去非洲占领努米底亚,并取得胜利。 诞生与死亡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七卷第五十章。 与马尼乌斯·库里乌斯[1]一同担任执政官的普布利乌斯·科尔内利乌斯·鲁弗斯梦见自己的眼睛看不见了,便真的失了明。而斐赖(色萨利的城市)的伊阿宋则被医生告知患了肺脓肿[2],打算葬身战场便上了阵,胸部受伤后却被敌人治愈。八月八日,在伊萨拉河(现今伊泽尔河[3])附近发生了一场战斗,敌方为阿洛布罗基人[4]和阿维尔尼人[5]。战斗中有十三万敌人被杀,而在这战斗的最高潮,执政官昆图斯·费边·马克西姆斯[6]的三日疟[7]却被治好了。无论我们的命运如何,大自然赠与我们的生命都是虚幻无常、转瞬即逝的。倘若时间是永恒的,那么即便是命运的宠儿,其人生也是空虚而短暂的。再想一想晚上的时间多用来睡眠,我们充其量只能算活半个人生了。与活着的时间同等,我们也正在度过一种死亡的时间。如果睡不着,这段时间就如同在经受拷问一般。 普林尼的基调带有悲观主义的色彩。这样好奇心旺盛、喜欢逸闻轶事、勤勉的一位作家,怎么会有悲观主义的思想呢?真让人不敢相信。当然,这想必也是受到了西塞罗和卢克莱修的影响吧。但确实,一旦涉及诞生与死亡的话题,即与生而为人的条件有关的话题,普林尼的语调便退去了以往的专注和热情,突然转冷。《博物志》第七卷第一章中论及了人类的诞生,从这里开始,普林尼便已显出了悲观主义的基调。部分引用如下: 大自然对于人类而言,究竟是温柔的母亲,还是残酷的母亲呢?这或许无法轻易下定论。首先,在一切生物中,人类是唯一一种必须从其他生物身上借来保护屏障的生物。大自然为人类以外的所有生物都赋予了保护自身的东西,比如甲壳、贝壳、皮革、棘刺、毛皮、刚毛、鬃毛、绒毛、羽毛、鳞和羊毛等。就连树干,有时都生有两层树皮,以防暑避寒。只有人类,出生时必定是落在光秃秃的土地上,赤裸着身子,大声哭泣着。众多生物中,没有一种生物像人类这般容易落泪,也没听说过哪种生物是从生命的最初便开始号啕大哭的。至于笑,无论多早,人类之子的笑都不会早于出生后四十天。这样沐浴着阳光,等待着我们的却是束缚,就连面对家畜都要犹豫一番的束缚。我们的全身都因这束缚而动弹不得。因此,人们口中所说的幸福的新生儿,也不过是被束缚住手脚哭得泪流满面然后被哄睡而已。本应凌驾于所有生物之上的人类是如此的狼狈,他们因出生在世这唯一的过错,便受尽折磨,不得不开始生活。啊,如此这般迈出人生第一步的人类,还得以生而为人而自豪,这是多么疯狂! 普林尼在此讨论道,人类之子与其他动物之子相比,显得发育得非常不充分。这种说法很有意思,正好让我想起后来由博尔克[8]提出的幼态持续[9]学说。在这一章的后半段中,普林尼还写道:“人类之子的头盖骨囟门,应该是最弱小的生物的特征了。”博尔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普林尼在第十一卷第四十九章还这样写道: 一切动物,其脑部中央都有一块小小的骨头。但是,唯有人类,其脑部在幼儿时期会微微抽动。直到孩童开口说话时,脑部才会稳固起来。 不过,若是换一个视角来看,普林尼这些关于人类的悲观见解也可以说是当时斯多葛学派[10]风格的固定句式。比如卢克莱修在《物性论》第五卷就有过这样的记述,可以作为佐证:“幼儿就像被扔到激浪之上的船夫,他们赤裸着身体躺在地上,不会说话,没有任何赖以生存之物。他们贸然出现在这世间时,就在周围填满了悲伤的哭声。”这与普林尼的文章不是极为相似吗? 普林尼大谈死亡的篇章位于我最开始引用的第七卷第五十章之后。与他谈论人类的诞生时一样,这一篇章也显现出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下面引用的是第五十一章的内容。 这些都是死的征兆。比如发疯、狂笑、神志错乱,或是总有一种想要摔碎桌上的茶具、将床单弄得皱巴巴的冲动。病人从睡梦中醒来却感到无精打采的情况也是。虽然这么说有些污秽不堪,尿失禁也是将死的征兆。此外,除了保持不变的仰卧姿势、脉律不齐、脉搏极度缓慢以及医学之王希波克拉底[11]所列举的其他症状之外,眼睛和鼻孔的状态也同样是预示死亡的最可靠线索之一。与此相似的死之征兆有无数多种,能称得上健康之标志的症状反而一个都没有。监察官加图将“年纪轻轻就显老人做派,是英年早逝的前兆”当作神的启示,并把这独到的健康言论留给了自己的儿子。疾病的数量是无限的。锡罗斯岛(爱琴海上的岛)的费雷西底[12]因全身被虱子侵食而死。有些人像梅塞纳斯[13]那样苦于持续的高烧。据说梅塞纳斯在死前的三年里,没有睡过一次觉。西顿的诗人昂迪帕克仅每年生日那天会发烧,并在活了很久以后,死于生日当天。 根据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的记载,老加图到了晚年依旧色欲旺盛,时常惹得他儿子不快。另外,因被虱子侵食致死而留名于世的神话学者费雷西底之事,也被记录在《希腊罗马名人传》关于苏拉的小节中。普林尼提笔列举起这些死前的征兆和死亡的事例,突然就抛开了悲观主义,又开始沉迷于写作本身了。接下来引用第五十二章。 前执政官奥维欧拉在火葬场的薪柴堆上苏醒过来,但因火势凶猛,无法被救出,最终被活活烧死。据说,前裁判官卢基乌斯·拉米亚也是这么死的。不过根据梅萨拉·鲁弗斯等作家的说法,同样担任裁判官的埃留斯·图贝罗则是好不容易才被人从薪柴堆里救出。这就是人类的命运。我们自诞生于世,就注定要经受命运的无常。生而为人,就必须对死亡充满警戒,不得松懈分毫。从众多的事例中挑一个来说,克拉佐美纳伊[14]的赫尔摩底谟[15]有灵魂出窍的习性,其灵魂经常脱离肉体,飘荡到远方,并带回许多必须身处当地才能知晓的信息。灵魂出窍期间,其肉体便会陷入麻痹状态。一天,名为甘塔利达伊的敌方民族烧毁了他的肉体,出窍的灵魂回到原处,再也无法像刀剑入鞘一般钻进身体中。还有普洛孔涅索斯的阿利司铁阿斯,有人曾见过他的灵魂变成乌鸦,从口中飞出。接下来的故事也同样荒唐无稽。克诺索斯的埃庇米尼得斯[16]的冒险故事,其实也给我留下了相同的印象。埃庇米尼得斯在年幼时,因暑热而筋疲力尽,便在洞穴中睡下了。这一睡便是五十七年。当他如往常一样睁眼醒来,发现身边的一切都变了样,吓了一跳。沉睡五十七年、已是老人的埃庇米尼得斯在此后一直活到了一百五十七岁。 我常会听闻有人过早被埋葬入土之事,但根据普林尼的说法,过早被火葬在古罗马是常有发生的。相传赫尔摩底谟是毕达哥拉斯的前世,经常会让自己的灵魂脱离肉体。石川淳[17]早期的短篇小说中出现的中国神仙铁拐[18],也因类似的状况导致灵魂无法回到肉体,不得不钻入他人的肉体[19]。顺带一提,灵魂游离的传说在日本也有不少。至于普洛孔涅索斯的阿利司铁阿斯,关于他神出鬼没的做派,请参照希罗多德在《历史》第四卷第十三章之后的记载。另外,关于埃庇米尼得斯沉睡五十七年的故事,第欧根尼·拉尔修[20]在《名哲言行录》第一卷第十章中有详细的记述。 下面引用的是第五十三章。 最不可思议且最常见的现象是突然之死,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接下来的内容将证明突然之死是自然原因所致。维利乌斯报告了无数件突然死亡的事例,我仅从中选出几例来讲。首先是喜极而亡者,除了我之前提及的奇伦[21]以外,还有科罗诺斯[22]的索福克勒斯和西西里的僭主狄奥尼西奥斯。这两人都是听说自己在悲剧作品的比赛中取得了优胜的消息后去世的。听信误报的母亲见到从坎尼会战[23]平安归来的儿子之后便离开人世,这也属于同一种情况吧。还有因耻辱至极而死之人,比如逻辑学教授狄奥多罗斯[24],他因无法立即解答斯底尔波[25]出的谜题而死。此外还有死因不明之人,比如两位恺撒,他们都在早上穿鞋时死去。其中一位是裁判官[26],另一位是前裁判官、独裁官恺撒的父亲[27]。前者死于罗马,后者死于比萨。 拉刻代蒙的奇伦被人们列入古希腊七贤[28]之一,据说他因儿子获取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优胜,喜极而亡。西西里的僭主狄奥尼西奥斯喜好文学,还曾招揽过柏拉图。他自己也写过一部名为《赫克托耳[29]的赎金》的悲剧,还在雅典获过奖。关于麦加拉学派的辩证法大师狄奥多罗斯与斯底尔波的对决,详见《名哲言行录》第二卷第十章的记述。据说,狄奥多罗斯在这场问答比赛中败下阵来,被安上了“科罗诺斯”(老糊涂虫)这么个不光彩的绰号。 继续引用第五十三章的后半段,全是关于死因不明之人的内容。 昆图斯·埃米利乌斯·雷必达将要外出时,因大拇趾撞到房间的门槛而死。盖乌斯·阿维狄乌斯将要外出前往元老院时,在议事广场[30]滑倒而死。在元老院为罗德岛辩护的罗德岛大使博得满场喝彩,却在欲将跨过议事堂的门槛之时猝死。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前裁判官格纳埃乌斯·贝比乌斯·庞非勒斯身上,他在向奴隶询问时间时死去。奥卢斯·庞培在卡比托利欧山上向众神表示敬意后死去。执政官马尼乌斯·尤文提乌斯·塔鲁纳在供奉祭品的中途死去。盖乌斯·塞维利乌斯·潘萨在早上七点,斜靠在其弟普布利乌斯的胳膊上,站在广场上一家商店附近,就这样长眠了。法官帕埃毕乌斯离开人世时,正在宣判缓刑。马库斯·特伦提乌斯·克拉库斯在广场上记笔记之时去世。就在去年,有一位罗马的骑士在奥古斯都广场上的阿波罗象牙雕像前,与某位前执政官说耳边悄悄话时死去。最奇妙的一个例子要数医生盖乌斯·尤利乌斯之死了。他往自己身上抹了油,往自己的眼中扎探针,便失了性命。前执政官奥卢斯·曼利厄斯·托尔夸图斯在晚餐中食用点心之际死亡。医生卢修斯·托基乌斯·瓦拉在喝蜂蜜酒时去世。阿庇乌斯·萨乌费乌斯从公共浴场归来,饮完蜂蜜酒后吃了一颗生蛋便逝去。普布利乌斯·昆提乌斯·斯卡普拉在阿基利乌斯·加卢斯家中吃饭时死去。书记官德齐姆斯·萨乌费乌斯在家里吃午饭时死去。前裁判官科尼利厄斯·加鲁斯和罗马骑士提托斯·赫特雷乌斯死时,正纵情于维纳斯的快乐之中。最近因丑闻而成为话柄的两个骑士阶级的人也同样是在与弥斯提库斯嬉戏玩耍之后死去。弥斯提库斯是一位默剧演员,现今首屈一指的美男。 这可真是滔滔不绝地写了一长串啊。我觉得正是这种地方,才能将普林尼的本事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到了这里,普林尼的悲观主义色彩早就无影无踪了,这位作家已经摇身变成了死亡事例收藏家。虽然这一段里出现了许多陌生的古罗马人名,但读者无须过于介意,扫视而过即可。起初大拇趾撞到门槛而死的人,到后面还有死于男女情欲之事的人,在我看来,这一长串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鬼扯的死因清单真是太好玩了。 注解: [1] 马尼乌斯·库里乌斯·登塔图斯,古罗马军事活动家、政治家,曾四次当选执政官。据普林尼记载,他生下来就有牙,因此获得“登塔图斯”(意为“有牙的”)的名号列入其家族名中。 [2] 肺组织化脓性病变。早期为化脓性炎症,继而坏死形成脓肿。 [3] 法国东南部罗讷—阿尔卑斯大区的一条河流,发源于意大利边境的阿尔卑斯山脉,最终注入罗讷河。 [4] 古代高卢人的一支,生活在罗讷河与日内瓦湖之间的地区。 [5] 公元前最后一个世纪生活在现今法国奥弗涅地区的高卢部落,曾多次与古罗马人作战。 [6] 古罗马政治家、军事家,杰出的统帅。曾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以拖延战术对付汉尼拔,挽救古罗马于危难之中。 [7] 因三日疟原虫寄生于红细胞而引起的寄生虫病,其症状有发烧、畏寒、呕吐、头痛等,隔三至四日便会发作。 [8] 路易斯·博尔克,荷兰解剖学家。 [9] 指个体发育中保留某些幼年时期的特征并使之延长到成年时期的现象。 [10] 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思想流派,由哲学家芝诺于公元前三世纪早期创立。斯多葛学派认为,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着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人则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要受这种普遍法则的支配,它也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 [11] 古希腊伯克利里时代的医生,后世普遍视其为医学史上的杰出人物。他将医学与巫术及哲学分离,今人多尊称他为“医学之父”。 [12] 古希腊哲学家,曾是毕达哥拉斯的老师。 [13] 盖乌斯·梅塞纳斯,奥古斯都的谋臣,诗人、艺术家的保护人。诗人维吉尔和贺拉斯等人都曾受他提携。他的名字在西方被视作文学艺术赞助者的代名词。 [14] 古希腊时代的小亚细亚城市,位于现今土耳其境内。 [15] 古希腊哲学家。 [16] 古希腊克里特岛人,预言家、作家、哲学家。 [17] 日本作家,其著作《普贤》曾获芥川龙之介奖。 [18] 即铁拐李。 [19] 传说铁拐李灵魂出窍找太上老君下棋,留在山洞里的肉体被老虎吃了,只得借用山脚下倒毙的瘸叫花子的身体,才成了现在这副瘸腿的样子。 [20] 罗马帝国时代作家,以希腊文写作。 [21] 古希腊城邦拉刻代蒙(即斯巴达)人,是首个建议任命监察官来辅助国王的人。 [22] 雅典城外的小村。古希腊悲剧诗人索福克勒斯的出生地。 [23] 第二次布匿战争的主要战役。 [24] 卡里亚雅苏斯的狄奥多罗斯,古希腊麦加拉学派的哲学家,以其逻辑学上的杰出成就而为人所知。 [25] 古希腊麦加拉学派的学者。 [26] 根据早上穿鞋时死去、死于罗马、同姓恺撒的线索,推测这位恺撒为恺撒大帝的祖父。 [27] 恺撒大帝之父,因与其子同名,又称老恺撒。 [28] 古希腊七位名人的统称,分别为梭伦、奇伦、泰勒斯、毕阿斯、克莱俄布卢、庇塔库斯、佩里安德。 [29] 特洛伊战争时的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的儿子,是特洛伊第一勇士,被称为“特洛伊的城墙”。为人正直、品格高尚,是古希腊文学中非常高大的英雄形象。他在决斗中被阿基里斯杀死,尸体被拖在战车后绕城,不让特洛伊人安葬。其父亲亲自登门拜访阿基里斯,才劝得尸体归还。 [30] 塞韦罗凯旋门与古罗马元老院前面的广场。 地球与星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二卷第六十四章。 在众人眼中,大地究竟是什么形状呢?我们确信,大地是一个球体,被包裹在两极之间。当然在现实中,大地有崇山峻岭,有漫漫平原,并不完全是球体。但若用一个巨大的圆圈将这些起伏连绵的大地囊括在内,呈现出来的就几近是一个完整的球体了。这是大自然本身的要求,与我方才所说的天空呈球形的原因并不相同。事实上,天球形成了一个中空的凹面,从四面八方将其中心的大地包围起来;大地则是紧实的凝固体,好似要向外膨胀一般飘浮着。如果说整个世界遵从一种向心力,那么大地所遵从的就是离心力。世界围绕着大地永无休止地旋转,使之形成了巨大的球体形状。 《博物志》第二卷的内容是宇宙论,普林尼按照自古以来的宇宙四元素分类,即火风地水的分类,完成了整一卷的书写。读者这样理解即可:火是星体的世界,包括太阳与月亮;风是气象的世界,空气、雷、虹都包含在内;地则是地球,水则是大海与河川。当然,这种分类并不严谨,在风的部分有时会出现火的话题,在地的部分也谈论过水的内容。我刚才引用的第六十四章就是关于地的部分。不用我多说,读者应当已然看出,普林尼的宇宙基于天动说[1],所以地球一直静止在宇宙的中心。接下来引用的是第六十五章。 到了这里,有学问的人与普通大众之间就会产生激烈的争论。有学问的人认为,人类分布在地球的四周,人与人的脚底相对,头顶上的天空都是相似的,所有人的脚底都对着大地的中心。对此,普通大众就提出疑问了,他们疑惑为什么住在地球另一侧的人不会往下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这样回答就足够了:住在地球另一侧的人肯定也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不会往下掉呢?还有这样一种妥协式的解释,即便是无法理解科学的人,也能轻易接受。具体来说,地球是一颗与松果类似的不规则球体,在其四周都住着人,这样解释即可。不过如果有人提出下面这种质疑,那么我们刚才讨论的那些内容就全然无用了。质疑的内容是这样的:地球本身飘浮在空中,我们身处地球之上,地球在这种情况下运作,竟然从不会掉落。 普林尼虽未使用希腊语中的“安蒂波德斯”一词,但他在文中讨论的问题,很明显是关于对跖人[2]的。对跖人就是与我们脚底相对、在地球的另一侧倒着站立的人。“安蒂波德斯”这一概念曾大大刺激了十五世纪的航海家和博物学者的想象力,原来它早已在普林尼的《博物志》中有过记录,真有意思。顺带一提,关于“安蒂波德斯”为什么不会向下落的疑问,十三世纪的哲学家艾尔伯图斯·麦格努斯[3]等人也讨论过。 下面的引用和平常一样,全凭心情。出自第二卷的第二十三章,是与彗星有关的部分。 彗星当中,有类似行星那样会动的,也有不会动的。虽然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方位,但几乎所有的彗星都会出现在天空的北方,特别是那片被称为银河的白色区域中。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报告,有时还能同时观看到多个彗星。但据我所知,有过这种言论的,只有亚里士多德一人。他还记述道,许多彗星出现,预示着将有强风和酷暑。冬季里,南边的天空中也会出现彗星,但这些彗星没有头发。埃塞俄比亚和埃及的民众曾发现过一颗可怕的彗星,并用当时的国王的名字将其命名为提丰[4]。那是一颗闪闪燃烧着的旋涡状彗星,人们见到就感到害怕,与其称之为星,倒不如火球更为贴切。行星等其他星体有时也拖着长长的头发。不过那些偶尔出现在西方的天空的彗星,才是真正带来恐怖的星体,人们都无法轻易从其散发的恐怖中逃离出去。在屋大维执政时的内乱期间、庞培与恺撒交战期间,这颗星都有出现。除此之外,最近多米提乌斯·尼禄[5]毒杀克劳狄乌斯皇帝,继承帝位时,也有人看到了这颗彗星。在此之后,它又出现在尼禄皇帝那不祥的统治的持续期间。一般来说,彗星飞奔的方向、受彗星影响的星体、彗星所呈现出的形状及彗星所出现的场所等因素,都会被世人赋予重大的意义。据说,倘若有一颗彗星的形状与长笛相似,那么它便是与音乐有关的预兆。倘若有一颗彗星位于星座的阴影处,那么它便是堕落风俗的前兆。倘若有一颗彗星与任意恒星构成正三角形或长方形,那么它便是天才或学者降临的预兆。倘若有一颗彗星位于南方或北方的巨蛇座的头部,那么它便是毒杀事件的预兆。 亚里士多德在《天象论》中,将彗星分为柯美特斯(头发星)和泼格尼阿斯(胡须星)两类,前者尾巴较短,后者则有长长的尾巴。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们又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彗星做了更多的分类。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把陨石和流星也都放进了彗星的行列。普林尼也犯了和他们一样的错。这些暂且不提,关于普林尼在这一段中提到的彗星的头发,读者只要理解成星星周围出现的光晕以及在彗星后面拖得长长的尾巴就行。 接着引用的是第二卷第六十章,有关虹的部分。 我们称为虹的常见现象,既没有什么不可思议之处,也并不是预示什么事件的先兆。虹甚至都不能准确地预报雨天或晴天。云形成一个凹面,太阳的光线投射至其中,又被反射回来,散射到各处,最终云、火和空气都混合在一起,显现出各种不同的颜色,这就形成了虹。可以确定的是,这种现象必须要有太阳的参与,形成的形状只能是半圆,也绝不会在夜里出现。虽然亚里士多德说有时在夜里也能见到虹,但他也亲自承认那仅限于月圆之夜。虹更容易出现在秋分以后、白昼缩短的冬季。过了春分,白昼又将变长,虹便不再出现了,在白昼最长的夏至时分也不会出现。但在白昼最短的冬至时节,却能频繁地看到虹。若太阳的位置较低,虹则出现在高处;若太阳较高,虹则在低处。拂晓及日落之时,虹是小小的,但宽度很大。正午之时,虹的颜色很浅,但又大又宽。夏季的白天看不到虹,过了秋分则能经常看见,但不会有两道虹同时出现的情况。 亚里士多德曾提及“夜里也有月光产生的虹”,但普林尼似乎对这种说法怀有强烈的疑念。这里所说的夜里的虹,简而言之,大概是因雾气反射而形成的光的集聚体之类的东西。之所以会产生虹这样的现象,首先是因为光的屈折,但古代人并不知光的屈折为何物,只得词不达意地用反射的原理来解释。普林尼一个劲地用着反射这个词,也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学来的。 下面引用的是第二卷第二十八章到第三十七章的内容。这些章节都非常短,谈论了奇异的天体现象。 正午时分,有时能看见星星和太阳一同闪烁的情景。在太阳周围,能看见如同麦穗编成的头冠一般的物体,或是由许多不同的颜色构成的环状物。在奥古斯都皇帝还年轻时,就是他在其父死后成为名门的继承者,来到罗马之时,就出现过这样的现象。 在卢基乌斯·欧庇米乌斯和昆图斯·费边担任执政官时,太阳的周围出现了弓形的物体。在盖乌斯·波尔基乌斯和孟纽斯·阿西留斯担任执政官的时期,太阳周围出现了环状物。此外,在卢基乌斯·尤里乌斯和普布利乌斯·鲁提利乌斯担任执政官期间,还出现过红色的环状物。 太阳有时会出现长期持续的异常食相。独裁官恺撒遇刺时,以及罗马方面对安东尼宣战时,太阳几乎一整年都是发暗的。 与此相反,有时也会有多个太阳同时出现的情况。这些太阳并不是出现在真正的太阳之上或之下,而是与真正的太阳排列在一起。而且它们并非出现在地面附近或高高的上空,也并不在夜里,而是出现在黎明或落日时分。据说有一次是在正午,出现在博斯普鲁斯海峡[6],从早上一直持续到傍晚。好像还有三个太阳同时出现的情况,发生过好几次。在此之前,我从未听闻过三个太阳同时出现的事。 格纳埃乌斯·多米提乌斯和盖乌斯·法尼乌斯担任执政官期间,还出现过三个月亮同时出现的情况。 一般被人们称作夜里的太阳的现象,指的就是夜里天空发光的现象。在盖乌斯·凯基利乌斯和格纳埃乌斯·帕皮利亚担任执政官时,就有人见过这种现象。另外还有过多次夜里比白天还亮的情况。 在卢基乌斯·瓦列里乌斯和盖乌斯·马利乌斯担任执政官时,一个燃烧的木盾冒着火花,由西向东飞过,横穿了傍晚的天空。 格纳埃乌斯·奥克塔维乌斯和盖乌斯·斯库利博尼乌斯担任执政官期间,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团火花从星星上落下,越接近地面,就变得越大,最终变得和月亮一般大,原以为是阴天放晴的光,?果这火花又变成火把的形状,回到了空中。前执政官希拉努斯和他的随从们就是这现象的目击者。 还发生过星星在天上尽情飞舞的事。这种事情发生时,经常会刮起强风。 也有海上和地上出现星星的情况。我曾在夜里,在哨兵在阵地前站岗时,见到哨兵们的长枪顶端有星形的东西在发光。还有人在航行的船的桅杆上及其他物品上见到星星飞动,宛如鸟在树枝之间飞动一般,还会发出如同人声的声响。据说,如果这样的星星只有一颗,便预示着船将沉没;如果这颗星星落到船舱上,船便会起火。但如果有两颗这样的星星,那便是幸运的象征,预示着航海顺利。还有传说称,这些星星靠近时,就会有一颗名为海伦[7]的不祥之星逃出。因此,这些星星被人们比喻成卡斯托耳和波鲁克斯[8],人们会向他们祈祷,以求出海安全。此外,这些星星有时会在傍晚,在人们的头周围发光,这也是凶兆。但不管怎样,这些说明全都显得模糊暧昧,真相都隐藏在大自然的伟大与壮阔之中。 这一部分叙述的尽是些奇闻逸事。后世的编年史作家和博物学者们最喜欢在普林尼的记载中寻找的,就是这种奇闻逸事之类的内容。但我必须强调的是,这些奇闻逸事未必毫无现实依据。例如两个太阳并排出现的现象,是亚里士多德曾记述过的帕列利欧斯(幻日[9])现象,可以将其看作一种日晕。最后一段(第三十七章)所记述的长枪顶端和船桅等处有“星形的东西在发光”,这明显就是著名的圣艾尔摩之火[10]。普林尼晚年当上了米塞卢姆[11]的罗马舰队司令官,一定有很多机会可以观察到这些船上的气象现象。 顺便把第三十八章的开头部分也引用了吧。 关于天空与星星,我已经写过许多了。接下来就讲一讲还未涉及过的关于天空的有趣话题吧。我们的祖先所说的天空,若用另一个词来称呼,就是空气。这个空间用肉眼来看,是一片虚空,里面充满了生机。世间广泛认可的意见是,在月下,与月亮遥遥相隔的这片区域中,混合着大量天上的空气和人间地球所散发出的东西,这两种元素融合之后就形成了这片区域。云、雷鸣、落雷、冰雹、雾水、雨、暴风和旋风,就来自这片区域。人类眼中的各种不幸、大自然之间的斗争,也来自这片区域。 注解: [1] 即地心说,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其他星体都围绕着地球运行。 [2] 传说对跖人居住在利比亚,脚逆向生长,有八个脚趾。但对跖人更普遍的是指居住在地球对跖点(同一直径的另一端点)的人,本文亦是指这个意思。 [3] 又称大阿尔伯特,中世纪欧洲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提倡神学与科学平等。 [4] 拉丁文为Typhon。 [5] 即暴君尼禄。 [6] 又名伊斯坦布尔海峡,是欧洲与亚洲的分界线。 [7] 即与特洛伊王子私奔、引发了特洛伊战争的海伦。 [8] 海伦的两个哥哥。 [9] 太阳光线被折射,形成了太阳的虚像。 [10] 自古以来就常在航海时被观察到的自然现象,经常发生于雷雨中,在桅杆顶端之类的尖状物上出现如火焰般的蓝白色闪光。事实上是一种在雷电天气中,因空气导电而产生的电光。 [11] 位于那不勒斯湾,现今米塞诺。 天地异变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二卷第十八章。 学者们经过对天空的热心观察后证明了一个事实,但许多人对此都是不理解的。学者们的观点是,一种落到地上、被称为雷的火其实是产生于外行星的火,特别是指位于三个外行星的中央的木星上产生的火。木星从它上面的那颗星(土星)那里接收大量的湿气,又从它下面的那颗星(火星)那里接收大量的热量,并将它们以雷的形式释放出来。正因如此,才有了朱庇特神[1]投掷雷霆之枪的神话。星星还会喷出天火,就像从噼里啪啦地燃烧的薪柴中蹦出炭灰一样,这火还是一种预兆。它虽然只是星星所舍弃的碎片,但依旧具有神圣的作用。这种叫作雷的现象出现时,会伴随着极为激烈的气象混乱,这是因为湿气聚集,产生了大量的水,也可以说是因为活动中的星星正在遭受生育的痛苦。 普林尼在别处写过,雷因云与云之间的摩擦而生,这么看来,他大概认为雷的出现有两种不同的原因。上文称雷出现的原因在于木星,这或许是伊特鲁里亚的神官的说法,罗马著述家卡埃基纳曾对此有过介绍。普林尼也在第五十三章中,以非常详细的笔触记述了伊特鲁里亚人对雷的信仰。伊特鲁里亚人喜欢用鸟或肝脏占卜,又或是通过雷来判断凶吉,这个风俗还曾传入罗马人当中,这一点应当是众人皆知的吧。人们普遍相信,属于伊特鲁里亚的托斯卡纳地区中最繁荣的城市沃尔西尼(现今博尔塞纳[2])是被落雷烧毁的,普林尼也引用过这件事。 下面引用的同样是关于雷的部分,也出自第二卷,是第五十一章的内容。 冬季和夏季,出于各自相反的原因,都很少有雷。冬季是因空气凝缩,云层增厚导致空气密度变大,地上散发的一切物体都受冷凝固,火落下来就灭了。因此,斯基提亚及其周边的寒冷地区能够躲过落雷的危险。埃及这样极其炎热的地区也同样能免遭落雷之灾,但这是由于从暑热且干燥的地上散发出的东西总是无法凝固,就只能形成轻薄的云。不过春秋时节就常有雷。因为在这两个季节里,不再有冬夏季少雷的那些条件。意大利常有雷也是出于此因。意大利这个地方,冬天暖和,夏天多云,空气比其他地方更易流动,相当于一整年都是春季和秋季。连罗马和坎帕尼亚[3]这种由北向南倾斜的地区也常出现雷,意大利的冬季和夏季还有闪电。在其他国家绝对见不到这种现象。 作为参考,这里将卢克莱修的《物性论》第六卷中与上文相似的一节摘录如下:“秋季,无论是星光灿烂的天空之下的住房,还是整块大地,都常受到雷击。此外,春天花朵绽放的时节也常有雷。事实上,气候寒冷则没有火,天热之时则没有风,或是没有足够厚的云层,这些便是雷不出现的原因。因此,当天空处于冷热适度的季节,便具备了产生雷的各种条件。”接下来继续引用第五十二章。 关于雷本身,人们认为它有几个种类。干燥的雷,与其说它能对人造成灼伤,不如说它能使对象粉碎。湿润的雷,与其说它会烧人,不如说会把人烤焦。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种具有非常奇妙的性质的雷,被称为“明雷”。它不必碰到酒樽的盖子,也无须留下任何痕迹,就能使酒樽变空。它无须烤焦袋子本身,也无须熔化袋子上的蜡质封印,就能使袋子里的金银铜全都熔化。据称,一位名为玛西娅的罗马上流社会女性在怀孕时受到了雷击,但因雷击而死的只有腹中胎儿,她自己则毫发无伤,保住了性命。 具有奇异性质的“明雷”,这个名字在亚里士多德的《天象论》第三卷第一章中也出现过,不过这里还是应该将卢克莱修的记述引用过来。卢克莱修是这样说的:“猛烈的雷如同叫喊声一般穿透房屋的墙壁,穿透石头,穿透青铜,瞬间将青铜和黄金熔化。又或是使容器完好如初,却使其中的葡萄酒突然消散不见。”这不是与普林尼的记述如出一辙吗? 下面引用的是第八十二章,与地震有关的部分。 地震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发生,带来令人惊讶的?果。在那里弄倒一面墙,又使这里的墙壁被深深的地沟吞没。在远处隆起巨大的山丘,又使河川在附近喷涌而出。有时还会产生火,让热泉涌出地面,又或是改变河流的走向。此外,有时在地震前后会有可怕的声响,时而像雷鸣,时而像牛叫,时而又像人的叫声或武器碰撞的声音。这些声音会根据震动物的性质、声音穿过的洞窟或洞穴的形状而千变万化。若是穿过狭窄的通道,这声响便是小小、轻轻的;若是穿过弯曲的通道,这声响便是含混不清的;若是撞到坚硬的物体,就会发出回音;若是穿过湿润的洞穴,便会发出泡沫的声响;若是经过积水的地方,便会有哗啦哗啦的声音;若是碰到坚固的内壁,就会变成怒号一般的声音。此外,倘若还未震动就常听到声响,这是因为大地并不仅是单纯的晃动,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会横向晃动或纵向晃动。说起地震导致的地沟,有时只是地面裂开一个大口子,有时会将吞没之物吐出来,有时还会像合上了嘴一般把吞没之物藏于地底,再在上面盖上尘土,使之踪影全无。这样一来,就会发生城市被吞没、农田陷入地下之事。海岸一带更容易遭受地震的破坏,但这并不意味着山区就能幸免于难。据我本人确认,阿尔卑斯山脉和亚平宁山脉都发生过多次震动。 地震也和雷一样,主要多发于秋季和春季。因此高卢人和埃及人从未经历过地震。同样,晚间发生的地震比白天更多。虽说最大的强震通常发生在早上和傍晚,但临近黎明和正午时分也常有强震。此外,日食和月食之际也会发生地震,因为此时暴风已经平息,气温会在雨后上升,抑或是暑热之后会有降雨。 雷与季节、地震与季节之间存有相互关系的依据,其可靠程度有多大,我是全然不知,普林尼却频繁叙述着它们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普林尼对地震时发出的声响也非常执着。亚里士多德曾有记述,“大地震动的原因不在水也不在土,而在于风”。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便有了地震的起因是地下的风的说法,想必这种说法也被普林尼继承了。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其他可说的,接着引用第八十三章吧。 水手在海上也能准确地感知地震。发生地震时,海上明明没有风,浪却突然升高,船只则受到海浪冲击而摇晃起来。船也和地面上的房屋一样,门框会晃动,发出咯哒咯哒的碰撞声。鸟都受到惊吓,停留在船的缆绳上。此外,地震临近时,无论白昼还是日落之后,抑或是晴天,天空都会显现预兆。那是一条非常长的薄云。 我在上文中引用了地震和雷的相关部分,接下来就该介绍火灾和老爹了[4]。遗憾的是,《博物志》中并没有涉及这样的内容。考虑再三,我决定引用关于自燃火的内容。首先是第二卷第一百零八章。 科马基尼[5]的首都萨莫萨塔(叙利亚北部的城市)有一潭沼泽,盛产一种被称为马鲁它的易燃泥土。任何物体,倘若接触到这种泥土,就会与之紧贴,无法摆脱。如果各位触碰到它,就很难将它从手上去除了。据说人们曾为了对抗卢库鲁斯[6]的攻击,利用这种泥土来保卫他们的城市。士兵们的火器可以让这种物质立刻燃烧起来,若浇上水,火势会更加激烈。人们根据经验发现,这种火只有土才能熄灭。 希腊语中的马鲁它,是一种天然的柏油或沥青。据历史学家狄奥·卡西欧斯[7]报告,第三次米特拉达梯战争中,罗马武将卢库鲁斯的军队包围了提格兰诺凯尔德(亚美尼亚[8]的首都),在这场围城战中,人们利用了易燃的马鲁它。总而言之,就和楠木正成[9]的千早城[10]一样。接着引用第一百零九章。 纳普塔也具有同样的性质,这种物质产于巴比伦周边和帕提亚帝国[11]的阿斯塔科斯附近,形如黏稠流动的沥青。纳普塔与火十分亲近,火一旦遇到这种物质,便会立刻飞来。美狄亚就是用这种物质烧死了她的情敌[12]。她的情敌为献祭而靠近祭坛,随后头冠就冒起了火。 这种叫作纳普塔的物质,可以看作是一种天然易燃的碳氢化合物。普林尼对魔女美狄亚使用纳普塔杀死伊阿宋之妻格劳斯一事进行了合理的解释。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一百一十章。 总之在令人惊异的火山中,有一座整晚燃烧的火山,名为埃特纳火山[13]。即使是冬季,整座山都覆满白雪,连喷出的火山灰也被冰霜覆盖,这座山也会不断喷出大量的易燃物,以供山火持续燃烧。从几百年前开始一直如此。不过,埃特纳火山并不是唯一一座以熊熊大火燃烧土地、展现大自然之凶暴的山。在法塞利斯(吕基亚的城市)地区的客迈拉[14]山上燃烧的火焰,昼夜不灭。根据尼多斯的克特西亚斯的报告,若往这山上的火中浇水,火会烧得更旺,要覆上土或泥才能熄灭。吕基亚还有一座赫淮斯托斯[15]山,若有可燃的火把靠近,就会熊熊燃烧起来,它甚至能使水底的石砂在水中燃烧。若遇到降雨,火势会更加凶猛。据说若在山上用燃烧的木棒划线,这线便会立刻形成一条燃烧的河流。在巴克特里亚(现今阿富汗),有一座名为科凡吐斯的山会在夜间燃烧。米底亚[16]和波斯境内的塞塔色尼也有一样的情况,有将近一亩的池塘会起火燃烧。埃塞俄比亚的赫斯珀里得斯山附近的平原,会在夜里像闪烁的星星一般燃烧起来。梅加洛波利斯(阿尔迪亚[17]的城市)的领土范围内,也有同样的现象。那个环境舒适的纽派欧姆(伊利里亚[18]的阿波罗尼亚)的火山口也是如此,周围森林茂盛,树叶也不见枯萎,冰冷的泉水附近却有火焰熊熊燃烧,永不停歇。据泰奥彭波斯[19]的说法,这火焰若是熄灭了,恐怕会让阿波罗尼亚的城中居民蒙受可怕的不幸。 这一章还没?束,就引用到这里吧。客迈拉山是一座火山,位于吕基亚地区,即小亚细亚西南的地中海沿岸地区。提到客迈拉,无论是谁都会想到那个狮子头、山羊身、龙尾的怪兽,也有说法称这怪兽就是人们以客迈拉火山为原型虚拟出来的。关于这一点,博尔赫斯[20]也阐述过自己的观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他的《想象的动物》。另外,往客迈拉山的火上浇水不仅无法灭火,还会使其烧得更旺,这或许是因为其土地中含有石油。 普林尼的记述中提到了西西里岛的埃特纳火山,却不见欧洲大陆唯一的活火山维苏威火山,这无非是因为维苏威火山在久远的公元前八世纪喷发之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人们视作死火山的缘故。当时的人们好像已经在维苏威火山那土壤肥沃的斜坡上栽培起葡萄和橙子了,普林尼只在《博物志》第十四卷关于葡萄的部分,提过一下这座火山的名字。此后的公元七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这座火山突然喷发,普林尼也因此离世。他在书写这第二卷时,一定连做梦都不曾想到,自己将来竟会死于火山爆发。 注解: [1] 西方以朱庇特之名为木星命名。 [2] 现今意大利维泰博省的一个市镇。 [3] 位于现今意大利的南部。曾是古希腊人在南意大利的殖民地。 [4] 日本有一句谚语是“天下四大怕,地震、打雷、火灾、老爹”。一种说法是,老爹的威严与地震、打雷和火灾一样不可侵犯。另一种说法是,这里的老爹指的是一种台风。无论如何,作者在这里的意思是,天下四种最可怕的事情,这里已经谈论了地震和打雷这两种,接下来应该谈论剩下的两种了。 [5] 位于小亚细亚的一个希腊化王国,最终被罗马吞并。位于现今土耳其东南部,与叙利亚相邻。 [6] 即罗马将军卢基乌斯·卢库鲁斯。 [7] 即卡西乌斯·狄奥。狄奥·卡西欧斯为他的名字在希腊语中的念法。古罗马政治家、历史学家,著有从公元前八世纪罗马王政时期到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时期的历史著作。 [8] 指古代亚美尼亚王国。第三次米特拉达梯战争时,其统治者为提格兰二世,首都以提格兰二世的名字命名。 [9] 日本镰仓幕府末期至南北朝时期的著名武将,与真田幸村、源义经并称日本三大末代悲剧英雄。 [10] 位于现今大阪府千早赤坂村。楠木正成在此对抗镰仓幕府军,发生了一场围城战。楠木正成的军队固守城中,使用了扔石块和原木、向城下泼洒燃烧的油等方法,死守千早城三个月不落。 [11] 即安息帝国,古波斯地区古典时期的一个王朝。 [12] 法力无边的科尔喀斯公主美狄亚被爱神之箭射中,爱上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帮他降伏了看守金羊毛的凶龙、杀死了伊俄尔科斯的国王。但伊阿宋厌倦了双手沾满血腥的美狄亚,迷上了底比斯公主格劳斯。美狄亚因此对情敌展开了一系列报复行动,并抛弃了伊阿宋。 [13] 位于现今意大利西西里岛东海岸,是欧洲最高的活火山,也是世界上爆发次数最多的火山之一。最早爆发的文献记录可追溯到公元前五世纪。 [14] 客迈拉是希腊神话中一种会喷火的雌性怪物,传闻它生着狮头、山羊身、蛇尾(本书作者在后文中称其为龙尾),有些传说中说它还长有一颗山羊头。这种怪物居住在吕基亚,口吐火焰,燃烧山林。又译为奇美拉。 [15] 希腊神话中的火神和匠神,与罗马神话中的武尔坎努斯相对应。西方语言中的“火山”一词便来源于其罗马神话中的名字。 [16] 又称米底或玛代,以古波斯地区为中心的王国,位于现今伊朗高原。 [17] 位于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古代人在此安居乐业,被后世称为牧人的乐园。其中心有一座城市名为梅加洛波利斯,在希腊语中意为大城市,是英语中大都市带(Megalopolis)的语源。 [18] 位于现今巴尔干半岛西部,大约相当于现今克罗地亚、塞尔维亚、波黑、黑山和阿尔巴尼亚地区。 [19] 希腊历史学家,是伊索克拉底的弟子,著有《希腊史》。 [20] 阿根廷作家、诗人、翻译家,著有短篇集《恶棍列传》《小径分岔的花园》《虚构集》、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老虎的金黄》等。 珍珠与珊瑚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九卷第五十四章。 珍珠在一切贵重之物中占据第一的地位,被视作顶级珍宝。珍珠主要来自印度洋,正如前文所述,那里栖居着巨大而稀奇的海怪。珍珠从这炎热的地方启程,跨越多个海域,穿过广阔的陆地,才来到我们的国度。印度人要获取珍珠,必须到岛上去采,能采到珍珠的岛只有固定的几个。最盛产珍珠的岛,正如我们在环游世界一周的部分所说,有塔普罗巴奈岛、斯托伊迪斯岛和印度的佩利穆拉岬。不过,最受人重视的珍珠则产自红海尽头的波斯湾的阿拉伯沿岸。 在普林尼看来,印度总是一个梦想之地,但若涉及珍珠就未必如此了。塔普罗巴奈岛,即今天的斯里兰卡[1],确实有人在这里捕获过硕大的珍珠。斯托伊迪斯岛或许也是印度洋上的一个岛屿吧。关于佩利穆拉岬,据说是斯里兰卡西北海岸上的一个小海角。上面的片段中还提到“环游世界一周的部分”,这是指《博物志》第六卷关于地理的部分中,普林尼叙述近东[2]、亚洲和非洲地方志的内容。“红海尽头的波斯湾”这个说法挺奇怪的[3],普林尼大概是错将红海和波斯湾视作相连的海域了。 继续引用第五十四章的后半段。 珍珠贝的起源及形成与牡蛎几乎相同。据说到了繁殖期,珍珠贝受到刺激,便会像打哈欠一般张大口,吸入能使其受孕的露水。过了怀胎期,珍珠贝便会分娩,生出的孩子便是珍珠,不过这些珍珠会因吸入露水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倘若吸入的露水足够纯粹,那么珍珠便是光辉洁白的;但若吸入了浑浊的露水,那么生出的珍珠也会略带污渍。珍珠贝怀胎期间,倘若天候狂暴,那么珍珠的成色就会显得暗淡无光。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珍珠是吸入从天而降的露水才受孕的,因此比起大海,天空的状态对珍珠的影响更大。珍珠上会呈现出天上云朵的颜色,或是吸收朝阳之光,显得鲜艳且闪耀。天气越好、珍珠贝吃得越饱,生出的珍珠就越大。倘若天上降下闪电,珍珠贝便会闭口不食,珍珠也会因此变得瘦小。此外,珍珠贝还会因雷鸣而突然闭口,这样便会生出普瑟玛克(松软之物)。这是一种内部空洞、如同脆弱泡沫一般的珍珠。这就是珍珠贝的流产。生于月圆之时的珍珠则会有厚厚的外皮,并且覆盖了好几层,犹如人身上的茧。所以专业技工深谙打磨珍珠之道。令人惊讶的是,珍珠会和人体一样被太阳晒到发红,不知是否因为太过喜欢晴天。沉入阳光无法抵达的深海底部的珍珠,也因此能保持它原本的白色。不过积年累月,深海的珍珠也将变黄,生出浑身皱纹。人们所追求的鲜明光辉,是珍珠年轻时才具备的。珍珠若是上了年岁,变得坚硬,紧贴在贝壳上,即便是用锉刀也无法将它剥离下来。半边圆润、另外半边平坦的珍珠,因其形状而得名手鼓。我还见过人们将附有许多珍珠的贝壳做成香水瓶使用。此外,珍珠在水中是柔软的,但一离开水,就会立刻变得坚硬起来。 珍珠贝吸收天上的露水以孕育珍珠,这故事完全是荒唐胡话,但实在太有普林尼的风格了。亚里士多德未曾有过涉及珍珠的记述,这样一来,或许反倒是给普林尼提供了自由发挥的空间。阅读这一部分时,我感觉普林尼或许是将珍珠当成了与植物果实类似的事物。这让我回想起涉及昆虫的第十一卷中提到的、从卷心菜叶上的露水中诞生的毛毛虫,读到珍珠的部分时,倒是能参考这一思路。或许在古代人看来,空中的露水具有一种能力,能让动物自然诞生。总之,我最喜欢的就是普林尼所写的这些内容。 接下来引用第五十六章。 珍珠用着用着,便会越磨越小,若不小心对待,还会变色,这是毋庸置疑的。珍珠的所有价值,都取决于其是否洁白、硕大、圆润、光滑及沉重。很少有珍珠能满足这所有的条件,也极难碰见两颗一模一样的珍珠。喜好奢侈的罗马人将珍珠称为乌尼欧(天下一品),或许也正是出于此因。事实上,希腊人或是发现珍珠的蛮族人都更愿意将珍珠叫作玛格丽特。珍珠所呈现的白色也有不同种类。总的来说,产自红海的珍珠最为明亮。印度洋产的珍珠与云母的薄片相似,大小上则优于其他产地的珍珠。最受人赞赏的是一种名为艾克萨卢敏阿托斯(宛若明矾石之意)的珍珠。略呈长圆形的珍珠也具有独特的魅力。如同香水瓶一般,顶端较细、末端显得圆滚的珍珠被人们称为艾伦克斯(梨形之意)。妇女们将其嵌于指间饰物中,或是左右耳边各悬挂两三颗,一脸得意满足。为体现这种奢侈、这种令人可叹的铺张浪费,罗马人甚至还用上了外语词汇。他们将这种珍珠耳饰唤作库洛塔利亚(希腊语中意为响板),因为垂于耳畔的珍珠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令人心中欣喜。 玛格丽特一词来源于希腊语中的玛尔格隆(珍珠),原本应当是东方国家[4]的词语。据说天然的明矾石带有玻璃一般的光泽,有时会呈现白色、黄色或红色。这种颜色的珍珠大概就被当作艾克萨卢敏阿托斯,受到众人珍视。按照普林尼(第三十七卷第六章)的记述,罗马人对珍珠的热情始于罗马共和国末期,盛行于庞培讨伐米特里达梯之后。据说恺撒为取缔独身人士的奢侈作风,曾禁止无夫无子、四十五岁以下的妇女佩戴珍珠。当时的女性对珍珠的狂热,看来是已经到达无法容忍的程度了。 继续引用第五十六章的后半段。 在我国的海中也发现过珍珠,色雷斯的博斯普鲁斯[5]附近的珍珠则更为丰富。在这些珍珠中,有一种赤色的小小珍珠,生于一种名为海螂[6]的贝中。此外在亚加尔纳(面朝爱奥尼亚海[7]的希腊某地),有一种产珍珠的贝,名为江珧[8]。我们由此可知,产珍珠的贝不止一种。其实朱巴王也曾报告过,阿拉伯有一种贝,倒生着海胆一般的棘刺,如同带有刻痕的梳子。据说这种贝的肉中可生出冰雹粒一般的珍珠。这种贝尚未引进罗马。在亚加尔纳发现的珍珠并未获得很高的评价,这些珍珠呈现不规则的形状,外形凹凸不平,颜色斑驳。相较之下,亚克兴(面朝爱奥尼亚海的伊庇鲁斯地区的海角)附近的珍珠更为优质,与毛里塔尼亚(现今阿尔及利亚西部)海岸的珍珠一样,是小颗粒。亚历山大·波里希斯托[9]和斯蒂涅斯认为珍珠也会年老色衰。 据说,可产出天然珍珠的贝类有一千种以上,普林尼在这个章节中所说的,或许出乎意料地有根有据。接着引用的是第五十七章。 珍珠即便掉落在地,也绝不会破碎,基于这个事实,珍珠的硬度也是显而易见的。此外,珍珠未必生长在贝的肉中央,而是分布在贝中的各个部位。我见过一颗长在贝壳边缘的珍珠,那模样就像是要马上离开贝壳一般。有时还能在一只贝壳中发现四五颗珍珠。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发现过重量超过半盎司(约十三点五克)的珍珠。不列颠尼亚[10](现今不列颠岛)产一种色彩暗淡的小颗珍珠,下面这件事可作为佐证。神圣的皇帝尤利乌斯亲自在母亲维纳斯[11]神殿的神像前献上铠甲之时,对铠甲由不列颠尼亚产的珍珠制成一事十分得意,还向天下吹嘘了一番。 据苏埃托尼乌斯的《皇帝传》记载,尤利乌斯·恺撒“之所以有意进攻不列颠尼亚,是为了获得当地所产的珍珠。他还为了辨别最大的珍珠是哪颗,时常用手来掂量珍珠的重量”。比起民众,皇帝才是一头扎进对珍珠的狂热的先驱。 接下来,我想引用的是关于另一种海产宝珠,即珊瑚的部分,来自第三十二卷第十一章。自古以来,人们将珍珠视作白珠,珊瑚则被视作赤珠。 如我在关于珍珠的篇章中所述,印度的珍珠在罗马人中间深受重视。与之相似的是,珊瑚在印度人中间也深受重视。事实上,这类贵重物品的价值通常取决于人们对其迷恋的程度。人们也在红海发现了珊瑚,但那里产的珊瑚颜色发黑。波斯湾发现的一种名为拉克的珊瑚也是一样。受到人们最高评价的珊瑚分别产自加利亚湾的斯托伊迦帝斯群岛周边、西西里海的埃奥利群岛[12]周边以及特拉帕尼(西西里岛西岸的城市)周边。此外,人们在格拉维斯卡埃(伊特鲁里亚的城市,可眺望第勒尼安海[13])的海中、在坎帕尼亚的那不勒斯附近也捕获过珊瑚。厄立特利亚(面向希俄斯岛[14]的小亚细亚西岸城市)的珊瑚非常红,但因质地柔软,并不贵重。珊瑚形如灌木,呈绿色,其果实在水中呈白色,质地柔软,但离开水中便会立刻变硬变红,外观和大小都如同人们栽植的灯台树[15]那般。传说,若用手触碰活着的珊瑚,人就会立刻石化。所以捕获珊瑚时,必须趁其不备时用网将其拔离水底,不然就得用锐利的刀刃将其割取下来。因此珊瑚又被称为库拉利乌姆。饱受人们珍爱的珊瑚往往成色鲜红、枝杈众多,摸上去不会有石头那样的粗糙感,也不见空洞或小孔。 我在前文中说过,普林尼似乎将珍珠视作植物所?的果实,看来他把珊瑚也视为同物了。在这一小节的文字中还出现了“珊瑚的果实”的表述。在水中还是柔软的,离开水就会变硬,这一特质的描写在珍珠和珊瑚身上都是共通的。就连文艺复兴时期的博物学者都认为珊瑚是介于动物与植物之间的生物,普林尼将珊瑚当作植物也不足为怪。此外,迪奥科里斯对珊瑚的称呼非常奇妙,叫作利多颠得隆(石树)。 珊瑚在拉丁语中叫作克拉利乌姆或库拉利乌姆[16],按照普林尼的说法,这或许是来自希腊语中的库拉(割断物)一词。不过普林尼的语源学好像不太靠得住,根据法国Les Belles Lettres出版社的《博物志》法语译本的译注,库拉利乌姆是来自闪米特语[17]的外来语。 珊瑚别名戈耳哥尼亚,即戈耳工之石。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无须我多言,是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女怪戈耳工[18]。奥维修斯在《变形记》第四卷中提到,英雄珀耳修斯[19]杀死海中女怪,救出了安德洛墨达[20],然后将戈耳工的头放在了沙滩上。为使其头部不被沙子所伤,他在沙滩上铺了海藻,将戈耳工的头放在海藻上。 奥维修斯在这里写了个转折,“但是,刚从海中采得的海藻,其茎叶中心还含有大量水分,一碰到戈耳工的头,便立刻因其魔力而硬如石块。海中的宁芙[21]们为试探这神奇的魔力,不断地摘取来海中的植物。有趣的是,无论试探多少次,?果都是一样的。宁芙们便将这些海藻的种子撒入海中。直到今日,珊瑚也因此而保持着同样的性质,一遇到空气便会硬化。即便其枝条在水中还是柔软的,从水中取出之后便会化作石头”。 众所周知,戈耳工有一种魔力,无论是谁见到她的眼睛,都会变成石头。珊瑚就是那个因戈耳工的魔力而变成石头的海中植物。这是古代人所想出的一种极具合理性的假想植物学。《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五十九章也忠实地记载了这个戈耳哥尼亚的故事。 注解: [1] 关于塔普罗巴奈岛,有说法称其就是现今斯里兰卡,也有说法称其可能是现今苏门答腊岛,另外也有学者指出这个岛是一个架空的、不存在的岛。 [2] 即土耳其、叙利亚、伊朗、阿富汗等地区。 [3] 之所以说这个说法奇怪,是因为红海和波斯湾中间隔着阿拉伯半岛,并非相连的海域。 [4] 主要指西亚和埃及。 [5] 位于现今黑海北岸,曾是一个希腊化国家,后成为罗马附属国。 [6] 一种贝类,象拔蚌、软壳蛤、船蛆皆属此类。 [7] 地中海的一个海湾。 [8] 一种海蚌,壳略呈三角形,表面苍黑色。又称江瑶。 [9] 公元前二世纪左右的历史学家、教师,生于米利都,曾作为战俘被带到罗马,后被罗马将军苏拉释放,成为一名教师。 [10] 指公元四三年至四一〇年,罗马帝国占领大不列颠岛的范围,包括英格兰的大部分与威尔士,又称不列颠尼亚行省。此外在《琥珀》一文中出现过“不列塔尼亚”一名,这是大不列颠岛的古称。 [11] 罗马人认为维纳斯与一位特洛伊王子所生的儿子在特洛伊城陷落时,带领一批人流落到亚平宁半岛,这批人就是罗马人的祖先,因此维纳斯是罗马人的母亲,被称为“Venus Genetrix”,意为母亲维纳斯。尤利乌斯·恺撒为将自己神化,宣称自己是维纳斯的后代。 [12] 位于现今意大利西西里岛北侧海上的火山群岛,是世界自然遗产。 [13] 地中海的一部分,位于意大利半岛西面。 [14] 希腊第五大岛屿,位于爱琴海东部,是荷马和希波克拉底的故乡。 [15] 又称瑞木、六角树,花呈伞状。 [16] 拉丁语为Corallium。 [17] 属于亚非语系,现代使用的其分支语言有阿拉伯语、希伯来语、阿姆特语、马耳他语、阿姆哈拉语、提格雷语等。 [18] 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妖怪,传说看到她们的颜面就会变成石头。 [19] 希腊神话中宙斯与达那厄的儿子,曾取得戈耳工之一美杜莎的首级。 [20] 希腊神话中的埃塞俄比亚公主,其母称赞她比任何一位海中女神都美,因此触怒了海神波塞冬之妻,被拴在海岸边当作海怪刻托的祭品。文中称科耳修斯杀死的海中女怪,指的就是刻托。 [21] 希腊神话中次要的女神,出没于山林、原野、泉水、大海。 香料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十三卷第一章。 迄今为止,我们所采得的香料皆是森林植物的气味。这些气味本身就已是非常美好的事物,但若在其中混入奢侈的元素,就能使其成为新的整体,散发出受人喜爱的独特气味。这么一来,香料便制成了。 传说中从未透露过发明香料的人是谁。在特洛伊战争时期,香料尚未存在于世上,就连献祭时也还没有焚香的习惯。当时的人们只会在献祭时,点燃西洋杉或枸橼[1]等生长在当地的树木枝条,祭坛前烟雾腾腾,与其说是芳香,倒不如说是散发着恶臭。不过,玫瑰油在当时已为世人所知,在《伊利亚特》中也被当作贵重的香油。 香料的起源应当归于波斯人。他们在身上撒满香料,可以暂时驱散身上散发的不洁体味。据我所查找的与香料有关的最早记载显示,大流士国王[2]的阵地被占领时,国王的各种财产中,有一箱香料落入了亚历山大[3]的手中。后来,香料所带来的乐趣也被我国民众视作最考究、最高级的人生乐趣之一,就连埋葬死者之际,也要大肆使用香料。关于这一点,我会在后续用一个较长的篇幅记述。 正如普林尼所述,希腊人曾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不知香料为何物。直到公元前六世纪,希罗多德才首次提及了香料。他在《历史》第三卷第一百零七章中写道,“阿拉伯是人类居住之地的尽头,世界上只有这个地区产乳香、没药、桂皮、肉桂及拉达农[4]”。不知何时起,阿拉伯便被人称作“幸福的阿拉伯”,因盛产乳香、没药及肉桂(桂皮、肉桂[5])等欧洲人最爱的香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天国。 玫瑰油的名字出现在《伊利亚特》的第二十三卷,赫克托耳被杀害后,阿弗洛狄忒[6]在尸体上“涂抹了散发玫瑰香气的神圣香料,使其即便被系在战车上拖拽,也毫发无伤”。 伊苏斯战役[7]中,波斯的大流士国王阵营大败于希腊军。传闻大流士国王将一个装香料的豪华箱子遗弃在阵地中,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关于亚历山大的小节中也提及了这件事。亚历山大大帝问他的友人,认为什么事物才最适合放进这个箱子。友人们给了各种回答,亚历山大则打算将《伊利亚特》放入其中。看到这里就显而易见了,当时的波斯在香料文化方面,要比希腊超前一大截。 接下来引用的同样是第十三卷的内容,来自第四章。 在一切奢侈品当中,香料才是最无益无用之物。珍珠和宝石等物皆可转让给继承人,衣裳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耐久性。然而香料却会在瞬间挥发不见,换言之,这是一种生来就走向死亡的物品。香料最大的优点在于,女性将其撒在身上,擦肩而过时,便会有香气飘散开来,即便是埋头于其他工作的人,也会不自觉地将注意力转移到香气上。香料的售价为每磅[8]四百迪纳厄斯[9]以上,人们支付这么多金额,只为满足他人的愉悦心情。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使用香料的人自己是无法感受到香料的气味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香料中最值得拿出来谈论的几个特征。例如西塞罗就曾在其著作中提到,比起番红花的气味,他更喜欢散发泥土味的香料,这样就能在极其异常的嗜好中找到一种孤僻及不合群,饶有趣味。另外则有一些人尤其喜欢带有黏性的香料。他们把这种香料叫作浓厚的香料,比起将香料撒在身上,他们更喜欢将其涂抹在身上。我甚至还见过有人将其涂在脚底。传闻奥托就是这样教尼禄使用香料的。连这种部位都要涂上香料,究竟涂抹香料的人自己能闻到吗?这到底乐趣何在呢?我还听说有平民在自家浴室的墙上涂抹香料,也听说过卡里古拉在浴室的椅子上撒满香料,还有尼禄的奴隶想要篡夺王侯的特权,也干过类似的事。 普林尼又和往常一样,哀叹起罗马社会的奢侈与颓废来。不光哀叹,他还以准确的笔触描绘出当时的风俗景象,普林尼之所以是普林尼,也正因如此。香料与鲜花、烟火类似,带来的快乐都只有一瞬间,而且带给他人的快乐要多于本人,普林尼在第一个段落中就以幽默滑稽的口吻提到过。上文中还提到,尼禄皇帝的放荡同伴奥托将在脚底涂抹香料的方法教给尼禄,事实上这个习惯在尼禄的时代之前就已出现,在希腊和地中海沿岸的东方国家[10]已是相当普及。喜欢沐浴的罗马人有按摩的习惯,喜欢在皮肤上涂抹香料,这也不足为奇。 下面引用的是第十二卷第三十章,这一部分与被称为香料之王的阿拉伯乳香和没药有关。章节非常长,请允许我适当做些删减。 阿拉伯主要产乳香和没药。托格洛蒂泰人的国家(北非红海沿岸地区)虽然也产没药,但乳香只产自阿拉伯,且并非到处皆有。在靠近阿拉伯国度中心的地区,有阿斯托拉米泰人的国家,他们是萨巴卫人的支系。他们的首都萨博塔建在高山之上,乳香的产地则在八天的路程之外,一个名为萨利巴的地方。据希腊人的说法,萨利巴这个名字意为神秘。此地面朝东北,周围有岩石包围,难以走遍全地。其右侧是面朝大海的断崖,想要靠近,绝非易事。据报告称,萨利巴的土壤呈乳白色,略带一点红。乳香产自当地一片长二十斯科伊诺斯、宽二十斯科伊诺斯的森林。根据埃拉托斯特尼[11]的计算,一斯科伊诺斯相当于四十斯塔迪昂,即五千脚距,但根据他人的计算,一斯科伊诺斯是三十二斯塔迪昂。高耸的丘陵之上,生长着盛产乳香的森林,森林一直延伸到平地。人们普遍认为那里的土壤属于黏土质地,有极少的几处碱性泉水。在与这片森林相邻的地区住着米纳埃人,这是另一个民族。乳香经由一条细小的通道,横穿他们居住的地区,运送出国。他们是最开始做乳香生意的人,直到今天也是最活跃的乳香商人。因此,乳香又被他们称为米纳埃乌姆。 树干切开,流出的树汁遇空气凝固后,便形成了乳香和没药,这两种香料都属于芳香橡胶树脂。乳香由白色半透明的乳汁状液滴凝固而成,因此在阿拉伯语中被称为鲁巴恩,意为乳汁。乳香的希腊语名字利巴诺斯就来源于此。据说黎巴嫩这个地名也是因黎巴嫩山上覆盖的白雪之白而来。至于没药,这是一种赤褐色的固体,希腊语中称之为缪拉,其语源意为“年轻”。提到没药,我首先想到的是埃及的木乃伊,这是制作木乃伊时必不可少的重要香药。 普林尼在这里说乳香的产地是阿拉伯中部的萨利巴,但在普林尼之前就对阿拉伯的香料有过具体记载的泰奥弗拉斯托斯等众多古代作家更倾向于使用示巴这个地名,就是那个前往耶路撒冷拜访犹太王所罗门的示巴女王[12]的示巴。示巴是盛产香料的地方,似乎是当时万人憧憬的土地。 接着引用第三十一章。 产乳香的树到底长什么模样,我们还没看到统一的意见。我们也曾远征阿拉伯,罗马的军队也曾大举入侵过这片土地,奥古斯都之子盖乌斯·恺撒[13]等人甚至因此而收获了莫大的名声。尽管如此,据我所知,没有一位拉丁语作家曾留下与这种树有关的记载。至于希腊作家,他们留下的记述也是众说纷纭。在一些人看来,这种树的叶子形似梨树的叶,但更小,呈草绿色;在另一些人看来,这树又与阿月浑子树[14]相似,树叶略带红色。还有另外一些人认为这是一种松柏类的树,被人送了一株乳香的马其顿国王安提柯也持这种观点。朱巴王将其所写的记录送给了奥古斯都之子盖乌斯·恺撒,他对与阿拉伯有关的一切事物都非常着迷。在朱巴王的记录中,乳香树是一种树干弯弯曲曲、树叶与本都的枫叶极为相似的树,流出的树脂与巴旦木的类似。此外他还记述道,有人在卡曼尼亚(面朝波斯湾的伊朗地名)也见过这种树木,因托勒密家族的影响,在埃及也有种植。人们认为乳香的树皮与月桂树相同,据一些人的说法,连树叶也与月桂树相似。 乳香是橄榄科乳香属的一种矮小的树,这是现今众所皆知的事。有趣的是,在普林尼的那个时代,人们仿佛还对此茫无头绪,普林尼的记述应当也能说明这一点吧。乳香对我们而言也绝非熟悉之物,因此也无法逐一确认普林尼的记述是否准确。普林尼关于乳香的记述至此还未?束,但我接下来想看一看关于没药的内容。下面引用的是第三十三章。 没药的树与乳香的树在同一片森林中混杂生长,至少有一些作家是这么说的。根据更多其他作家的说法,没药与乳香的生长地点是分开的。事实上,参考我对品种的描述便能明白,没药在阿拉伯的许多地方都能生长。公认的没药从各个岛屿运送而来,萨巴卫人需要跨过大海,去到托格洛蒂泰人的国家寻找没药。有些品种的没药可通过人工栽培来培育,且比野生没药更加受人喜爱。人们认为用锄头给没药的树根松土,使其根部降温,是对其有益的。 据资料显示,没药是橄榄科没药属的植物,比乳香树更矮小,但更为繁茂。不对,我无须在这里再做说明啊。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三十四章。 其树木可高达五腕尺(约二米三十厘米),生有棘刺,树干坚硬弯曲,比乳香树更粗,尤其是接近树根的部分。其树皮与蔓地莓[15]相似,质地光滑,但有其他意见称,树皮上有粗糙的棘刺。树叶与橄榄叶相似,但褶皱更多,末端是尖的。据朱巴王的说法,其树叶与当归相似。在一些人看来,这树会让人联想到杜松[16]。不过这种树的枝干更粗糙,且生有许多棘,树叶也更圆,只有气味与杜松一样。还有人误以为乳香和没药生于同一种树。 我与乳香、没药、肉桂、安息香还有甘松香等香料的名字熟络起来,除了《圣经》之外,大概就是因为读了波德莱尔[17]的诗。当然不仅仅是波德莱尔,被东洋的神秘所魅惑的戈蒂耶[18]等浪漫派诗人的作品中也频频出现了这些香料的名字。不过事实上,我虽知道这些香料的名字,却对其实体毫无了解。读了普林尼的记述,终于能对这些香料的实际情况略窥一二。原本想把关于肉桂的部分也摘录出来,但好像没剩多少篇幅了。 《麦克白》[19]中我最喜欢的一幕是梦游中的麦克白夫人一直不停地洗手,其间慨叹“还是有血的腥气。撒尽所有阿拉伯的香料,这手也不会变干净了。啊!啊!啊!”的情景。我在前文中提过,古代作家喜欢使用“幸福的阿拉伯”这一称呼,普林尼则认为这个称呼并不符合事实,究其理由便是输送到罗马的阿拉伯香料尽被用在葬礼上了。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是尽显普林尼的讽刺目光了。 注解: [1] 一种柑橘属植物,又称香水柠檬,和柠檬在外观上类似。枸橼与酸橙杂交的后代就是现今的柠檬。 [2] 即大流士三世,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最后一任国王。 [3] 即亚历山大大帝。 [4] 一种芳香胶。希罗多德在《历史》中称这种物质气味非常甜美,要从公山羊的胡须中获取。 [5] 桂皮来自玉桂树,香气重,略带苦涩。肉桂来自印度地区的桂树,气温更温和,带有温暖的甘香。 [6] 希腊神话中代表爱情、美丽与性欲的女神,与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相对应。在特洛伊战争中与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对立,支持特洛伊人。 [7] 亚历山大大帝东征中的一场战役,一方为亚历山大率领的马其顿军队和希腊城邦盟军,另一方为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大流士国王率领的波斯军队和希腊雇佣军。后面提到的希腊军皆是指希腊城邦盟军。 [8] 罗马磅,约为328克。 [9] 古罗马银币,是当时最常见的硬币。 [10] 主要指西亚和埃及。 [11] 公元前三世纪左右的希腊数学家、地理学家、历史学家、诗人,与阿基米德是好友。他设计了经纬度系统,计算出地球的直径。 [12] 示巴相当于现今埃塞俄比亚的位置。据希伯来圣经记载,示巴女王是闪的后人,是一位统治非洲东部示巴王国的女王,因仰慕当时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的才华与智慧,前往以色列向所罗门提亲。 [13] 与罗马独裁官恺撒并非一人。这里的盖乌斯·恺撒原本是奥古斯都的外孙,被其收养为养子。 [14] 即开心果树。 [15] 杜鹃花科的一种常绿灌木,茎略呈皮革质地。 [16] 刺柏属的常绿灌木或小乔木,耐寒、耐旱。树皮灰褐,针叶,生圆形球果。 [17] 十九世纪的法国诗人,其代表作为诗集《恶之花》及散文诗集《巴黎的忧郁》。 [18] 泰奥菲尔·戈蒂耶,十九世纪的法国诗人、小说家、戏剧家,著有《莫班小姐》等。 [19] 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 象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八卷第一章。 陆地上的动物中,象是最大的,且是在感情上与人类最亲近的动物。事实上,象不光能理解其所处国家的语言,认真听人的话,记住人们教给它的工作,渴望爱情与名誉,还具备人类都少有的美德、正直、智慧、公平之心等,而且象还对群星、日月怀有崇敬之情。据众多作家的报告称,在毛里塔尼亚的山中,新月闪耀之夜,就会有象群从山上下来,来到一条名为阿米卢斯的河边,各自在身上洒水,举行净化仪式,以表示对群星的敬意。之后,疲惫的小象便会站在象群的前方,与大家一同回到林中。象还能理解他人的信仰。据说在渡海之前,驯象师必须要向象们发誓,约定一定会将它们送回故乡,不然象们是不愿上船的。另外,象若遭受痛苦——即便有巨大的身躯,象也会得病——它们便会仰卧,将草扔向天空,仿佛是将大地当作自己祈祷的见证人一般。提到象的温顺,它们会在国王面前跪下,献上花冠并敬礼。印度人会将一种被称为诺托斯(私生子)的小象用于耕作。 普林尼在关于陆地动物的第八卷中,首先记述的便是象。关于象的记述非常长,从第一章到第十三章都是与之有关的内容。拉丁语的象有埃列法斯[1]、埃列凡斯和埃列凡托斯[2]三种写法,都源于希腊语中的埃列帕斯。古代人知道象有印度象和非洲象两种,但不知为何,他们反倒相信印度象体形更大、力量更强。普林尼也毫不例外地在第九章中提及这一点。最先描写象的古代作家是希罗多德,但他似乎未曾亲眼见过象,对象的描写没有一处是具体的。恐怕在亚历山大大帝远征印度之前,希腊人对象的了解可谓是一无所知吧。关于象,最古老且正确的描写出自亚里士多德之手,普林尼也是按照他的一贯作风,直接或间接地借用了亚里士多德的文章。 关于象有不少荒唐无稽的传说,大概是源自印度或非洲,这些传说也曾被众多古代作家讲述过。其中最为离奇的是关于印度象的腿上没有关节的传说。这个传说最早由克特西亚斯、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及斯特拉波等古代作家讲述,后来被中世纪的许多基督教动物志作者传承下来。印度象的腿上没有关节,所以无法弯折膝盖,只能靠着树,站立着睡觉。倘若将树砍倒,象也会跟着翻倒在地,再也无法起身,用这种方法就能轻易将其捕获。不过,关于这个传说,普林尼倒是没有提及一言半语,或许是因为他亲眼见过太多象了。罗马时代比起中世纪,目击真正的象的机会要多得多。而且这个传说受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强烈否定(《动物史》第二卷第一章),普林尼因此就更不愿提及了吧。 接下来引用的也是第八卷的章节,出自第二章。 在罗马第一次见到象,是在老庞培[3]的凯旋式上。他为庆祝自己在非洲取得的战功,用战车牵来了象。最具传说色彩的说法是,利柏尔神[4]征服印度后也举行了凯旋式,在那个仪式上也出现了象的身影。据普罗基利乌斯的说法,在庞培的凯旋式上,用四头象牵引的战车没能通过城门。在日耳曼尼库斯·恺撒[5]举办的剑斗士竞技赛上,象站立着,蹒跚地走两三步,像在跳舞一样。象总会表演这样的技艺,例如将武器抛向空中,却能保证武器不会被风吹跑,或是与剑斗士一同表演比赛,又或是像胡闹着舞剑一般跳舞。此外,它们还会在绷直的绳索上行走,或是四头象一起搬送一头如孕妇般仰卧在担架上的象。最后,它们还会走到座无虚席的食堂里,坐在桌前,或是行走在饮酒的食客之间,巧妙地避开所有人,又或是在卧床之间打转。 公元前八一年,庞培从利比亚带回了象只,在罗马举行了盛大的凯旋式,并用象只在凯旋式上牵引战车。关于这件事,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留下了精彩的记述。利柏尔神是狄俄尼索斯[6]的别称,在传说中,这位神明带着疯狂的随从们前往印度,征服了亚洲。这个传说无非是反映了亚历山大大帝东征的史实。至于象在食堂的“卧床之间打转”,一些读者或许知道,罗马人在宴会中,会三三两两地横卧在一种名为托里库里乌姆(卧床)的躺椅上,饱食珍味佳肴,纵情享乐。 下面引用的是临近第五章末尾的部分。 象会偷偷地交配,这完全是出于它们谦虚礼貌的性格。雄象到了五岁、雌象到了十岁便会生育。据说雌象的交配间隔为两年,且每年不超过五天。到了第六天,雌象和雄象会一起前往河中沐浴,沐浴完才会回归象群。它们不知何为通奸,雄象也不会像其他动物那般,为了雌象而展开死斗。虽说如此,但它们也绝不缺乏强烈的爱情。举一例而论之,埃及有一头象爱上了卖花的少女。这也不是随意挑选的对象,它恋上的少女是著名文法学者阿里斯托芬的爱妾,真是令人吃惊。还有一头象,它爱上了一位名为米南德的叙拉古[7]年轻人,这位年轻人来自托勒密的军队。看不见他时,这只象便以绝食来表达悲伤的心情。 亚里士多德只写过“象会在偏僻之地交配”,并未提过是“出于谦虚礼貌的性格”,更没有给出什么煞有介事的解释。读到这一部分,我便觉得普林尼显现出要将动物拟人化的倾向,就像后世的那些寓言作家一样。亚里士多德当然也从未写过象在交配后要去水中沐浴之类的内容。顺带一提,十八世纪的布封[8]沿袭了普林尼的说法,在《自然史》中写到,“象是谦虚有礼的动物”,真是太有意思了。 接着我将引用第六章。 在意大利第一次见到象,是与皮洛士国王交战之时。象被称为卢卡尼亚之牛,是因为人们在卢卡尼亚地区(意大利南部)见过象,这是罗马历四七二年(公元前二八二年)的事了。罗马人见到象时,已是七年后的凯旋式之时。罗马人还在罗马历五〇二年(公元前二五二年)见过象。那是大祭司卢基乌斯·梅泰卢斯打胜仗时,他在西西里岛从迦太基[9]军队那里捕获了五百零二头的象群。关于象的数量,有说法称是一百四十二头,还有说法称是一百四十头,总之梅泰卢斯用酒桶制成排筏,载着象群渡了海。维利乌斯的证言称,这些象被送到圆形竞技场战斗,最终死于投枪。据说是因为象太多,若是饲养太过麻烦,若是赠予蛮族国王又怒火难平,不知该怎么办才采取了这种方法。根据卢修斯·皮索的证言,这些象仅是被驱赶到圆形竞技场中,为了缓和人们的恐惧心情,杂务工便持着不带刀刃的长枪,在竞技场中追赶它们,仅此而已。也有许多作家未曾考虑过象会被这样杀死,至于这些象后来怎么样了,谁都没有给出答案。 普林尼将年代弄错了两年左右,伊庇鲁斯的皮洛士国王应塔兰托市的请求,入侵意大利,正确的时间应当是公元前二八〇年。这暂且不提,至于象被称为卢卡尼亚之牛一事,在卢克莱修的《物性论》第五卷中亦有提及,这个名字在当时似乎已是极其普遍的称呼了。有趣的是,正如我在《圣甲虫与蝉》中引用的那样,锹甲虫也被称为卢卡尼亚之牛。原来如此,或许是因为锹甲虫的触角十分发达,向前突起的样子与长牙象十分相像的缘故。 公元前二五〇年,后来成为大祭司的罗马将军梅泰卢斯在巴诺莫斯[10]抵御了迦太基军队的攻击,并捕获了许多罗马人害怕的战象,这也是很有名的故事了。为了纪念梅泰卢斯的胜利,罗马的货币上还印有梅泰卢斯站在由两头象牵引的战车上的模样。话又说回来,将捕获的象群带回罗马也就罢了,不知如何处置,便用长枪将其刺死,这事情光听着便觉得愚蠢。 下面引用的是第十章。 人们都相信,象的怀胎期长达十年。不过,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其怀胎期为两年,一次只能产一头小象。象能活两百年,有时还能活三百年,自六十岁起便算作成年。它们大都喜欢水,常在河边栖息,但因身形巨大,无法游泳。此外,象不耐寒,这是它们最大的弱点。象还容易患鼓肠和腹泻,却完全与其他疾病绝缘。我所查阅的资料称,象只要饮用油脂,就能将刺进身体的箭排出体外,但出汗时就会有些费劲。象能吃土,但必须逐渐进食少量,慢慢适应,否则便会丧命。它们还吃岩石,但最爱吃的是树干。象还会用额头推倒高耸的椰子树,以吞食椰树的果实。当然,它们吞食时只用口,呼吸、喝水、闻嗅时,会酌情将鼻子当作手使用。在一切动物中,象最讨厌的是鼠。只要见到有鼠碰过它们饲料桶中的草料,就不愿再食用桶中的食物了。象喝水时,倘若不小心吞进了席尔多(水蛭),便会遭受极大的痛苦,在象看来,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事了。事先声明,席尔多便是最近被人们称作参古伊斯加(吸血虫)的东西。水蛭一旦在其他动物的呼吸道中栖居下来,定会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 关于这一章节,与其讨论其内容在动物学层面上的正确性,不如将目光放在古代人的想象力上,这样也更有益处。话说回来,古代人的想象力真是平凡得令人意外。我虽未听闻象能吃土、吃岩石,倒是听过鸵鸟吃石头的传说。一想到连鸵鸟都能吃石头,就觉得象吃土还是吃石头什么的,一点也不出奇了。希望读者也能怀着这样的心情继续阅读下去。接下来引用的是第十章的后续内容。 象背上的皮肤非常坚硬,但腹部的皮肤却格外柔软,且皮肤上并无覆毛。就连用于驱赶缠人的蝇虫的象尾上也没有生毛。象虽说躯体巨大,却一样难逃蝇虫骚扰之苦。不过,象的皮肤上生有菱形的褶皱。它能用体味招虫,让昆虫聚集在自己舒展的皮肤上,然后突然皱起皮肤,将昆虫挤死在褶皱里。这样一来,就无须依靠尾巴、鬃毛及覆毛了。 亚里士多德曾写过“四足动物中,象是毛发最为稀疏的”,但未曾说过象不生毛。事实上,象的身体表面生有杂乱的刚毛,尾巴的末端也有流苏一般的毛发。就连普林尼自己,也曾在《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二十章写道,“印度人在绿柱石上钻孔,在其中穿进用象的刚毛制成的绳子”。自己写出了相互矛盾的内容,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不过普林尼的这段描述非常有趣。象会将虫引诱到皮肤的褶皱中,看到已有几只虫停留,便突然皱起皮肤,一次性将所有虫挤死,这习性真可谓异想天开却又愚蠢。象到底会不会有这样机灵的行为,我全然不知,但这大概是普林尼的想象吧。这想象力倒是荒唐得几乎要突破天际了。下面再引用一些第十章的内容,就告一段落吧。 象牙极为高价,是打造众神雕像的上好材料。奢侈的人们还在象身上发现了另一个优点,这便是象鼻上厚厚的皮。有一帮人视其为珍味美食。在我看来,吃象鼻上的皮就像在吃象牙,稀有且珍贵,除此之外我也找不到别的理由了。 注解: [1] 拉丁语为elephas。 [2] 拉丁语为elephantus。 [3] 即与恺撒对立的格奈乌斯·庞培。 [4] 罗马神话中的葡萄与丰收之神。 [5] 儒略·克劳狄王朝的一位王室成员,罗马帝国皇帝卡里古拉之父,是暴君尼禄的外祖父。 [6] 希腊神话中的酒神、欢乐之神。在罗马神话中,除利柏尔之外,又称巴克斯,是植物神,葡萄种植业和酿酒业的保护神。 [7] 位于意大利西西里岛上的沿海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 [8] 法国博物学家、数学家、启蒙作家,著有《自然史》等。其思想影响了达尔文和拉马克等后来的博物学家,更被誉为“十八世纪后半叶的博物学之父”。 [9] 坐落于北非北海岸的城市,现今突尼斯。曾与古希腊、古罗马争夺地中海霸权,后在第三次布匿战争中被罗马共和国打败。 [10] 西西里岛西北部城市巴勒莫的古称。 后记 我与普林尼打交道的时间已有很长。至今写过了许多书,总喜欢引用普林尼的句子。写于几年前的《唐草物语》中有一篇题为《死于火山》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就是公元七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意外遭遇维苏威火山大喷发而死的普林尼。对自然充满热爱的普林尼之死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种人生?局,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这样死去。最近才觉得,这归根?底只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愿望。 这些暂且不说,随性阅读这位古代博物学家的庞大著作,并附上同样随性的评论,这是我的心血来潮。这心血来潮最终也不过是一时冲动,只写了些模棱两可的文章。毕竟是一部包罗宇宙万物的博物志,其主题是无穷无限的,本书以第二十二章“象”作?,主要是因为我这抱恙的身体。这本书最后写到哪里?束都无所谓,因为,这是“我的普林尼”,这是我最初的任性想法。 写这本书时使用的参考书是对照拉丁语原文翻译的法语译本和英语译本,法语译本由Les Belles Lettres出版社出版,英语译本则来自洛布古典丛书[1]。这大概是所有阅读普林尼著作的人都会使用的参考书,可以说是当今最为流行的版本了。 本书内容曾在一九八五年一月至一九八六年十月,连载于青土社的杂志Eureka,共计二十二期。这也是我继《恶魔出没的文学史》《胡桃中的世界》《龙国[2]绮谭集》之后,第四次在Eureka连载。在此向创刊号以来合作至今的清水康雄先生以及青土社的各位致以衷心的感谢。 一九八六年十月 涩泽龙彦 注解: [1] 一套收入了西方古典作品的英语丛书,均为希英或拉英对照,最初由詹姆士·洛布发起和赞助。 [2] 原文“drakonia”一词为涩泽龙彦的生造词,意为“龙之国度”,“龙”又指龙彦,本词是他对自己的文学世界的代称。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